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挪威表現主義的大畫家愛德華‧蒙克(Edward Munch,1896-1944)的作品〈吶喊〉(挪威語Skrik或可譯為〈尖叫〉),於2012年5月由彼得‧奧爾林收藏的版本在紐約蘇富比(Sotheby's)拍賣市場中,以1.199億美元落槌,創下藝術品拍賣的最高記錄。
蒙克一生的畫風數變,由自然派而印象派,再以表現派繪出了在美術史上價值最高的〈吶喊〉,蒙克創作的<吶喊>系列計有四幅[分別畫成於1893年(兩幅)、1895年與1910年]在蘇富比拍出的畫作是以粉蠟筆畫在硬紙版上的作品。其餘三幅曾多次失竊再尋回,現收藏於奧斯陸博物館。
蒙克的四幅<吶喊>在不同的時間內描繪人性深處的苦悶、恐懼、掙扎、痛苦與死亡等情緒,在藝術界享有盛名,名氣僅次於達文西的<蒙娜麗莎>,其作品在二戰中險被德國納粹毀滅。
蒙克的<吶喊>是喊出了人性由靈魂深處被撕裂的痛苦,喊聲迴盪於天地之間,這種聲音會壓縮甚至消瀰所有人間的歡笑;「我真是苦啊!」則是保羅代替全人類所發出的吶喊,由亞當傳承下之「原罪」苦果所醞釀出來的聲音;聽,以下是人間的幾聲淒楚與無奈的<吶喊>:
約伯無聲的吶喊
<約伯記>在舊約《聖經》中的地位特殊,因既不能確定約伯所處的時代,又不悉此書的作者,但約伯卻是公認「義人受苦」的代表人物,他的突然出現,充滿了戲劇性,此書也是以戲劇的形式呈現;其中有許多場景是讓人難以了解的;譬如撒但居然能在上帝面前出現,並多方控告約伯,此亦為約伯受苦的原因;
神也多次為約伯義背書,並肯定:「地上再沒有人像他這樣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約伯記一8),經過上帝的批准,撒但可以攻擊約伯,試驗他對上帝的信心;撒但使其遭天災與人禍,失去一切所有,其中包括他的兒女,最後又攻擊他的身體,使他由腳掌到頭頂長滿惡瘡,讓約伯身心交瘁,但他始終未放棄對上帝的信仰,並不以「口」犯罪(約伯記二10),約伯雖不以「口」犯罪抱怨上帝,但卻開口自怨自艾,詛咒自己的生日說:「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願那日變為黑暗;願神不從上面尋找他;願亮光不照於其上。願黑暗和死蔭索取那日;願密雲停在其上;願日蝕恐嚇他。願那夜被幽暗奪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願那夜沒有生育,其間也沒有歡樂的聲音。願那咒詛日子且能惹動鱷魚的咒詛那夜。願那夜黎明的星宿變為黑暗,盼亮卻不亮,也不見早晨的光線(原文是眼皮);因沒有把懷我胎的門關閉,也沒有將患難對我的眼隱藏。
我為何不出母胎而死?為何不出母腹絕氣?為何有膝接收我?為何有奶哺養我?不然,我就早已躺臥安睡,和地上為自己重造荒邱的君王、謀士,或與有金子、將銀子裝滿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或像隱而未現、不到期而落的胎,歸於無有,如同未見光的嬰孩。在那裡惡人止息攪擾,困乏人得享安息,被囚的人同得安逸,不聽見督工的聲音。大小都在那裡;奴僕脫離主人的轄制。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他們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人的道路既然遮隱,神又把他四面圍困,為何有光賜給他呢?我未曾吃飯就發出歎息;我唉哼的聲音湧出如水。因我所恐懼的臨到我身,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卻有患難來到。」(約伯記三2-26)。
約伯的自我詛咒是十分惡毒的,他表示自己根本不應生在世上,他寧願在懷胎之日滅沒,不生在這個世上,這種心情應與昔日蒙恩的歡愉生活,有天壤之分,約伯不敢以口犯罪,抱怨上帝,所以只能詛咒自己;以後再由他的三位老友分別登場,嚴厲地批評約伯,由第四章到第三十七章,以長達三十四章的篇幅與三友展開舌戰,約伯卻堅持自己的義:「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約伯記二十七15)。
我們可以讀出約伯心中的不平與憤懣,他雖不敢以口犯罪,直接對上帝表示不滿,但他心底的吶喊卻似隱藏的火山,隨時可以爆發。但約伯的信心與宗教修養,在當時的世代以及後世均無其匹,在敗壞的人性中極為少見;他最後終於得到上帝的平反,控告他的三友,均為上帝所譴責,而約伯隱藏在心中未從口中爆出的吶喊,讓我們想代他喊出來,以申張被抑壓的人性中的「正義」,這種無聲的人性吶喊,上帝應已聽見。但人性的「正義」較之上帝的公義,如螢火之比日月,當上帝出聲將約伯由井底之蛙的憤怒中提升到天上時,這種無聲的吶喊,便自動消失了。「我以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伯記四十二5),人性之無聲吶喊便在風中消散了,約伯的滿腔憤怒也被神的恩典澆熄了。
在約伯以後的數不清的信徒、門徒、使徒與聖徒,都曾經滿腹牢騷,滿腔怨懟,但不敢以口犯罪,但罪的萌芽卻在心中隱藏,同樣也會有苦難的鍛鍊,再經神豐滿的恩典,將埋藏在心中的鬱結,為神恩澆熄,使怨懟轉為感恩的心聲。
由地獄中發出之狂妄無知的吶喊
「我祖亞伯拉罕呵,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許多崇拜亡靈的人,相信人一旦離世,便具有某種屬靈的能力,後代子孫崇拜先人亡靈,便可祈求逝去的祖先保佑後代,這種傳承至今仍在,但由基督在這裡提到的陰間的財主,便揭開了此一迷信;在陰間的亡靈不但不具有保佑後代的能力,且因為生前的罪惡,死後陷在火焰中受苦,連自身都無法保全,甚至連討取指頭尖上的水滴都不可能。
但亡靈雖到了陰間,其生前的行為習慣與一切生前的恩怨情仇都不改變,財主也將他生前的一些陋習都一起帶到陰間,動輒要人「打發」手下辦事,氣指頤使,趾高氣揚,雖在陰間受懲罰,也難改掉;他第一個請求無法達成,立刻提出另一請求,仍要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去辦事,這次是要拉撒路以死而復活之身去勸他的五個兄弟改過遷善,以免日後也陷陰間苦境,看起來財主還頗具「愛心」,但要救的只限自己的血親,不及他人,但這個請求亦為亞伯拉罕駁回,他便抗聲力爭:「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死而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要悔改!」這位亡靈財主生前盛氣凌人,死後也蠻橫無理,居然反駁祖宗亞伯拉罕的話,「不是的」,此人真是「死不悔改」了。
他在這裡發出的吶喊是自私的、虛妄的、自以為是的;生前他一呼百諾,不用吶喊,發命令就好,死後受制於陰間的火焰之刑,但仍無絲毫悔改的心意,不禁令人浩嘆,財主的固執荒謬,正如<猶大書>所說的:「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裡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猶太書11節),財主的靈魂早已滅亡了,他無論怎樣吶喊,也無法改變在陰間的永遠滅亡!
保羅身靈交熾的呻吟與吶喊
基督救贖的恩典傳承到保羅,在信仰的根基上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已由口傳的見證進深到神學思維深邃的層面;保羅在致<羅馬人書>中討論人內心深處,日夜交熾相互矛盾的兩條律;他痛苦的表示:「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七18-24)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簡明聖經》)譯作:「我是一個多麼悲慘的人哪!誰能救我脫離這個(隱藏在罪惡本性)一定要死亡的身體呢?」保羅的這一聲吶喊,代表了千古以來與萬世之後的一切亡靈與生靈的心聲;他首先揭示了人的本性(即罪性)在人身心內所造成的無邊無際,難以遏止的巨痛。自人陷於罪中之後,接連經過兩次的天災大毀滅,洪水與烈火,但一代人被淹死,又一代人為天火焚滅,罪卻仍然向下傳承,因為人犯罪的基因(原罪)無法根除,這其中有一些願服膺天命者,如亞伯拉罕、約瑟與歷代先知,但皆為極稀有的少數,而大部份的人都在罪中滅亡,所以慈悲的上帝要拯救淪亡的人類,便必須擬定一個妥善的救贖工程,因此這位救贖主的彌賽亞才必須以人的肉身來到世間,親自釘在十字架上,以代替人的罪,才可徹底將人的罪孽洗淨。
使徒保羅寫<羅馬人書>時,基督的十字架救贖工程已經完成了,人只要相信並接受基督為救主,便可以由罪中脫身,保羅寫這封書信時,也早已接受了基督為救主,並已在為基督宣揚救恩了;他在<羅馬人書>第七章的見證是追述他在罪惡中掙扎及所經歷的身心煎熬的痛苦;這種內心的衝突,人人都有,保羅只是作為人類受難的代言人吶喊由他的口中發出而已。
保羅形容這種內心的煎熬,以產難婦人的呻吟痛苦相比擬,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在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馬書八22-25)
保羅在<羅馬人書>中所喊出的人性掙扎之痛苦與困惑,也說出了「天命」(神的律)與「人性」(肢體中犯罪的律)之尖銳對立與內心被撕裂的痛苦,面這「天命」與「人性」的糾結是與人的生命以俱來,保羅提出的這個難題,其實也早已經解決了,他在<羅馬書>第七章末後說:「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脫離了。」(羅馬書七25)這個難題完全解決了嗎?且慢,在第八章中他持續討論:「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馬書八5-10)
照著人罪惡的本性(即「人性」)生活的人,心裡總是想著罪惡本性的事(<和合本>譯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然而服從與體貼,還是要人自己拿主意,「服從」與「體貼」也都在一念之間,而這一念,人若靠聖靈的感動與引導,便能出死入生得到生命與平安,若拒絕聖靈的引導與感動,便只有死路一條了。
代罪羔羊在十字架上的吶喊
「以羅以,以羅以,拉馬撒巴各大尼!我的上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馬可福音十五34)「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馬可福音十五37)這是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最後的嘶喊,何其沉痛,何其無奈!天地為是黑暗,殿幕為之撕毀,磐石為之崩裂,已逝的聖者們突破墳墓,奔走於市(馬太福音二十七51-53),這是創世以來的大事,作為神子的基督竟然死了!而且是在殘酷的刑具十字架上痛苦的死了,天地自然要為之同悲!
主被釘前夕在客西馬尼園的祈禱,是主心靈痛苦之最,而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則為基督肉身痛苦的極致,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五、六個小時之後,體內的每一滴鮮血,幾乎都流盡了,口已渴到極點(祂說:「我渴了!」)已力竭聲嘶,但祂還是用盡了所有的力氣喊出了問天的吶喊,因為主這時已暫時失去了神的同在,祂感到可怕的孤獨無依,失去了一切神的支持,祂在天地之間孤伶伶地懸掛在十字架上,因為受刑被殺的羔羊,此際是世間最大的罪人,祂背負了古往今來一切人類的罪擔,既污穢又悖逆,主這個代罪的羔羊,身上堆積了數不清的律法所嚴禁的罪孽,這都要基督以祂的血與死來償還,聖潔的上帝,此時掩面不看祂的愛子,正因為基督此時是一個罪人中的罪人,罪惡必須以殘酷的死來償還,這才是神離棄基督的原因。
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天命」的要求,代表古今一切亡靈與生靈,將「人性」中的罪孽徹底釘死,完成了律法所有的要求,也完成了人類所需要的救贖,達成了祂道成肉身的目的,基督以死寫下了罪的句號,揭開了救贖的新頁。
基督在十字架上最後的吶喊:「以羅以,以羅以,拉馬撒巴各大尼!!」(基督不是用祂日常習用的亞蘭語,而是用希伯來的母語喊出,也貫徹了神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承諾,以基督之死開啟地上萬族都因他得福的希伯來諾言。)之吶喊,震顫迴盪在天地之間,所喊出的每一個字,都是語音的最高分貝,祂要震醒天地間一切罪人的心靈,讓大家一同俯伏在十字架下,承受主寶血的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