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地業
流便、迦得及瑪拿西半支派,此二支派半求在約旦河東得地業(其他九支派半則已過到約旦河西)(5節),摩西懷疑他們的用心並教訓了他們(6-15節),他們的解釋並非不與大夥同心(vv.16-19),乃是:1.雖在河東得地業,但迦南地若有戰爭,他們會自己帶兵器行在以色列人前頭。2.直等到以色列人得了全迦南地,他們再回河東。最後,摩西與他們之間再次肯定這個諾言(20-27節),乃得和解。
凡屬上帝的兒女,在處理問題上彼此之間若有任何誤會,實在應該在上帝面前坦誠相向,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也就因此蒙上帝賜福,使雙方和平共處,保住上帝賜的地業。(民數記第卅二章)
曠野回顧
這章以「摩西遵著耶和華的吩咐,記載他們所行的路程,其路程乃是這樣:正月十五日,就是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在一切埃及人眼前,昂然無懼地出去」(2、3節)作開始,又以「他們在摩押平原沿約但河邊安營,從伯耶施末直到亞伯什亭」(49節)作結束,列出以色列人漂流曠野的各站,目的在於對耶和華上帝的帶領作一個回顧,而所列出的地名,在地圖中難找到全部。
其後,耶和華吩咐摩西告訴以色列人要趕出迦南人,毀滅他們的偶像(50-56節),「倘若你們不趕出那地的居民,所容留的居民就必作你們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也必在你們所住的地上擾害你們」。同樣,我們若不將我們屬靈的試探摒除,也必擾害我們。(民數記第卅三、卅四章)
設立逃城
民數記第卅四章定國界和首領,第卅五章則劃出利未城邑和設立逃城。(1-8節)每支派要分出一部分城邑及附近的地予利未人,共計四十八座。其次,耶和華又吩咐摩西告訴以色列人要設立「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11節)。在利未城中分出河東三座(比悉、基列、哥蘭),河西三座(基底斯、示劍、希伯倫)作逃城(參書20:7-9),各城距逃城有一日之路,而進入逃城者有更多機會學習上帝的律法,接受教育。外邦寄居者也可以進入逃城,証明上帝的救恩臨到萬邦。自上帝造天地人類以來,人雖然不斷犯罪悖逆,但是祂的慈愛永遠隨著我們,逃城的設立,更証明上帝是一位對人類無微不至的真神。(民數記第卅五、卅六章)
律法重申(一)
申命記是「摩西五經」最後一卷,在希伯來文(原文)《聖經》中,此書第一個字是「話」,即摩西向以色列人說的話。而按照七十字譯本(LXX),稱本書為「第二律法」或「律法的重申」。由於面對當時存留的新一代以色列人,有將上帝的話語再說一遍(重申)的必要。摩西也吩咐以後各君王:「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上帝⋯⋯」(17:18、19)。同時,每逢安息年、住棚節,祭司面對會眾也讀這律法書,使他們敬畏上帝,學習遵守衪的話。連主耶穌在(太四章)中面對試探,也三次引用了《申命記》擊退了魔鬼。在《新約》中,各作者引用此書超過八十次。(申命記第一章)
律法重申(二)
申命記的要義分兩方面:按救恩來說,其要義是「遵命和希望」;按信徒經歷而言,則是「守愛律」。其寫作目的,乃指出以色列民在進入迦南前夕所不可忘記的訓誨,提醒他們「遵命者蒙福,違命者受禍」。(10:12)「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這是鑰節之一,(6:4,5)也是,鑰字是「聽從」。申命記全卷三十四章共分五大段:(一)回顧過往的歷史(第一至第四章);(二)重申當守的律法(第五至第廿六章);(三)遵命違命的結局(第廿七、廿八章);(四)神與選民重立約(第廿九、三十章);(五)摩西臨別的贈言(第卅一至卅四章)。
回顧歷史(一)
在回顧過往的歷史這主題中,第一章想及上帝的信實:「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1:8)。
第二章想及上帝的養育:「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衪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2:7)。
第三章想及上帝為他們爭戰,「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我已將敵人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3:2)。雖然我們的耶和華上帝每天都看顧、養育我們,並為我們戰勝屬靈的惡魔,可惜我們經常會忘記,求主憐憫。(申命記第三章)
回顧歷史(二)
第四章想及上帝的訓誨,「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14節)同時,摩西又從「因百姓的緣故,上帝不容他過約但河」(21節),想及上帝的懲罰(上帝的大能),預告他們在那地住久了必背叛耶和華上帝(25-28節),這是我們人性的弱點。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上帝,你盡心盡性尋求祂的時候就必尋見,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上帝,聽從衪的話。耶和華你上帝原是有憐憫的上帝,祂總不撇下你⋯⋯」(29-31節)。我們屬上帝的人何等有福!明明犯罪卻有一個求赦對象,而這對象正是瞭解我們並憐憫我們的上帝。(申命記第四章)
重申十誡
申命記第五至第廿六章的主旨是「重申當守的律法」。而第五至第十一章意在重申十條誡命。第五章7至21節再將十條誡命複述一次。同時,他們應存什麼心守耶和華上帝的誡命?(一)當存敬畏的心(5:29;6:13、24);(二)當存愛神的心(6:4-9);(三)當存謙卑的心(第八及九章);(四)當存聖潔的心(7:6-11);(五)當存順服的心(第十及十一章)。而第五章,雖然再將十條誡命復述一次,但必須留意一點:「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3節),上帝的話是對世世代代的信徒說的。(申命記第五章)
熟讀經文
「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6:4),這是基督教最基本的信仰。在希伯來文中,本節以shema(聽哪)一字作開始,猶太人以此作他們的「恭聽篇」,必須背誦。另一方面,假如你對(太4:1-11)主耶穌受試探的事有所記憶,一定記得衪用了(6:16)答覆撒但要衪「從聖殿頂上跳下去」的第二次試探(瑪撒的事,請參閱出17:7)。又運用了(6:13)擊退了撒但。「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8:3),就是主耶穌在受第一次試探中所運用了的。可見《申命記》對信徒的重要,主耶穌熟讀經文並加以適切運用,正是我們基督徒的好榜樣。(申命記第六、七章)
謙卑的心
申命記第八章警告以色列人不要以為靠自己力量得進入迦南美地,要存謙卑的心勿忘上帝的引導。縱使上帝「將你和你列祖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們列祖不致饑餓,但「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上帝,⋯⋯恐怕你吃得飽足,⋯⋯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上帝。」(8:11-14)。同時,第九章說明,上帝會幫助以色列人趕出住在巴勒斯坦的原居民,不是因為百姓有什麼美德和本領,而是因為以色列人是衪的產業(衪自己的子民)。再基於上帝對他們列祖的應許(9:5)。又加以原居民的罪惡已到了無可赦免的地步(9:4)。(申命記第八、九章)
順服的心
記得在(申6:13)中舉出我們與上帝三種關係:敬畏衪、事奉衪、指衪的名起誓(承認耶和華為至高無上的倚靠)。這裡加上第四項:專靠衪。「專靠」,原文有「忠於上帝」和「愛上帝」的意思,要像妻子對丈夫般忠於衪愛衪(11:22;13:4)。到了第十一章就開宗明義說明了,看見上帝偉大的工作的是現在聽摩西解律法的百姓,不是將來的一代,也不是過去的一代,故此,上帝偉大的作為永遠是活生生的顯於每一個時代。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11:29)是位於示劍城南北海拔九百尺兩座高峰,在此二山峰宣佈的祝福和咒詛,內容載於第廿七和廿八章。(申命記第十、十一章)
敬神之例
申命記第十二章至廿六章,常常被分別出來,稱為《申命記》的「法典」。摩西從這章開始制定入迦南後宗教上、內政上、社會上和民事上的規條和儀式,其中包括了勸勉和告誡。第一步要做的是徹底消滅那地一切偶像(12:1-14),因為這地是要歸耶和華為聖。而在宰牲吃肉和獻祭上(12:15-32)提及「隨心所欲」,在新的情況下,從前的一些舊規,已有重新訂正的必要,現在所制定的一切法規,著重生命為上帝直接賜下,以生命的神聖為基本原則。再者,對於「崇拜偶像的引誘」(13:1-18),如果為了除淨偶像,迦南人全被消滅,那麼以色列與他們有份的,也必須分擔他們的刑罰,在《新約》中也同樣的嚴厲(細讀帖後二8-12)。(申命記第十二、十三章)
潔淨食物
在本章經文中,摩西複述耶和華的兒女身體健康的規條,到了新約時代,這些規條不是必須守的,然而它們的價值在於說明對於食物方面的謹慎和自制,這些勸勉,竟然與現代醫學界所給予我們的提醒十分吻合(1-21節對比利十一章)。本章另一個議題是「十一奉獻」(22-29節),其實當時以色列人早已習慣,但他們仍須要被提醒,十一奉獻最初起源於感恩(創14:20)或獻身(創28:22),我們的一生,無論生命、時間、財物都是上帝所賜,將所擁有的奉獻十分之一給父神是最基本的感恩方式,試想假若衪不賜給目前所擁有的一切,我們根本是赤身露體的,還說什麼「奉獻」?記著:奉獻必須甘心,才蒙上帝悅納。(申命記第十四章)
濟貧釋奴
耶和華上帝是滿有慈悲憐憫的神,在今日經文中,我們再進一步摸到衪的心腸。1至6節的主題是「豁免」,在「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4、5節)大前題下,當日耶和華上帝要求以色列民豁免別人一切物質上所欠他們的,今日我們的父神同樣要求我們赦免別人對我們一切的虧欠,能如此,耶和華必大大賜福給我們,以達到「我們必可處理與別人相處的境況」(6節下)。同時由於「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我們在上帝賜福的生活中,要常給予他們鬆手(援手),環顧近年世界災難頻生,我們一有機會,就當給他們捐助,「耶和華你的上帝,就必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18節下)。(申命記第十五章)
守節獻祭
逾越節、七七節、住棚節三個朝聖的節期,分別要注意不可忘記在埃及為奴的日子、又按各人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同時,在國中行政要公義((16:18-20),「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受賄賂」是基本原則。若爭訟之事發生(17:8-13),必須往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之地,去見祭司和審判官。若要立君王,除了選立耶和華你上帝所揀選的弟兄之外,被選為王者要守四個規則:1.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2.王不可使百姓回到往埃及之路。3.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4.王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17:15-17),其後所羅門的聯合王國被上帝懲罰成為「分裂王國」,就是因為他將以上四個規則都全犯了,實行使人惋惜(見王上十一章)。(申命記第十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