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背後可涉及的想法是:神的審判公平嗎?神是愛人的嗎?或是,人在關心那些未聽過耶穌的人的結局。我們可以用幾個問題簡單地一步一步去回答這個問題:
1. 甚麼人會在地獄火湖?
聖經給了我們很清楚的回答:
* 啟 20:12-15:「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 啟21: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由此可見,地獄火湖是上帝審判罪人的刑罰結果,也是 神對犯罪的人的報應。
2. 人如何才能得救不用落地獄火湖?
讓我們重溫一下聖經:
* 約 3:18:「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
* 約一 5:12:「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 約 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 徒 4:12:「除祂(主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3. 神如何審判未聽過耶穌的人?
* 羅 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 羅 2:11-12:「因為 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 徒 17:31:「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
* 結 18: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可見 神也施憐憫給那些從未聽聞福音的人,但祂仍會按照祂自己的公義標準來審判那些人。
4. 在舊約時人是怎樣得救的?
* 來 11:1-2:「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 來 11:13:「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 啟 5:9:「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 神。」
舊約時代人,雖然還沒有聽聞耶穌基督的救恩,但 神已經為希伯來民族留下了直接的啟示,相信並持守 神的律法就可得救。和新約時代一樣,因信稱義的原則同樣適用,比如亞伯拉罕、摩西、約伯等人,都是因信稱義的榜樣。
5. 有人未曾聽聞福音而滅亡,這是不是 神的責任嗎?
原來新約和舊中相信和敬畏獨一真神的人, 神都會施恩拯救他們的,例如:
* 哥尼流:「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 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 神。」(徒 10:2)
「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 10:34-35)
* 妓女喇合:「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 (來 11:31)
* 乃縵對 神的回應:「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因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他又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以利沙打發一個使者,對乃縵說:『你去在約但河中沐浴七回,你的肉就必復原,而得潔淨......,』於是乃縵下去,照著神人的話,在約但河裏沐浴七回,他的肉復原,好像小孩子的肉,他就潔淨了。乃縵帶著一切跟隨他的人,回到神人那裏,站在他面前說:『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 神。現在求你收點僕人的禮物。』16 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不受。』乃縵再三的求他,他卻不受。乃縵說:『若不肯受,請將兩騾子馱的土賜給僕人。從今以後,僕人必不再將燔祭或平安祭獻與別神,只獻給耶和華。惟有一件事,願耶和華饒恕你僕人,我主人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我用手攙他在臨門廟,我也屈身。我在臨門廟屈身的這事,願耶和華饒恕我。』以利沙對他說:『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 (王下 5:1-19)
* 尼尼微人信服 神: 「尼尼微人信服 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作披上麻布〕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麼,牲畜、牛羊不可喫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 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 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於是 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拿3:5-10)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約3:16-17)
*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
*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結18:23)
* 「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結 18:32)
由此可見,按著 神的慈愛和憐憫,祂願萬族萬民全都得救,只要聽聞主耶穌救恩的大好消息就歸向祂,您就能因信稱義,得著上帝兒女的名份和天國裡永恆的生命。我們無需因自己的祖先是否得到拯救而耽誤了自己得永生的寶貴機會,因為 神對他們有完全不同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