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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歷史最重大的事件
影響人類最重要的事件是甚麼?有人說,是工業各樣的發明,用機器代替人的辛勞,改善人類的生活;有人說,是醫學各大發明,如發明各樣抗生素,幫助病患抵抗病毒,造福人類無法計算;又有人說,是現今高科技的發展,電腦、網絡發達,改善人類的生活質素,讓人不出門,能知天下事。
但是這些發明,只能改善人生在世短短幾十年的生活,對人類最大的仇敵-「死亡」卻是一籌莫展。因為自從始祖犯罪離棄永生神,人類的結局,就如聖經所宣告的﹕「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世間沒有人能逃避死亡,縱使你腰纏萬貫,有華廈千棟,子孫成行、聲望超人、或貴為一國之尊,但是,沒有一樣成就在離世時可以帶走的。我們赤身而來,也必赤身而去,我們不但必定會經歷死亡,而且死後還要面對永生的真神耶和華的公義審判。試想,滿身罪孽污穢的人,在全然聖潔、無所不知的大能神面前接受審判,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基督降生、代死、復活為救贖世人
幸好永生神耶和華也是一位極度慈愛、滿有憐憫的神,祂愛自己所創造的人類,並且愛他們到底。為拯救世人脫離永遠的沉淪,慈愛的神在時候滿足時,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生塵世,擔當世人的罪孽,甘心捨命在十字架上,並且在死後三天復活,成就救恩,叫一切信靠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基督降生與代死,不但改寫了人類的歷史,最重要的,是改變了人類永恆的去向。因為聖經宣告﹕「信子(耶穌基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耶穌基督)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因此,凡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罪孽得著神的赦免,且得著永生,成為神的兒女。因為聖經又如此宣告﹕「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成為神的兒女,福氣極大,有聖靈永遠住在我們心中,作我們隨時的幫助。
基督為甚麼要代死?
1.基督代死,是因為祂愛我們
神的大愛不像人的愛﹕人的愛帶著條件,人只能愛值得我們愛的人﹕父母願為自己的親生骨肉,赴湯蹈火、任勞任怨而不以為苦;甚至能為搶救正在險境中的兒女能奮不顧身,犧牲生命。但是,有那一位父母肯為別人的兒女,甚至仇人的兒女犧牲?又有誰能憑自己的努力與意志,去愛那些逼迫自己的仇敵?還有,即使世間有最偉大、無私捨己的愛,但是,人的生命有限,當死亡一旦來臨,就不能再去愛了,能不令人嘆息?
但是神的愛卻不是如此,神的愛永不改變、永不止息,而且不計代價,完全付出,超越人類頭腦能瞭解的。神不會因我們的背景、教育、樣貌、生命中的罪污過錯而對我們有所取捨,即使當我們不認識祂,甚至背逆抗拒祂的時候,神依然愛我們。聖經如此描寫﹕「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是的,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目的就是要拯救我們,為我們流血捨命。
又請看,當耶穌基督被釘身十字架,連父神也因祂所背負世人的罪孽而對祂掩面不看,處於極度痛苦中,面對十字架下那些譏誚祂的人,神子依然大愛盈溢,寬容無比。受盡折磨、苦不堪、垂死的神子向父神發出響澈空際的呼求:「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神子捨身大愛,的確比天還高,比深海更深,能不令你、我感動淚下?
2.基督代死,因祂是人類惟一的救贖
救恩的代價極高,只有神兒子的寶血才有功效,才能拯救世人。聖經如此記載﹕「除祂(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 2)主耶穌也親口宣告﹕「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故此,人不能靠行為得救,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三﹕23)
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捨命,並且死後三天復活。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眾多,簡述說如下﹕
1.聖經詳細記載,證明耶穌復活﹕
耶穌不但把自己就是「神」向世人明說,並一早就預言自己會被釘死十字架,且在死後三天復活,成就神從創世以來就有的救恩計劃。耶穌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三﹕15)。祂也多次明說自己「要受長老祭司文士許多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十六﹕21)祂的一生,無懈可擊地一一應驗舊約聖經幾千年來指著彌賽亞所說的一切預言。
2.空墳墓的明證。
耶穌的仇敵牢記主耶穌說祂死後三天復活的話,故此,當耶穌被釘死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太廿七﹕66)嚴防門徒偷取尸體。
關於主的復活,四福音有極度詳細的記載﹕當婦女帶著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來到墳墓前卻看見大石頭已經被挪開了,她們看見天使,又把天使告訴她們主已經復活的好消息趕快告訴門徒,彼得與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一同跑到耶穌的墳墓﹕「......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在另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廿﹕6-8)這段經文非常重要,確實地指出不是有人把細麻布解開把耶穌的屍體偷走,因為細麻布仍然捲著。由此可見,耶穌的確已經復活了,祂復活的靈體已超越空間的限制,能穿越過那緊緊包裹的細麻布。
故此,「偷尸論」根本不能成立,試想當時門徒驚慌得四散躲藏,有誰還會冒殺身之罪,衝過重重的守兵滾開巨石去解開裹尸布,偷取屍體,再把布如前捲好?看守兵丁若真的睡著,又怎會知道門徒偷尸?這段經文也擊破了不信之人的「昏迷論」,即使重傷昏迷的人,沒有人救助,如何能生存?又怎樣解開從頭到腳,緊緊捆綁自己的細麻布,再把它如原狀捲著,然後尚有力氣滾開墓門巨石,走出墓門而不被正在聚精會神看守的兵丁發覺?故此,惟一正確的結論,就是耶穌的確是神,祂已經戰勝死亡,從死裏復活了。
3.眾人見證主的復活
此外,復活後的耶穌,到祂昇天的四十天中,曾多次向門徒顯現,保羅如此詳細記載﹕「......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門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十五﹕3-8)當時尚活著,親眼看見復活主的信徒就是最好的人證。故此,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容懷疑的事實。
4.信徒的改變
當耶穌被釘死後,門徒們如驚弓之鳥,四處躲藏。當復活主向他們顯現後,門徒從膽怯變為視死如歸的福音勇士,拼命傳揚主復活、拯救世人福音,甚至不惜犧牲生命。而耶穌基督福音所到之處,如野火燎原,使人心悔改歸正,靠聖靈大能砍斷撒但的捆綁,從黑暗歸向光明,使凡信靠祂的人能親身經歷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
5.外邦人歷史文獻的證明
此外,還有很多不是基督徒歷史文獻都詳細記載耶穌生平與復活,如研究猶太人歷史、最具權威,生於主後37年的歷史學家Flavius Josephus,他的著作在第一世紀的歐洲極被注重,程度僅次於聖經(註一)。他的《猶太戰爭》(The Jewish Wars)及《猶太古史》(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都肯定說,耶穌乃藉著童女馬利亞懷孕而生,門徒的改變、福音的廣傳乃是因耶穌復活之故。還有羅馬歷史學家薛東尼斯(Suetonius),羅馬著名律師、作家蒲林尼(Pliny the Younger)的官方報告,羅馬皇帝哈德良(Hadrian)等人的官方記載(註二),都指出耶穌基督的降生、受難、空墳墓並不是虛構,乃是千真萬確的史實!
耶穌基督復活,意義重大
1.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也是全人類救恩的確據。正如使徒保羅所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祗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4-19)
2.耶穌基督復活證明祂真的是神的兒子,因為「論到祂(父神)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3-4)。也祗有神的兒子,祂的救恩才有功效。
3.主耶穌復活證明祂是得勝的主!祂已經勝過死亡的權勢!(林前十五:26)。我們這些蒙神大恩得救的人,不但今生有聖靈與我們同在,更有永生的盼望,復活的確據,就如聖經所說的﹕「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要復活」(林前十五:22)。故此,基督徒的人生,不但罪得赦免,而且極度豐盛,大有盼望,豈不是我們都樂意擁有的嗎?親愛的讀者,你認識這位愛你至切,為你捨命,而且為你復活的主嗎?
註一、註二﹕網路尋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