良 心 是 人 人 公 认 都 有 的 所 不 同 的 是 由 於 成 长 的 家 庭 和 社 会 背 景 的 差 异 导 致 不 同 人 的 良 心 可 以 对 许 多 事 情 有 不 同 的 对 错 标 准 和 次 序 的 取 舍 。 即 使 在 崇 尚 自 由 民 主 的 北 美 洲 虽 然 人 人 都 知 道 思 想 和 言 论 的 自 由 是 每 个 人 的 权 利 但 对 表 达 什 么 和 言 论 的 界 限 到 哪 里 都 因 为 良 心 的 标 准 不 同 而 对 言 论 自 由 有 不 同 取 舍 。
上 月 [2010 年 10 月 ] 诺 贝 尔 奖 得 奖 者 刘 晓 波 所 启 发 的 正 是 言 论 自 由 和 良 心 见 证 的 一 个 良 好 例 子 。 对 於 许 多 的 中 国 人 来 说 言 论 自 由 并 不 是 什 么 最 重 要 的 权 利 最 重 要 的 仍 然 是 " 食 "[ 粤 语 词 汇 意 即 生 计 ] 的 权 利 言 论 自 由 只 不 过 是 少 数 知 识 分 子 的 价 值 观 。 相 反 欧 美 社 会 的 平 民 百 姓 都 一 般 认 同 言 论 自 由 是 社 会 上 极 为 重 要 的 生 活 条 件 皆 因 欧 美 国 家 在 过 往 三 四 百 年 里 能 够 发 展 成 为 比 较 民 主 的 社 会 。 事 实 上 西 方 世 界 在 近 代 的 确 曾 有 无 数 的 勇 敢 的 良 心 见 证 人 为 言 论 自 由 付 上 了 崇 高 的 代 价 。 这 也 是 为 何 欧 美 人 士 普 遍 推 崇 思 想 和 宗 教 表 达 的 权 利 而 同 意 颁 发 和 平 奖 予 刘 晓 波 , 以 此 称 赞 他 捍 卫 言 论 自 由 的 贡 献 。
然 而 美 加 两 国 的 法 庭 最 近 二 三 十 年 却 显 露 了 不 少 令 人 失 望 的 判 决 从 处 理 堕 胎 同 性 恋 和 伊 斯 兰 教 徒 的 控 诉 那 些 案 例 那 些 判 决 可 使 人 觉 得 现 今 法 官 们 不 再 重 视 法 律 对 社 会 道 德 的 责 任 因 为 他 们 似 乎 在 判 案 时 不 再 考 虑 该 案 件 对 整 个 社 会 道 德 意 念 的 影 响 。 换 言 之 法 官 们 似 乎 不 再 理 会 判 决 能 导 致 社 会 道 德 标 准 的 下 降 他 们 只 顾 法 律 条 文 的 技 术 性 重 点 , 而 忽 视 对 社 会 大 众 的 道 德 意 念 的 影 响 例 如 法 庭 惩 罚 在 堕 胎 诊 所 门 前 劝 勉 人 不 要 堕 胎 的 生 命 权 益 份 子 , 远 比 惩 罚 其 他 罪 犯 如 盗 窃 暴 力 伤 人 或 性 侵 犯 等 还 要 严 厉 !
关 於 司 法 制 度 只 顾 法 律 条 文 的 技 术 性 问 题 的 另 外 一 个 例 子 上 月 多 伦 多 地 方 法 院 审 讯 一 名 华 人 店 主 陈 旺 他 被 控 告 袭 击 和 非 法 禁 锢 一 名 被 他 认 出 在 其 杂 货 店 偷 窃 的 人 。 笔 者 十 分 不 明 白 负 责 该 案 的 警 务 官 和 法 院 检 控 官 的 良 知 去 了 哪 里 一 个 有 良 心 的 法 制 人 员 怎 能 串 通 一 个 有 30 年 案 底 [ 犯 罪 记 录 ] 的 盗 贼 , 来 控 告 一 个 捍 卫 自 己 财 产 的 店 主 袭 击 和 非 法 禁 锢 检 控 官 和 法 官 不 会 考 虑 到 他 们 控 告 陈 旺 在 道 德 上 是 有 不 对 的 吗 难 道 这 些 加 拿 大 的 执 法 和 司 法 人 员 只 懂 得 法 律 条 文 而 不 会 作 道 德 判 断 的 吗
假 如 法 庭 真 的 判 决 陈 旺 有 罪 那 结 果 就 使 一 般 人 觉 得 现 今 加 国 的 法 庭 判 断 对 与 错 不 再 以 良 心 作 基 础 而 只 从 明 文 法 律 的 条 款 来 定 案 。 盗 贼 们 当 然 以 後 可 以 更 加 明 目 张 胆 为 所 欲 为 了 ! 许 多 懒 惰 的 人 可 以 百 无 禁 忌 地 加 入 这 " 行 业 " 了 !
另 外 一 个 有 关 法 庭 判 决 导 致 社 会 良 心 被 蚕 食 的 例 子 今 年 9 月 底 加 国 安 省 法 院 裁 定 禁 止 经 营 娼 妓 的 法 律 条 例 违 反 加 国 人 权 宪 章 有 关 的 条 文 需 要 被 取 缔 。 换 言 之 经 营 娼 妓 这 行 " 生 意 " 应 该 合 法 化 !
从 以 上 有 关 法 院 判 案 的 例 子 可 以 作 出 这 样 的 定 论 现 今 加 国 已 经 来 到 这 个 地 步 人 权 可 以 盖 过 或 埋 没 良 知 [ 假 定 他 们 是 有 良 知 的 话 ]! 人 有 权 为 " 食 " 作 任 何 自 己 认 为 合 理 的 行 为 不 管 是 偷 是 抢 不 管 是 骗 是 卖 淫 不 管 帮 助 人 堕 胎 ! 只 要 你 认 为 这 样 的 行 为 是 自 己 生 活 必 须 的 一 部 分 或 是 与 生 俱 来 的 权 利 你 可 以 藉 著 法 官 的 帮 助 来 争 取 你 " 应 有 " 的 权 利 。
盼 望 今 天 享 受 著 各 方 面 的 权 利 的 华 人 基 督 徒 都 看 清 楚 社 会 现 状 体 会 到 他 们 都 应 该 履 行 的 公 民 义 务 。 过 往 北 美 洲 的 前 人 活 出 基 督 教 信 仰 而 建 立 了 公 义 的 社 会 政 治 制 度 。 可 惜 现 今 这 制 度 因 为 不 敬 畏 神 的 人 当 权 [ 包 括 那 些 最 高 法 院 的 法 官 ] 而 使 北 美 社 会 日 渐 变 质 导 致 人 根 据 圣 经 教 导 的 本 来 优 美 的 良 心 标 准 日 渐 下 降 。
这 是 令 人 十 分 慨 叹 的 现 状 。
幸 而 旧 约 先 知 但 以 理 和 他 的 三 位 朋 友 的 榜 样 提 醒 我 们 不 但 要 头 脑 上 认 识 圣 经 原 则 更 要 在 遇 到 冲 击 时 坚 守 和 联 合 起 来 一 齐 抵 抗 那 些 不 义 的 社 会 权 势 。 单 靠 一 个 人 的 力 量 当 然 很 难 抵 挡 社 会 的 洪 流 但 基 於 良 知 的 基 督 徒 群 体 行 动 [ 例 如 参 加 『 基 督 徒 社 会 关 怀 团 契 』 电 邮 cscfcanada@gmail.com] 是 可 以 汇 聚 力 量 去 抗 衡 社 会 的 罪 恶 势 力 发 挥 世 上 盐 和 光 的 作 用 ! 让 我 们 都 齐 心 合 力 作 良 心 的 见 证 人 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