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順之戰
師記第四章經文記載了唯一的女士師底波拉的事蹟,這場「基順之戰」(7節),有「女權運動解經者」根據巴拉與她的對答「巴拉說:你若同我去我就去,你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底波拉說:我必與你同去,只是你在所行的路上得不著榮耀,因為耶和華要將西西拉交在一個婦人手中」(8、9節)去解作《聖經》是提倡女權運動的先導,確實是非常不智,倒不如重尋上帝的心意:祂從創世之初就表明男女平等是世事運作的重心。迦南王耶賓被以色列人制伏之後,底波拉與巴拉同作「頌讚耶和華之歌」(第五章),底波拉藉此也鼓勵巴拉(5:12)。在上帝的眼中,每一個按祂的旨意忠心事奉祂、服事人的,不分男女老幼,都必被祂大大使用。(士第四、五章)
基甸蒙召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裡七年」(1節),這是懲罰以色列人犯罪的方法。當他們窮途末路之時就求告耶和華,祂立即派使者去選召基甸作他們的拯救者。從(12節)與(14節)比對,「耶和華的使者」亦即耶和華,因此基甸之蒙召與摩西的被選,在上帝的眼中同樣重要,而基甸蒙召時,心中先求耶和華上帝賜平安(「耶和華沙龍」24節),踏上事主之路的第一步必然先拆毀素常所拜的偶像,作個有決心戰勝撒但的「耶路巴力」(32節),隨著衪能力的賜予(「耶和華的靈降臨」34節)去完成任務。每個跟隨主的人,必須要有被衪選召→拆毀心中的偶像→靠主的靈行事的經歷。(士師記第六章)
基甸用兵
在戰爭中,面對敵人通常以人多勢眾為上策,但耶和華上帝卻吩咐基甸用「裁軍方式」對付米甸人:從三萬二千人減至一萬人(3節),再由一萬人中挑選有警覺意識(用手捧著舔水)的三百人(7節),這樣,就「免得以色列人向我誇大說:是我們自己的手救了我們」(2節),正如《詩篇》所說的:「衪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147:10),更何況人強馬壯未必成事反為誤事,事實上,當時「臨時成軍」的三萬二千人,可說是烏合之眾。今天我們在屬靈上要戰勝仇敵,打美好的勝仗,「同心合力仰望上主」是成就大事的不二法門,「倚靠上帝的靈,方能成事」(亞4:6)。(士師記第七章)
基甸治國
「願你和你的兒孫管理我們」(22節),這是當時以色列對基甸的請求,他們似乎期望今後有一個穩定的世襲君主政權來管理他們,基甸卻回覆他們:「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雖然如此,他的兒子亞比米勒就想保持父親的權勢使之連綿不絕(參閱9:1-6)。同時,在基甸拒絕作以色列人的君主之餘,卻向他們要了超過四十二英磅(一千七百舍客勒)金子造了一個「以弗得」(此「以弗得」未必與祭司聖衣以弗得相同,但卻是一種占卜的器具),以色列人卻將它作偶像去拜,成為基甸一家失敗的因由(27節),由此提醒作領袖者,不可憑己意設立一些未經上帝允准的「名目」。(士師記第八章)
輕視君主
有關(7-16節)的寓言,是表示當時人們對於君主的輕視(約阿施王在《王下14:9-10》也曾說相似的寓言),「荊棘」是指一無用處的東西,就因為它閒得發慌,所以有時間做眾樹之王,不過它不但不能保護其他樹木,反為由於容易著火而使大家同歸於盡,凡是有貢獻有用的樹(將基甸比作好樹),則就無暇作王了。基甸「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參上一段)的治國觀念是絕對正確的,他兒子亞比米勒卻沒有這種屬靈遠見,並且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殺了七十個兄弟,故此雖然他勉強「管理」以色列人三年,惡魔卻降在他和示劍人中間,最後又因戰爭被殺。我們的一生若以上帝作心中的王,只有仁愛,沒有仇恨。(士師記第九章)
妓女之子
上帝選召人,並不計較他的出身,耶弗他就是一個例子,他雖是妓女之子,又與匪徒同出入,因此被人所瞧不起。其後他們需要他時,與他一同在耶和華面前陳明,也就作了士師,「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11:29)。他與亞捫人爭戰之前先與他們的王辯論(11:12-28),在對話的過程中,見到他對歷史有相當認識,最後他對亞捫人的王說:「原來我沒有得罪你,你卻攻打我,惡待我,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亞捫人中間判斷是非」(11:27)。當耶弗他出兵之前所許的願實在是不必要的,其後果造成他的女兒終身不嫁(11:38、39),提醒我們在「許願」、「還願」之間,應深思熟慮。(士師記第十、十一章)
參孫出世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13:1)。非利士人一向是以色列人心腹大患,這四十年幾乎持續至掃羅為王之時,《士師記》將這以色列民歷史黑暗時代最後一位士師——參孫的一生記述得極詳盡:首先告訴我們,他的父親是屬但族的瑣拉人,名叫瑪挪亞;母親是個不育的婦人,卻有耶和華的使者向她宣告必賜下一兒子,而「這孩子一出胎就歸上帝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13:5);參孫出世後,耶和華賜福給他,耶和華也感動他。可惜的是,在治理以色列人過程中,他沒有甚麼政績,沒有作士師的表現,只是一個糾纏於自己私慾中的鬥士。(士師記第十二、十三章)
參孫結婚
參孫與非利士人的女兒結婚,這事是出於耶和華,當時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強權之下,要打敗敵人乃用此苦肉計(14:1-4)。他能徒手撕裂獅子,可謂膂力絕人,其後他從死獅中取蜜,違反了作拿細耳人的規則,所以沒有告訴父母,同時從他們七日婚宴中所發生的事看來,今後參孫的人生,就在靠體力、哄騙、報復中渡過。在婚姻上,由於他的岳父失信(15:2),致使兩親家互相殘害(15:3-8),(第6節下應譯作「用火燒了婦人和他的父家」—參閱4:15)。參孫面對打敗敵人,並非憑自己的氣力,乃是「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他」(15:14),否則他沒有可能用一塊未乾的驢腮骨殺敗一千個強悍的非利士人。(士師記第十四、十五章)
參孫自盡
參孫人生最後的一程,首先從親近一個妓女,仇敵以為可以藉此殺他,卻因此知道他力大無比,其後由於在梭烈谷愛上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非利士人又以利誘此婦人,千方百計欺哄參孫把他「力大」的來源說出來,仇敵就有機可乘,將他戲侮並致他於死地。表面看來,參孫的力量來自他長長的頭髮,事實上,他的能力,乃從耶和華上帝而來,「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6:20下),就是他的一生失敗的開始。當日他蒙召,是在耶和華的賜福和祂的靈所感動才成就了的(13:24、25)。今日我們也要明白到:當上帝選召我們,用祂的靈感動我們去服事神、服事人的時候,絕對不可以憑己意而行,否則我們必定失卻事奉的能力。(士師記第十六章)
宗教敗壞
一個國家民族的滅亡,原因首先來自宗教敗壞,繼而道德淪亡、政治混亂,以致一蹶不振。以法蓮山地一名叫米迦的人,似乎期望藉耶和華的名製造自己的宗教:他的母親先「分出銀子獻給耶和華,鑄一個像安置在屋內」,跟著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其後又雇了一個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而該「祭司」又自行發出「祝福的話」(18:6),直至但支派的人燒了那城,該城的人在「無人搭救」(18:28)而被殺方才後悔已晚,由此可見士師時代宗教之混亂。是的,任何一個國家民族若離開耶和華真神,遲早終必進入道德淪亡、政治混亂、百姓深受其害的境地。我們要經常為我們的國家及在位掌權者禱告,求主保守。(士師記第十七、十八章)
道德淪亡
這一章將一件極醜惡行淫的事非常細緻的記述,目的在說明「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當耶和華上帝的管治不在他們當中的時候,他們就沒有正確的信仰,道德也就淪亡到目不忍睹的地步。這件事以「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伯利恆的女子為妾,此妾卻行淫離開丈夫」作開始,而以「基比亞匪徒將此妾凌辱至死」作結束,當中描述到他們對黑夜將至人身安全的恐懼,滿以為只要躲進以色列居住的地方就萬無失(12節),想不到仍脫離不了道德敗亡的浩劫,而這丈夫的回應(29、30節),正給予當時以色列人反省的機會,也作了世世代代凡離開了真神的國家民族一個提醒:沒有了上帝,身受其害的是我們自己,是我們的國家。(士師記第十九章)
自相殘殺
做了行淫醜惡事的結果,以色列人乃向自己的便雅憫人大開殺戒,從「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13節),這是遵守了《申17:12》的原則,可見他們此時尚遵行上帝的吩咐。以色列人與便雅憫人這場戰爭是極度慘烈的,因為便雅憫乃以色列各支派中最善戰的一族,雅各在祝福中說他是「撕掠的狼」《創49:27》。同時,當日便雅憫人又佔盡地理上的優勢,所以兩戰兩勝(19-28節),以色列聯軍其後用伏兵才取得勝利(29-48節)。當然,耶和華上帝答應他們必勝是最重要的關鍵(27、28節)。為了懲罰便雅憫人,對付行淫醜惡事,以色列民族付上極大的代價。我們身為基督徒,對罪惡切勿以身試法,否則禍害必臨到我們。(士師記第二十章)
事後補救
為了使以色列中不缺一個支派,又因其他支派曾在耶和華面前起誓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在大戰後此支派惟有娶外邦女子以延續後代。本書卷最後仍以「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作結語,以描述士師時代的黑暗,但並不代表每一個人都道德敗壞,跟著的書卷《路得記》正說明了這一點。相對而言,國家有了王,人也不一定不任意而行,在以後的書卷例如《列王紀》中也就証明這一點。最重要的是,在每一個時代、每一個地域中的基督徒,如何去遵上帝的話語而行,在該時該地作鹽作光;所以,我們不可自視過高,要以謙卑的心影響社會,我們也不可輕忽身為上帝兒女的身分,靠著主勇敢發揮應有的作用。(士師記第廿一章)
悲傷開始
歷史上在每一個離開上帝的黑暗時代,必有衪的兒女起來作為光明之子。《路得記》中的路得,正是士師時代的明燈,這個只有四章的故事,結構極為嚴謹,沒有一個字可以刪除,幾乎每一句都值得深思。在逐章細讀之前,應該一口氣將全卷先讀一遍。故事開頭五節就看見人生的創傷,故事的結尾卻展示出上帝的祝福(4:14-17),《路得記》裡的複雜情節相互交錯,反映了生命在上帝面前的形態,而路得對拿俄米的表白:「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成為日後每一個跟從上帝的人的心志。(路得記第一章)
異地田間
波阿斯對拿俄米和路得的事早有所聞,他向監管收割的僕人打聽時(5、6節)立即知道她們是誰,年輕的路得出去碰運氣,「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地」(3節),但年老的拿俄米卻為她認識的這一個人祝福(20節),整件事合乎上帝的旨意,是上帝的安排。最重要的是,波阿斯對這個外邦女子路得愛護有加,他並將原因直接告訴她:「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衪的賞賜」(12節)。在我們的一生中,上帝不斷藉著不同渠道賜福給我們,只要我們一心跟隨衪,這也是過往年日我和我的家庭所經歷的。(路得記第二章)
簸麥場上
或許讀者對拿俄米怎會鼓勵路得做個這麼急進的女子而驚訝,其實這兩位相依為命的婆媳回到伯利恆已有一段日子,路得也順利經過了收割莊稼時期,拿俄米現在回到她起初對路得關心的問題(1:9)—她的兒媳應該在她的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她採取了行動。在第9節譯成「衣襟」和在第2章12節以眾數出現,在原文同一字則譯成「翅膀」,路得來到耶和華上帝展開的翅膀的遮蓋下,現在她求波阿斯變成那位報以展開翅膀遮蓋的代理人。波阿斯不僅答應會辦妥一切有關路得的法律問題,也給她大麥(象徵多產與豐收)作為保証,讓她不致空手回去看她的婆婆(17節),「空手」正是形容拿俄米返回伯利恆的痛苦經驗,現在路得卻是滿載而歸。(路得記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