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 百 年 前 , 没 有 人 对 《 以 赛 亚 书 》 的 作 者 有 质 疑 , 但 一 些 以 理 性 为 本 的 圣 经 学 者 兴 起 後 , 有 人 将 第 一 至 卅 九 章 的 作 者 视 作 第 一 以 赛 亚 , 第 四 十 至 六 十 六 章 的 作 者 视 作 第 二 以 赛 亚 , 其 实 只 是 有 不 同 的 主 题 罢 了 。 第 四 十 至 六 十 六 章 的 主 题 在 於 救 恩 , 其 叙 述 方 式 如 下 ∶
Ⅰ . 上 帝 的 威 严
第 四 十 章 5 至 31 节 写 出 上 帝 的 威 严 , 上 帝 的 言 语 永 远 立 定 , 祂 有 大 能 , 却 温 和 地 牧 养 祂 的 羊 群 ;
祂 用 手 心 量 诸 水 , 用 虎 口 量 苍 天 , 用 升 斗 盛 尘 土 , 用 秤 称 山 岭 , 用 天 平 平 岗 陵 。 你 岂 不 曾 知 道 吗 ? 你 岂 不 曾 听 见 吗 ? 永 在 的 神 耶 和 华 , 创 造 地 极 的 主 , 并 不 疲 乏 , 也 不 困 倦 ; 他 的 智 慧 无 法 测 度 ( 40 ∶ 28 ) 。
Ⅱ . 上 帝 是 圣 者 、 是 救 赎 主
在 本 段 经 文 中 , 三 次 提 及 「 上 帝 是 圣 者 」 ( 40 ∶ 25 ; 43 ∶ 15 ; 49 ∶ 7 ) , 这 个 名 称 表 示 上 帝 的 超 越 性 和 独 特 性 , 与 别 的 假 神 完 全 不 同 ,
祂 的 名 字 是 以 罗 欣 ( Elohim ) , 是 耶 和 华 ( Yahweh ) 。
上 帝 的 独 特 性 有 隔 离 的 意 义 , 祂 与 罪 、 不 虔 、 不 义 是 隔 离 的 。 因 为 那 至 高 至 上 、 永 远 长 存 ( 原 文 作 住 在 永 远 ) 名 为 圣 者 的 如 此 说 ∶ 我 住 在 至 高 至 圣 的 所 在 , 也 与 心 灵 痛 悔 谦 卑 的 人 同 居 ; 要 使 谦 卑 人 的 灵 苏 醒 , 也 使 痛 悔 人 的 心 苏 醒 ( 57 ∶ 15 ) 。
在 本 段 经 文 中 , 有 21 次 用 希 伯 来 文 'Gaal' ( 救 赎 主 ) 一 字 , 最 少 有 八 处 将 圣 者 与 救 赎 主 连 起 来 用 , 这 字 有 赎 回 的 意 思 。 ( 赛 49 ∶ 1-13 ) 是 关 於 「 耶 和 华 的 仆 人 」 的 信 息 , 这 信 息 将 「 耶 和 华 仆 人 」 , 「 以 色 列 的 救 赎 者 」 , 「 圣 者 」 的 关 系 连 结 起 来 而 成 为 耶 和 华 的 仆 人 ,
祂 的 慈 爱 和 平 安 的 约 必 不 迁 移 ( 赛 54 ∶ 5-10 ) , 以 色 列 被 称 为 圣 民 和 耶 和 华 所 救 赎 的 是 合 适 的 ( 62 ∶ 12 ) 。
Ⅲ . 公 义 和 拯 救 的 神
在 本 段 经 文 中 , 约 有 十 处 将 「 公 义 的 神 」 和 「 拯 救 的 神 」 连 在 一 起 。 希 伯 来 文 tsadaq 若 用 在 神 方 面 , 是 表 示 上 帝 对 自 己 的 本 性 是 忠 实 的 -祂 的 本 性 永 不 变 质 。 上 帝 在
祂 的 约 的 应 许 上 , 显 明 祂 的 正 义 。 大 山 可 以 挪 开 , 小 山 可 以 迁 移 ; 但 我 的 慈 爱 必 不 离 开 你 ; 我 平 安 的 约 也 不 迁 移 。 这 是 怜 恤 你 的 耶 和 华 说 的 ( 54 ∶ 10 ) 。 而 希 伯 来 文 yesha 一 字 的 意 思 是 拯 救 、 搭 救 、 救 恩 。
Ⅳ . 慈 爱 和 怜 悯 的 神
《 以 赛 亚 书 》 第 四 十 章 一 开 始 就 说 上 帝 安 慰 祂 的 百 姓 。 上 帝 的 慈 爱 和 怜 悯 在 人 被 造 之 时 已 经 奠 了 基 。 人 是 上 帝 的 , 上 帝 向 人 施 慈 爱 和 怜 悯 ( 54 ∶ 7-10 ) , 在 经 文 中 , 「 永 远 的 慈 爱 」 、 「 大 恩 」 、 「 平 安 的 约 不 迁 移 」 这 些 词 句 , 使 上 帝 的 慈 爱 、 怜 悯 , 俱 有 更 丰 富 的 意 义 。 我 要 照 耶 和 华 一 切 所 赐 给 我 们 的 , 提 起 他 的 慈 爱 和 美 德 , 并 他 向 以 色 列 家 所 施 的 大 恩 ; 这 恩 是 照 他 的 怜 恤 和 丰 盛 的 慈 爱 赐 给 他 们 的 。 他 说 ∶ 他 们 诚 然 是 我 的 百 姓 , 不 行 虚 假 的 子 民 ; 这 样 , 他 就 作 了 他 们 的 救 主 。 他 们 在 一 切 苦 难 中 , 他 也 同 受 苦 难 ; 并 且 他 面 前 的 使 者 拯 救 他 们 ; 他 以 慈 爱 和 怜 悯 救 赎 他 们 ; 在 古 时 的 日 子 常 保 抱 他 们 , 怀 搋 他 们 ( 63 ∶ 7-9 ) , 表 明 上 主 必 怜 悯 赦 免 归 向
祂 的 子 民 。
Ⅴ . 历 史 之 神 、 创 造 之 神
本 段 经 文 全 都 论 到 上 帝 是 掌 握 历 史 之 神 , 现 代 的 术 语 称 之 为 历 史 的 哲 学 。 先 知 论 到 . 历 史 之 神 是 根 据 上 帝 是 创 造 之 神 的 观 念 ( 40 ∶ 12-28 ; 41 ∶ 17-20 ; 42 ∶ 1-5 ) 。 旧 约 圣 经 用 来 表 示 创 造 、 造 化 的 四 个 字 , 在 ( 45 ∶ 7 ) 一 齐 出 现 ∶ 创 造 ( bara — create ) 诸 天 的 耶 和 华 , 制 造 ( yastoar — make ) 成 全 ( asah — form ) 大 地 的 神 , 他 创 造 坚 定 ( kun ) 大 地 , 并 非 使 地 荒 凉 , 是 要 给 人 居 住 。 他 如 此 说 ∶ 我 是 耶 和 华 , 再 没 有 别 神 。 最 重 要 的 历 史 事 件 是 基 督 的 受 苦 及 救 赎 工 作 , 并 上 帝 藉 著 基 督 , 将 救 恩 传 到 地 极 ∶ 现 在 他 说 ∶ 你 作 我 的 仆 人 , 使 雅 各 众 支 派 复 兴 , 使 以 色 列 中 得 保 全 的 归 回 尚 为 小 事 , 我 还 要 使 你 作 外 邦 人 的 光 , 叫 你 施 行 我 的 救 恩 , 直 到 地 极 。
Ⅵ . 新 约 决 定 耶 和 华 仆 人 为 弥 赛 亚 的 导 线
1. 赛 42 ∶ 6 ; 49 ∶ 6 → 路 2 ∶ 32 。
2. 赛 42 ∶ 1-4 → 太 12 ∶ 17-21 。
3. 赛 49 ∶ 6 → 徒 13 ∶ 47 。
4. 赛 49 ∶ 8 → 林 後 6 ∶ 1 、 2 。
5. 赛 52 ∶ 7-12 → 徒 10 ∶ 36 ; 罗 10 ∶ 15 、 16 ; 弗 6 ∶ 15 。
6. 赛 40 ∶ 3-5 → 路 3 ∶ 4-6 。
7. 赛 53 ∶ 1 → 约 12 ∶ 36-38 。
8. 赛 53 ∶ 4 → 太 ∶ 8 ∶ 17 。
9. 赛 53 ∶ 5 , 6 , 9 → 彼 前 2 ∶ 22-25 。
10. 赛 53 ∶ 7 、 8 → 徒 8 ∶ 28-35 。
11. 赛 53 ∶ 12 → 路 22 ∶ 37 。
12. 赛 61 ∶ 1 、 2 → 路 4 ∶ 16-21 。
赛 60 至 62 章 可 说 是 三 首 描 写 未 来 安 的 荣 耀 的 诗 篇 ; 到 了 65 ∶ 17-25 ; 66 ∶ 10-23 , 安 的 荣 耀 可 谓 描 写 到 最 高 峰 ( 见 彼 後 3 ∶ 13 ; 启 21 ∶ 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