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基 督 教 認 為 , 如 果 一 個 人 聽 過 基 督 教 的 教 義 , 而 不 選 擇 信 仰 基 督 教 , 哪 怕 你 是 甚 麼 人 , 也 得 下 地 獄 。 這 是 真 的 嗎 ?
答 : 關 於 閣 下 所 問 的 問 題 , 你 的 前 設 只 是 一 知 半 解 , 不 盡 不 實 而 已 。 地 獄 本 是 一 個 報 應 惡 人 的 地 方 , 如 果 不 是 惡 人 , 神 怎 麼 會 要 他 下 地 獄 呢 ? 連 小 孩 子 也 會 明 白 , 這 是 絕 對 不 會 的 事 。 其 實 , 基 督 教 的 福 音 教 義 認 為 , 神 以 公 平 對 待 所 有 天 使 和 世 人 , 全 部 都 是 按 照 他 所 行 的 , 或 善 或 惡 , 報 應 他 們 。 正 如 聖 經 形 容 將 來 我 們 各 人 復 活 受 審 判 之 時 , 說 : 「 行 善 的 復 活 得 生 , 作 惡 的 復 活 定 罪 。 」 ( 約 5:29 ) 又 說 : 「 就 是 天 使 犯 了 罪 , 神 也 沒 有 寬 容 , 曾 把 他 們 丟 在 地 獄 , 交 在 黑 暗 坑 中 , 等 候 審 判 。 」 ( 彼 後 2:4 ) 保 羅 更 清 楚 指 出 : 「 … 我 們 眾 人 必 要 在 基 督 臺 前 顯 露 出 來 , 叫 各 人 按 著 本 身 所 行 的 , 或 善 或 惡 受 報 。 」 ( 林 後 5:10 ) 請 特 別 留 意 「 各 人 按 著 本 身 所 行 的 」 這 句 話 。 它 是 說 : 沒 有 犯 罪 的 人 , 例 如 夭 折 的 嬰 兒 , 智 商 低 至 不 曉 得 辨 別 善 惡 的 人 , 死 後 都 是 不 需 要 下 地 獄 的 , 因 為 他 本 身 沒 有 犯 過 罪 。 只 有 天 主 教 才 相 信 嬰 兒 要 為 「 原 罪 」 ( 從 亞 當 遺 傳 下 來 的 罪 ) 而 下 地 獄 受 苦 , 所 以 他 們 要 為 嬰 兒 洗 禮 , 以 為 這 樣 就 可 以 拯 救 他 們 。 基 督 教 是 不 相 信 聖 禮 可 以 救 人 的 。 亞 當 犯 了 罪 , 怎 麼 會 由 我 們 來 承 擔 呢 ? 所 以 聖 經 又 說 : 「 當 那 些 日 子 , 人 不 再 說 , 父 親 喫 了 酸 葡 萄 , 兒 子 的 牙 酸 倒 了 。 但 各 人 必 因 自 己 的 罪 死 亡 , 凡 喫 酸 葡 萄 的 , 自 己 的 牙 必 酸 倒 。 」 ( 耶 31:29-30 ) 其 實 , 基 督 教 的 福 音 是 說 , 每 一 個 人 長 大 , 都 必 定 會 犯 罪 , 因 為 遺 傳 了 始 祖 犯 罪 的 性 情 , 不 是 遺 傳 了 始 祖 的 原 罪 。 既 然 世 上 每 一 個 人 都 會 情 不 自 禁 地 犯 罪 , 神 就 開 了 一 個 特 殊 的 恩 , 差 派 他 的 獨 生 兒 子 來 到 世 間 , 為 所 有 犯 了 罪 的 人 死 , 還 清 了 他 們 的 罪 債 , 叫 凡 信 靠 他 的 人 , 不 致 受 死 , 也 不 至 落 地 獄 。 倘 若 有 人 認 為 自 己 根 本 上 沒 有 犯 過 罪 , 他 是 可 以 不 用 信 靠 耶 穌 基 督 , 神 是 不 會 叫 他 落 地 獄 的 。 但 是 , 如 果 神 審 判 他 , 發 現 他 真 的 犯 了 罪 , 那 麼 我 們 就 真 的 可 以 說 , 那 怕 他 是 甚 麼 人 , 他 聽 過 基 督 教 的 福 音 而 不 肯 相 信 接 受 , 也 要 下 地 獄 。
二 。 真 正 信 基 督 教 的 人 , 那 怕 他 做 過 滔 天 大 惡 , 也 照 樣 上 天 堂 , 因 為 罪 由 耶 穌 頂 了 。 是 真 的 嗎 ?
答 : 本 來 , 信 耶 穌 的 人 , 就 是 做 過 滔 天 大 惡 , 主 耶 穌 還 是 愛 他 , 願 意 承 擔 他 的 罪 , 在 十 字 架 上 為 他 死 , 這 是 沒 有 甚 麼 值 得 懷 疑 的 。 可 是 閣 下 這 樣 問 , 想 必 定 以 為 其 中 有 虛 假 的 理 據 , 請 問 這 些 理 據 是 甚 麼 ? 我 想 , 閣 下 必 定 提 不 出 甚 麼 理 據 來 。 如 果 由 筆 者 來 推 想 , 閣 下 必 定 以 為 , 聽 基 督 教 教 義 而 不 信 , 就 下 地 獄 ; 聽 了 而 相 信 , 不 論 做 過 滔 天 大 惡 , 也 可 以 上 天 堂 , 那 裡 會 有 這 麼 簡 單 的 事 ? 閣 下 認 為 不 可 能 會 有 這 麼 簡 單 的 事 , 是 因 為 你 已 習 慣 了 人 間 的 買 賣 方 式 , 或 公 平 交 易 的 原 則 。 在 公 平 交 易 的 原 則 下 , 雙 方 都 必 須 付 出 大 致 上 相 同 的 代 價 , 才 算 合 理 。 人 與 人 之 間 出 現 許 多 爭 論 , 差 不 多 全 部 都 是 以 這 個 原 則 來 評 論 誰 合 理 , 誰 不 合 理 。 閣 下 忘 記 了 聖 經 所 說 的 神 , 不 是 人 ; 神 是 我 們 的 天 父 , 不 是 我 們 的 顧 客 ; 神 是 至 善 至 聖 , 至 慈 愛 的 , 不 會 像 人 一 樣 事 事 斤 斤 計 較 。 因 此 , 他 願 意 愛 我 們 這 些 做 過 滔 天 大 惡 的 罪 人 , 只 要 我 們 肯 悔 改 , 相 信 他 愛 我 們 , 為 我 們 的 罪 在 十 字 架 上 受 死 , 他 是 樂 意 不 計 較 我 們 的 罪 , 叫 我 們 得 以 進 入 他 的 家 , 就 你 所 說 的 天 堂 。 這 有 何 不 可 ? 好 比 , 有 一 天 你 跑 到 孤 兒 院 去 , 領 養 一 個 孤 兒 , 作 為 你 的 兒 子 , 將 你 的 一 切 都 給 了 他 , 因 為 你 愛 他 , 不 計 較 他 的 背 境 可 能 是 一 個 大 賊 的 兒 子 , 這 有 何 不 可 ? 你 不 是 「 買 」 一 個 孤 兒 , 而 是 出 於 「 愛 」 , 出 於 「 恩 」 , 來 收 養 這 個 孤 兒 , 有 誰 可 以 質 疑 你 的 愛 心 是 虛 假 的 呢 ?
三 。 基 督 教 又 認 為 , 信 主 得 救 , 選 擇 的 機 會 只 有 一 次 , 或 享 福 , 或 受 罪 , 雖 不 是 自 有 的 , 卻 是 永 有 的 。 對 嗎 ?
答 : 人 在 未 離 世 之 前 , 就 是 未 到 達 真 正 上 天 堂 享 永 福 , 或 落 地 獄 受 永 刑 之 前 , 選 擇 的 機 會 不 是 只 有 一 次 , 乃 是 有 無 限 次 。 但 是 , 人 一 旦 離 世 , 一 切 都 決 定 了 , 選 擇 的 機 會 變 成 零 , 因 為 不 會 能 再 「 信 」 , 也 不 可 能 「 悔 改 」 了 。 要 知 道 , 聖 經 給 「 信 」 的 定 義 , 認 為 「 信 就 是 所 望 之 事 的 實 底 , 是 未 見 之 事 的 確 據 。 」 ( 來 11:1 ) 「 所 望 」 的 意 思 是 仍 未 實 現 之 前 ; 「 未 見 」 的 意 思 是 答 案 仍 未 見 到 之 前 。 試 問 , 一 件 事 如 果 實 現 了 , 怎 能 可 以 再 作 「 盼 望 」 呢 ? 見 到 了 , 怎 須 要 再 「 信 」 呢 ? 所 以 , 神 不 讓 我 們 看 見 他 , 神 也 不 讓 我 們 看 見 天 堂 和 地 獄 , 不 然 , 按 照 希 伯 來 書 的 說 法 , 「 覺 悟 來 世 權 能 的 人 , 若 是 離 棄 道 理 , 就 不 能 叫 他 們 從 新 懊 悔 了 」 ( 來 6:5 ) 因 為 他 已 經 知 道 了 來 世 的 秘 密 , 好 比 考 試 卷 的 答 案 已 經 看 過 了 , 不 能 再 修 改 作 答 一 樣 。 閣 下 不 明 白 聖 經 道 理 , 那 是 不 要 緊 的 , 只 要 虛 心 問 , 必 定 可 以 明 白 。 然 而 , 閣 下 以 諷 刺 的 語 氣 , 將 「 耶 和 華 神 是 自 有 永 有 的 」 , 故 意 扭 曲 , 用 來 譏 笑 「 享 福 、 受 罪 , 雖 不 是 自 的 , 卻 是 永 有 」 , 這 種 譏 笑 態 度 , 卻 是 不 應 該 。 要 知 道 , 神 是 輕 慢 不 得 的 。 「 享 福 , 或 受 罪 」 當 然 不 可 能 是 自 有 的 , 因 為 這 些 之 所 以 有 , 是 有 一 些 前 因 促 使 他 們 有 。 人 若 肯 悔 改 , 神 有 恩 , 會 叫 肯 悔 改 的 人 享 福 ; 人 若 犯 罪 而 不 肯 悔 改 , 神 是 公 義 的 , 必 會 按 他 所 犯 的 罪 , 報 應 他 , 所 以 福 和 受 罪 都 不 是 自 有 的 。 但 這 些 之 所 以 「 永 有 」 , 而 閣 下 的 語 氣 好 像 在 表 示 , 永 遠 受 罪 是 不 合 理 的 。 你 為 甚 麼 認 為 不 合 理 呢 ? 無 非 是 因 為 你 從 未 見 過 永 遠 的 事 例 , 因 為 整 個 宇 宙 和 其 中 所 有 屬 於 物 質 界 的 , 都 是 暫 時 的 , 不 能 永 存 的 。 但 是 , 你 有 沒 有 考 慮 到 , 人 的 靈 魂 不 屬 物 質 界 的 東 西 , 乃 是 直 接 從 神 而 來 , 屬 於 靈 界 的 東 西 , 因 此 人 的 靈 魂 要 永 存 下 去 。 這 就 是 罪 人 在 地 獄 裡 永 遠 受 罪 的 原 因 了 。 人 可 以 上 到 天 堂 永 遠 享 福 , 也 可 以 落 到 地 獄 裡 永 遠 受 苦 , 兩 者 的 邏 輯 都 是 一 樣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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