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一段時期﹐教會-不但華人教會﹐整個教會亦然-一直在如何認識處理福音使命 和文化使命關係的問題上糾纏不休。如何認識教會的使命﹐已經成為我們自己能否在彰顯神的榮耀﹐擴展神的國度這事工中盡自己當盡本份,按神旨意行的一個關鍵問題。我願按所得的領受和感動﹐與大家分享。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8章18-20節﹐向祂的門徒們頒發了大使命﹕"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我們當如何理解這個使命的實質呢﹖有人說﹐這是讓我們傳福音﹐有人說﹐這是要我們作門徒訓練。都有道理﹐然而卻還是沒有全面地解釋到大使命的核心實質。什麼是大使命的核心實質呢﹖在使徒行傳1章8節﹐主自己為此作了解釋﹕當門徒從聖靈得到能力後﹐就要在耶路撒冷、猶大全地、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主的見證。大使命裡所有的託付﹐都包含在為主作見證裡﹐這就是大使命的核心實質。我們基督信徒的使命觀﹐必須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否則﹐我們就必然會偏離主的教導﹐以人自己的意思去取代神的意思﹐污穢了主頒布的使命。
既然大使命的實質是作主見證﹐那麼﹐我們信徒當見證主什麼榮耀呢﹖讓我們回到主自己頒布的大使命本身﹐一點一點來看﹐從聖經教導來想﹐從而領受認識有關這使命的真理。
首先﹐主說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這就是說﹐主耶穌是萬物之主。如同希伯來書所引用的詩篇說到﹐神賜基督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神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所以﹐我們若要真正執行主基督的大使命﹐第一要做的﹐就是要見證耶穌是主。我們很多信徒能向人講述耶穌是救世主﹐能把人救拔出來﹐但卻不能傳講﹐更無法見證耶穌基督是主﹐要掌管一切這個大使命首先根本之處。在我們很多信徒心中﹐還有別的東西或人物比耶穌基督取了同等甚至更高的位置(這些東西人物叫做偶像)。以這樣的心態去執行大使命﹐能不污穢主的託付嗎﹖所以﹐若我們真的願意在執行主的大使命上有份﹐就當祈求聖靈帶領我們﹐確立基督為主的心志﹐把大大小小的偶像從我們心裡除去﹐使我們不但能傳揚﹐更能見證基督是主這個大使命的根本基礎。
主繼續說的﹐是"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去字是中文翻譯加上的﹐原文沒有。所以不止宣教士是大使命的執行者﹐留在原居地的﹐一樣可以成為主大使命的執行者。)什麼是門徒﹖就是跟從老師的。主的門徒﹐就是跟從主的。那種從遠處欣賞基督教﹐那種承認基督偉大﹐甚至能滔滔不絕講述基督教義﹐但卻不願跟從主的人﹐不是主的門徒。主的門徒當是怎樣的人﹖主自己說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就是說﹐做主的門徒﹐是要付代價的。
所以﹐我們要執行主的大使命﹐使人做主的門徒﹐就當把做門徒的代價向人說明白﹐而不能以利相誘。那種只傳講"信耶穌﹐得永生"﹐單把人容易接受的那一面拿出來宣示﹐絕對容易誤導人﹐使聽的人在誤導下自以為信了﹐等遇見逼迫時卻很容易就把信仰拋棄了﹐這不是執行大使命的做法。至於那些把今生的好處和人的自誇作為吸引人"信"主的成功福音﹐更是被主嚴厲責備的勾引人入教的做法﹐污穢主頒發的使命。所以﹐我們若要執行主的大使命﹐自己就當明白並付上做門徒的代價﹐在人面前見證自己背十字架跟從主的心志。那種追求和宣揚凡事順利逃避逼迫的心態﹐絕對不是好見證﹐反而是我們執行主大使命的阻礙。求神光照我們﹐讓我們省察自己是否在神帶領下確立了背十字架跟從主作主門徒的心志。唯有確立了這心志﹐然後才能向神祈求差遣。
接下來主說的﹐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奉誰的名受洗﹐是通過這洗禮歸入誰與誰連合的意思。羅馬書6章3-4節﹐哥林多前書10章1-2節﹐還有加拉太書3章27節﹐都說明了 這個洗禮的意義。所以﹐執行主的大使命﹐並不是光讓人接受形式上的洗禮﹐而是要讓人通過洗禮向世人見證他是屬於神的人﹐已經從世界中被神分別為聖。這就要求我們自己本身要作分別為聖﹐已經屬神的見證。我們自己的價值觀和世界觀﹐是已經被神建立﹐從世俗中分別出來了呢﹐還是與世界並沒有兩樣﹖舉例說﹐我們如何評價現今中國的經濟發展﹖是和世人一起為此狂熱鼓吹歌功頌德呢﹐還是看到這發展後面人罪性的暴露﹖我們又如何認識現今中國普遍道德墮落的根源﹖是否認嗎﹖是簡單地把此歸咎於共黨專制缺乏民主嗎﹖還是能夠看到是信仰上的危機﹐是人的罪性籍著專制管轄的弊病得以充份顯露使然﹖我們能否籍著我們對事物的評價﹐向人見證我們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已經被神從世俗中分別出來了﹖
倘若我們自己還在世俗中打滾﹐卻奢談執行大使命﹐就是污穢了主所託付的大使命。求神的靈在我們心中動工﹐帶領我們建立聖潔的世界觀和價值觀﹐使我們的行事為人﹐能見證我們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了洗的﹐不再屬世界﹐乃是屬神的人。
主接著又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這個凡字﹐是大使命裡對我們要求最重最難的一點。很多信徒都以為大使命的託付就是傳福音。不錯﹐這的確是主吩咐之一。我們怎樣傳福音﹖不只用口傳﹐更要用我們的生命去傳﹐就是我們的生命要能夠見證基督的榮耀。否則﹐我們就成了主所批評的法利賽人和文士﹐能說不能行。那麼﹐大使命的全部託付是否只有傳福音呢﹖不是。如果是的話﹐主說了奉父、子、聖靈的命給他們施洗就可以停住了。主最要緊的託付﹐是要"凡我(主)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主吩咐我們什麼﹖在新約四福音裡﹐主對祂的門徒作了耐心又嚴格的培訓。若把全部吩咐寫出來﹐就完全超出篇幅了。我們只從我們有可能出偏差之處來看。主吩咐我們要傚法祂的愛﹕愛神﹐盡心、盡力、盡性、盡意﹔愛弟兄﹐要責備他的罪﹔愛仇敵﹐沒有條件﹔這個從世界中分別出來的愛﹐在教訓別人遵守之前﹐我們自己能領受並見證嗎﹖
主又曾就人是否要跟從祂作過教訓。當主說到祂要以他的身體和血給祂的信徒作為生命的糧和飲料時﹐很多"門徒"無法從人的理性上接受﹐於是退去﹐不再和他同行。主於是向祂所揀選的十二個門徒提問﹐他們是否也要離開。彼得作為代表﹐向主表明了要跟從有永生之道的主。我們如何﹖我們在聽到扎心的﹐與我們理性或觀念不符的道時﹐我們是選擇離開不聽呢﹐還是在聖靈帶領下學習順服﹐見證我們真是基督的跟隨者呢﹖我們有這樣教訓人遵守嗎﹖主在登山寶訓中﹐教導門徒要虛心﹐要哀慟﹐要溫柔﹐要飢渴慕義﹐要憐恤人﹐要清心﹐要使人和睦﹐更要準備為義受逼迫﹐因為這些都是人得以承受從神來福氣的標誌。我們自己省察﹐我們是否能見證自己嚮往主的這些教導呢﹖
接著﹐主又教導門徒﹐他們是世上的鹽﹐就是要在世上起調和與防腐的作用﹔又是世上的光﹐就是要把神的榮耀向世人見證﹔他們不應隱藏自己﹐要像造在山上的城﹐放在燈台上的燈那樣﹐就是要公開地作神的見證。我們可以自問﹐有沒有在這些教訓上作出見證﹐並教訓人遵守呢﹖
還有﹐神在舊約聖經中﹐再三再四地教訓祂的子民要公平、公義、誠實、正直﹔要責備犯罪的人﹐不然我們自己就在犯罪﹐神要向我們追討罪責。我們明白領受了嗎﹖有作這樣的見證﹐並以此教訓人遵守嗎﹖有人說﹐那是舊約﹐不是主吩咐的話。錯了﹗主耶穌曾對猶太人說過﹐你們查考聖經(舊約聖經)﹐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主又說過﹐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就是說﹐所有舊約裡神的吩咐﹐同樣是主的吩咐﹐我們同樣要為此作見證﹐以此教訓人遵守。
有關神的公義﹐即使在新約﹐主也有同樣的吩咐﹕當時法利賽人很注重外表的敬拜﹐他們的十一奉獻甚至比我們很多人都做得好﹐但主耶穌卻責備他們沒有行那當行的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和信實。我們又怎樣﹖如果我們把傳福音叫得震天響地﹐卻在見證傳揚神的公義、憐憫和信實上虧缺﹐那我們和法利賽人又有什麼兩樣﹖
從主說的這個凡字﹐從主教導我們做鹽做光﹐從主強調神的公義、憐憫、信實﹐我們看到﹐被人稱為"文化使命"的託付﹐的確是主吩咐的一部分﹐不能從主的大使命中拿走。從主所吩咐的﹐我們也看到﹐有些人應當受到真理的責備﹕他們以各種藉口逃避社會責任﹐對罪熟視無睹﹐以致隨從惡人的計謀﹐站罪人的道路﹐坐褻慢人的座位﹐隨意論斷以致污衊攻擊那些敢於按真理責備罪惡﹐為主作見證的人﹔不管是糊塗還是故意﹐在見證教訓凡主吩咐上﹐他們扭曲甚至閹割了主大使命的託付。一個真正要執行主大使命的人﹐不應如此。我們當按主所吩咐的﹐全面地﹐不討人喜悅, 只討神喜悅地作祂的見證。
毫無疑問﹐以我們有限的靈命﹐有限的能力﹐要見證凡主所吩咐的﹐確實不容易。但這不應成為我們不願建立見證主全部吩咐心志的藉口﹐更不能成為閹割污穢主大使命的理由。祈求聖靈光照我們的心﹐讓我們能聽到﹐記住﹐並認真思考主所說的一切話﹐更帶領我們在主所有的吩咐上成為主的見證﹐能教訓人遵守。
主最後說的﹐是當我們按祂所託付盡本份﹐祂就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是主在大使命給我們的應許﹐也是我們當在生命中彰顯的見證。主說過﹐若兩三個人在地上奉祂的命聚集﹐祂就會與他們同在。這意思﹐是讓我們信徒要在靈裡過群體生活﹐就是教會生活。主的同在﹐主要是通過教會與我們同在。我們自己反省﹐我們的教會生活有見證嗎﹖主的同在又是我們信徒能在這世界的攻擊中站立得穩的根本保證。我們信徒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不但會遇到世人所遇到的一切困難試探﹐更因我們不屬這個世界﹐世界會恨惡我們﹐我們會比世人受到更多的困難和試探。(主禱文中"不叫我們遇見試探"這"遇見"是中文翻譯之誤﹐原文是不叫我們落入試探﹐就是不被試探所勝之意。)
世人面對困難試探是可憐的﹐他們沒有神同在﹐只能依靠自己﹐頂多加上能力有限的一些人。我們呢﹖我們是否在困難試探中﹐見證主與我們同在﹖還是與世人一樣靠自己或一些人的幫助去掙扎﹖在每天的生活中﹐我們是否見證神的同在﹐儘管不一定豐碩﹐但仍然結出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些聖靈的果子﹐還是與世人一樣﹐姦淫(包括心裡的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有形和無形的)、邪術、仇恨、爭競、嫉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還有埋怨﹖我們祈求神的同在﹐是只在今生﹐還是直到世界的末了﹖這些﹐其實都是大使命給我們的託付﹐讓我們去思考、立志、見證、傳揚、教訓人遵守。我們若是真確地體會到主的同在﹐就能在心裡對永恆建立以真理為根基的盼望﹐我們執行主的大使命﹐就能從神那裡得到帶領﹐得到能力﹐盡我們當盡的本份﹐見證祂的榮耀。
我們已經把主大使命託付按聖經指引去領受真義﹐回過頭來看如何處理福音使命和文化使命關係的問題﹐就不難得到符合真理的結論。原來﹐不管是福音使命還是文化使命﹐都是主大使命的組成部份﹐目的都是要我們見證基督的榮耀﹐就是公義、憐憫、信實的榮耀。我們若在執行大使命時虧缺了任何一部份﹐就是對主要求我們全面見證教訓祂所託付的有了虧欠。虧欠就是罪﹐會阻攔我們與神建立親密關係﹐會絆跌別人﹐會讓我們在執行大使命中用草木禾秸建造﹐會使我們受虧損。
因此﹐那種只顧福音使命否定文化使命的提法﹐並不符合主所交託的大使命的真義。同樣的﹐若有人只顧文化使命而輕看福音使命﹐就會使教會變成政黨﹐在執行大使命時沒有了方向。求神帶領整個教會能從真理上去認識領受大使命的核心實質﹐尊基督為主﹐引領人歸向三一真神﹐盡本份全面地見證主的吩咐,並教訓人遵守﹐在困難和試煉中見證主的同在,使我們在執行大使命的託付上﹐能以基督的生命﹐向整個世界見證祂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