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神大恩的美國
聖經說﹕以神為國的,這國便為有福。這句話是千真萬確的。美國就是一個實例。根據治理當年清教徒達三十年之久的William Bradford寫的《普利茅斯掘拓荒記》(Of Plymouth Plantation)中,講述清教徒前往新大陸的動機「為了把基督國度的福音傳入世界地極......」(註一)可見當年的清教徒到北美洲,除了要自由敬拜神,還務要把福音傳到這新大陸。故此,美國開國先賢立國時,就是以聖經為立國的標準﹕
1.所有起草美國重要建國文獻-獨立宣言、聯邦條款、憲法和人權法案的人,多是基督徒;如56名簽署獨立宣言的人中,有52位公開承認是信奉三一真神耶和華的虔誠基督徒(註二)。
2.美國獨立宣言第一句即宣告﹕「人受造平等,造物主賦予人類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等不容剝奪之權力,此皆自明之真理。」把美國立國三大基本信念表露無遺﹕有造物者,人乃是神所創造,神建立絕對的道德。
3.建國之父宣告國家權力得接受神的限制;國家乃是神伸張公義的僕人,故不能代取神的地位,並以「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4)訂立國家的基礎,又以「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訂立在某些情況裏,有「公民不服權」(Civil Disobedience)的基礎(註三)。
4.美國憲法根據聖經立法﹕政府乃是法治而不是人治;故此美國政制公開透明,全民投票,黨派自由競爭;人人生而平等(後有解放黑奴,禁止種族歧視,為國人爭取自由平等);維護人權﹕人人擁有神所賦與的權力,非國家所能剝奪,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權,而自由的根源來自聖經的教導,因為「主(耶穌)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人有選擇信仰權,故此「獨立宣言」後15年,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國會不可立法以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或剝奪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註四)
5.美國國會根據聖經立法;看國會早期記錄,議員立法靈感均來自聖經。如﹕憲法保障三權(行政、立法與司法)分立。而「三權」的觀念,來自聖經《以賽亞書》32章22節;「分立」的觀念來自《耶利米書》17章,教會免稅制來自《以斯拉記》7章24節。(註五)
信靠真神、國泰民安
建國之初,國人信奉創造天地萬有惟一的真神耶和華,行事為人按照聖經真理,奉公守法,處處彰顯基督的美善。而神也傾福於美國,令其生氣蓬勃,人們安居樂業,令世界諸國羨慕﹕
1.普遍教育 -- 建國之父相信國人必須能閱讀聖經,才能明白聖經的教義。於是提倡教育平民化,使美國成為世界「公共教育」之父。學校主要教材,除了學問,聖經也是重要課程,並注重學生品格與道德教導。故此,美國建國之初,民風單純、敬虔、勤奮、德厚,奉公守法,家家日不關門,夜不閉戶。
2.美國高等學府,也以基督教為根本。美國首批126個大學,基督教包辦了123個,如哈佛、耶魯、哥倫比亞、普林斯頓等都有基督教的背景與起源。(註六)
3.宗教信仰應用在國民與執政者的生活中﹕最令人注目的是美國的鈔票,上面印著「我們信靠神 」;美總統就職時,需手按在聖經上宣誓,最後要說『願神幫助我』以示其心志。每次總統向國人致詞,結束時必定加上﹕『願神賜福美國』。每次最高法院開堂前,總會加上祝禱﹕『主佑美國和本尊嚴法院』。
4.美國從十七世紀開始,各門科學發揚光大,名科學家鼻祖多是基督徒。如物理天文學家︰Kepler(1517-1630),流體靜力學家 Pascal(1623-1662),化學家︰ Boyle(1627-1691),微積分學家 Newton(1642-1727),磁學原理學家 Faraday(1791-1867)冰川地質學家 Agazzi(1807-1873),統計熱力學家Maxwell(1831-1879),遺傳學家︰Mendal(1822-1884),細菌學家Pasteur(1822-1895),熱力學家Kelvin(1824-1907)等等。(註七)
因國家元首與國人願意尊神為大,按照聖經真理而活,神果然恩待美國,使她在短短的兩百多年,成為世界上數一數二,舉足輕重的大強國。
看到這裏,可能你會說﹕美國今非昔比,罪惡泛濫,笑貧不笑娼、人慾橫流,人心可怕詭詐。原因何在?
含污納垢、容許世俗主義立足
雖然立國先賢敬畏神,以聖經真理立國;雖然科學家見證如雲,但如聖經所說:人心敗壞、人如羊走迷,各行己路,美國也是如此。當時西方國家的思潮有兩大陣容,一是有神的宗教觀(以基督教為代表),相信宇宙萬物由神創造並且管理。另一大思潮,是世俗主義﹕與基督教完全對立,其支流包括無神主義、懷疑主義,人文主義等等,其根基為「無神」﹕不信聖經是神啟示,宣稱宇宙自存、並非受造、宇宙萬物及人類乃進化而來;鼓吹性解放,任意放縱私慾;主張打倒宗教;不惜使用仇恨與暴力鏟除異己。世俗人文主義發源於法國,後引致1790年血腥的法國大革命。世俗主義泛濫至歐洲各國,也藉著學者交流進入美國,如洪水猛獸,一發不可收拾。(註八)
世俗人文主義的魔爪先伸進了美國的學府、接著法院、政府機構、傳媒介等等都成為其堅固據點。1961年,法院裁定世俗人文主義為合法宗教(Torcaso vs. Watkins),給魔鬼留了地步。人文主義利用憲法修正案為擋箭牌,以「政教分離」為藉口,進行排斥基督教的惡行,遺害美國之深,令人痛心疾首,如﹕
● 1962年,法院禁制在公立學校內祈禱(Engel vs Vitale)
● 1963年,法院禁止校內閱讀聖經 (Abington vs Schempp);
● 1968年,法院裁定,凡禁止教導進化論的法律,都是違憲(Epperson vs Arkansas)
● 1973年,法院裁定嬰兒未出母胎的時候,不是人,不受憲法保護(Roe vs Wade),使墮胎合法。
● 1980年,法院禁止學校掛十誡(Stone vs Graham),因為學生看見聖經的話語,會思想,會遵行,那就違憲。
● 年︰法院取消阿肯色斯州學校同時教導《創造論》與《進化論》的法律,認為教授《創造論》,便是反科學(Mclean vs Akansas)。
● 1997年,法院判定「無神論」也為一宗教合法,近年連「撒旦教」也算為合法宗教(註九)。
離棄神的美國,景況可悲可憐:
1.道德破產 --「性解放」導致社會道德崩潰: 美國少女未婚懷孕居富裕國家之首,婦女未婚生子的比例从1980年(18.4%),逐年高升,2006年已達38.5%。也是说,每十名媽媽中,有四人是未婚生子,其中40%會選擇墮胎。根據保守派組織「全美生命權利委員會」2010年提供的統計,1973年以來,美國一共從事了5千2百多萬宗墮胎,現今,每年墮胎約有1百21萬宗。(註十)
2.婚姻、家庭觀念破產 -- 傳媒介把同居、試婚、婚外情加以美化。近年有官方調查,近四成的人認為結婚已過時;認為婚姻「貞忠」與「委身」與時代脫節;家庭破裂,離婚率驚人。近年統計,美國第一次結婚的夫婦,有一半離婚收場。而結第二次婚者,其離婚率為67%,第三次結婚者,離婚率高達74%(註十一)
3.多州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甚至鼓勵同性戀者收養小孩,其用心惡毒之極。上月,美國總統歐巴馬及其副總統為要得同性戀者的捐錢及投票,公然贊成全美同性戀婚姻合法。害人不淺的政客所為,令人握腕嘆息。
4.國家經濟幾乎破產,入不敷出,債台高築,欠債巨款如天文數字;失業率一直高揚不下,前景令人擔憂。
5. 國人嘗盡了拜瑪門的惡果:如2008年房價泡泡破裂,被銀行沒收的房屋多不勝數。美國的金融風暴間接導致全球經濟低沉。
6.國人信仰危機,基督教信徒流失高達13%(而天主教因神父醜聞,信徒流失更多)。因大量移民,引進無數假神﹕50 州有寺廟存在,佛教徒人數強勢成長;回教徒人口從2000年的一百萬人,增加到2010年的兩百六十萬人(註十二)。
7.社會不法事件有增無減,吸毒、暴力罪行、槍殺等等不法事件如雨後春筍。國人心中沒有平安與喜樂,患憂鬱人數之多會嚇你一跳,美國十八歲以上有9.5%的人有嚴重憂鬱症。30%的婦女有憂鬱症,患者有男女老幼,甚至就學前的小孩子也無法幸免,就學前的小孩子約有百份之四患有憂鬱症(註十三)。
回歸真神,重享平安喜樂
1. 認罪悔改、回歸真神、連於元首基督,是世人唯一能得到平安喜樂的途徑,也是美國復興的唯一要道。主耶穌親口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約十五:5)蒙大恩的基督徒啊,請首先為自己靈命禱告,為自己、為國人信仰冷淡、生活失見證向神認罪悔改。求主幫助我們,復興我們,幫助我們能勤讀聖經,常常禱告,警醒不懈,遵從神的教導。
2. 為自己的家庭及婚姻守望。也請為兒女禱告,按照神的心意、聖經的真理教導養育兒女,鼓勵兒女追求靈命的長進。
3. 為眾教會,和眾牧者禱告,求主復興教會,保守祂的忠心僕人。
4. 為國家領袖們禱告。
5. 盡作基督徒公民的義務,勇於參政,無論程度高或低。善用你的投票權。也鼓勵其他的基督徒,在社區、州政治等等表達你的信仰,眾人的力量是大的,能扭轉政治上決策,幫助美國回歸真神。
(註一至註十三﹕中信365,366,367,472期,及網路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