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劇收場
「贖回」本是經濟學用語,在《聖經》中,是主耶穌完成救贖的意思,而在路得故事裡,「贖回」主要含有家人休戚相關及彼此的責任。對「贖回」採取主動是一種責任而不是一種權利,在任何家庭中要找「贖回者」是有一個先後次序,這種先後次序是取決於至親的血統關係。「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14節)!最後,摩押女子路得在彌賽亞的譜系中,不再被視作外來客,她是一位對拿俄米有厚愛、且對她的上帝極敬虔和信賴的女子。此譜系其後列在《馬太福音》耶穌的家譜中(太1:3-6),這正告訴我們,凡敬畏耶和華,接受主耶穌作個人救主的人,有時雖陷入絕境中,最後必如《路得記》般喜劇收場。(路得記第四章)
獻撒母耳
《撒母耳記上、下》,在希伯來古卷中原為一冊,有人稱作者撒母耳為"史聖",本書從士師晚期始,至大衛王朝建立終。撒母耳筆下之王國有別於鄰邦:國王權力來自耶和華上帝,他必須遵守真神的律法,聽從先知的指引,他只是治理上帝百姓的僕人,王和百姓必須敬畏耶和華,盡心盡力事奉衪。第一章以本卷三個中心人物之一的撒母耳(另兩人是掃羅和大衛)的出世作開始,他的母親求子心切,不但從上帝求得第一個兒子(20節),並且還了所許的願,將撒母耳獻給上主。身為父母的基督徒,若將兒女自年幼帶到上帝面前,認識主耶穌,讓他們在基督裡、在教會中成長,全家都必蒙耶和華父神賜福。(撒母耳記上第一章)
哈拿禱頌
撒母耳母親哈拿的這首詩歌是"感恩頌歌",與《新約》中主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尊主頌" 有異曲同工之妙,因此被稱為《舊約》"尊主頌",因為人的生命和一生的道路都在上帝的手中,而高舉耶和華戰勝仇敵(包括舊我的不順服),是基督徒一生的經歷,也是心中快樂的泉源(1節)。哈拿的敬虔蒙耶和華的眷顧﹐再添三子二女,同時撒母耳在上帝面前不斷成長(21節)。相反地,以利雖身為祭司,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卻不認識耶和華(12節),因而不知尊重上帝(30節),盡失人生方向,以致自取滅亡。可見父母不可疏於教導兒女,否則禍及全家(參閱4:18-22)。「子孫為老人的冠冕,父親是兒女的榮耀。」(箴17:6)。撒母耳記上第二章)
獻撒母耳
一個孩子的成長,假如上帝和他身邊的人都喜愛他(2:26比對路2:52),正是天父要使用他的時候。此時童子撒母耳(3:1)約為十二歲(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的推算),在「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的士師時代,衪向「未認識耶和華和衪的默示」的少年人呼召是非同小可的。撒母耳存單純的心向他的老師以利求教,正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追求明白上帝旨意的好榜樣。其後以色列人面對強敵非利士人(第四章),雖然從經驗中知道上帝同在就可以得勝,抬著約櫃就無往而不利(例如民10:33-36;書3:17),可惜他們這次「以約櫃代表上帝」的做法,犯了與異教相同錯誤,致使約櫃最終被敵人擄去。(撒母耳記上第三、四章)
尊主為聖
以色列人為對付非利士人,乃將約櫃從示羅搬到以便以謝,非利士人擄去約櫃後,卻將之搬到他們位於地中海五大城(6:17)之一的亞實突,與他們所拜的農神大袞(士16:21-23)放一在起供奉,以為約櫃既然神通廣大(4:8),乃可作大袞之副手(5:2約櫃放在它旁邊)。可是第二天卻見它支離破碎的倒在約櫃面前,上帝更向非利士人施以「惡瘡」的刑罰,在他們誠心向耶和華獻上燔祭和平安祭賠罪後才得醫治。加上其後伯示麥人因擅觀約櫃、侵犯了上帝的神聖(6:19、20)而被擊殺,處處表明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加6:7)。我們身為基督徒,在心思意念行為上,都必須尊主為聖,凡事榮耀上帝的名。(撒母耳記上第五、六章)
除掉偶像
代表上帝同在的約櫃在基列耶琳停了二十年後,撒母耳仍要題醒以色列全家說:「你們若一心歸順耶和華,就要把外邦的神,和亞斯他錄,從你們中間除掉,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地事奉衪,衪必救你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7:3)以色列人當時也就除掉諸巴力和亞斯他錄,單單地事奉耶和華。這"亞斯他錄" (又名"亞舍拉" )﹐是迦南人所拜的"賜子觀音",為男神巴力的配偶,以木柱為像。同時當以色列長老向撒母耳求一王治理之時,上帝藉撒母耳告訴他們:「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8:18)在以後的歲月中,從有第一個王開始,直到亡國之日,以色列人都在王的管轄和陰影下生活。(撒母耳記上第七、八章)
掃羅出現
在歷史上,以色列人第一個王是掃羅,最初他以極令人欽羨的條件出現,包括父親是個大財主(1節小字),人長得又健壯、又俊美(2節),加上對父親又很孝順(3至10節:掃羅想盡辦法為父親去找丟掉的幾頭驢)。雖然掃羅從未聽過撒母耳的名,卻知道有一位可請教的神人(即「先知」,較古時代稱為「先見」),而撒母耳一看見掃羅,耶和華就告訴他:「看哪,這人就是我對你所說的,他必治理我的民。」(17節)此時,掃羅仍以謙卑的態度回應(21節),撒母耳又以尊敬他之禮相待(23節:平安祭的祭肉是給祭司的,撒母耳卻留給掃羅)。到此為止,掃羅的表現,實在是有為王者的風範。(撒母耳記上第九章)
掃羅為王
在《舊約》中,有三種職分需要接受受膏的儀式(1節),就是先知、祭司、君王,是將橄欖香油倒在頭上。撒母耳給掃羅三個憑據,以確定他是上帝所膏立的:1.他父親的驢找到了(2節)。2.有人會送他兩個獻給上帝的餅(3、4節)。3.他會同受感的先知一起說預言(5、6節),上帝因此也賜他一個新心(9節「變為新人」)。由此可見,耶和華上帝的確要立掃羅為以色列第一個王,至於他最初明知此事,卻仍謙卑地躲藏起來(17至24節),作王之後,卻又囂張跋扈(在以後日子中所見),如此雙重性格,破壞了他為王的身分。我們也當引以為鑑:上帝既賜我們作祂兒女的身分,就當珍而重之,好好被祂使用。(撒母耳記上第十章)
先知自白
正如上一章所題到的,掃羅在待人處事之時,竟誤用上帝的靈顯其「愚勇」(11:6、7),這種表達不可小覷,發展下去必成大害。撒母耳既已為以色列民立王,功成身退之際,第十二章是他的臨別告誡,要求眾人為他的行事為人作証。並說出他的心願:「你們若敬畏耶和華事奉祂,聽祂的話,不違背祂的命令,你們和治理你們的王,也都順從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就好了。」(12:14)又表明他對他們繼續的支持:「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12:23)每一個有責任的屬靈領袖,當以耶和華的心意及百姓跟隨上帝的心為念,同時,國之興亡,王與百姓均有責。(撒母耳記上第十一、十二章)
超越職權
在敵眾我寡的形勢下,信心往往容易動搖。掃羅王年四十又剛登基兩年,帶領著三千人,面對成千上萬的宿敵非利士人要向以色列人宣戰,百姓只好戰戰兢兢地跟隨他。掃羅等了撒母耳所定的七日,仍不見他到吉甲來,卻見百姓離他而去,就忘記了他身為以色列人的王與鄰國的王不同之處:雖身為一國之君,但卻只是上帝的僕人,要遵守衪的律法、聽先知的告誡去治理國家。現今他超越自己的職權去獻祭,作了應由利未人擔任的工作(9節),雖有天大的理由也不可脫罪。至此,撒母耳對他說的話實在震撼了他的心(14節),也題醒我們每一個事奉主的人必須作合上帝心意的事,否則衪會興起別人來代替越權者的職任。(撒母耳記上第十三章)
誤違父誓
本章記述非利士人分三路向以色列人進兵之際(13:17、18),掃羅兒子約拿單的戰績,和他吃蜂蜜獲罪以及以色列吃帶血的肉得罪上帝的事。(一)約拿單吃蜂蜜獲罪,乃由於其父掃羅輕率起誓(24節),百姓因此犯罪(32節),兒子也幾乎喪命(43至45節),更延誤了追擊非利士人的時機。他命百姓起誓目的在向敵人報仇﹐而約拿單作戰是為了上帝的榮耀和百姓的安全(6至12節)。(二)《舊約》律法禁止吃血(利2:26),掃羅因此要百姓以大石頭作臨時的祭壇向耶和華上帝表明(31至35節)。同時,約拿單憑信心破敵(6至15節),也正是他取勝之道,「因為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6節)(撒母耳記上第十四章)
掃羅違命
撒母耳要掃羅「滅盡」(3節)亞瑪力人,此字的希伯來原文是herem,中文其他譯法有「毀滅」(書6:17)、「滅盡」(書6:21)及「當滅」(書6:18),含有「完全歸給耶和華」的意思。物既歸上帝,人不可擁有,故須全毀,不容人起貪念取之。掃羅正是犯了貪婪之罪(9節)﹐因而通不過「忠於上帝命令」的考驗,並製造理由將責任推給百姓(21節),撒母耳就直接說明上帝給人的準則:「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衪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和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22、23節)。我們要切記:這警戒之言是向每個屬上帝的人說的,與非基督徒毫不相干。(撒上第十五章)
大衛被膏
由本章1節至第十八章3節描述了大衛的輪廊:他自年幼牧羊,善於彈琴,又是個勇敢的戰士。同時,既然當時掃羅仍在位,撒母耳要膏大衛是一件難事,他惟有藉獻祭請大衛的父親耶西吃祭肉以完成這任務。其後,當耶西讓他的七個兒子以利押、亞比拿達、沙瑪......逐一在撒母耳面前經過之時,耶和華都不以他們的身裁高大而選其一,最後卻選上最小的大衛,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7節)。由此可見當上帝要使用我們之時,只看重我們的心思與心志。大衛被膏立之後,耶和華的靈大大的感動他,與此同時,撒母耳也就安心地為上帝為以色列人完成任務回拉瑪去了。(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
一些研究(一)
這兩章,有不少在文字上的難處。(一)在(16:19-23)說掃羅召大衛來彈琴,因喜愛他成為為他拿兵器的人。可是到了第十七章,當國家在危難之時,大衛竟不在營中,他到軍營來只是給哥哥們帶來食物,並將他們的生活情況報告父親。不但兄長們以為大衛不配拿兵器,連掃羅和押尼耳竟也認不出他是誰。(二)本章12-14所記載的,在上一章己經讀過。(三)下一章9、10兩節與上文下理不相接,當時掃羅不會那麼憎恨大衛,又在13節將他「升官」。(四)(18:19)說米拉給亞得列為妻;(撒下21:8)又說米甲給亞得列生五個兒子。在未答這些問題之前,請記住:掃羅因一句話(8節)憎恨大衛的嚴重性。(撒母耳記上第十七章)
一些研究(二)
這段回答上一段的問題:我們必須知道,在希伯來原文中,撒母耳記是從不同的記錄裡編成的,包括雅煞珥的紀錄、耶和華交戰書、迦得的紀錄等等,因此在次序上不免有些紊亂。(一)在(16:15-20)是指大衛無定期及暫時地到掃羅的宮中,只為彈琴而來,因為他尚年幼,「大有勇敢的戰士」是指他曾殺獅和熊(18節),大有希望成為戰士,當時掃羅精神不定,不會記得大衛。(二)掃羅病癒,大衛即回伯利恆(17:15),那幾年間,大衛漸長大,所以當殺歌利亞時,掃羅自然認不出他,押尼耳更不會注意一個琴手。(三)掃羅是照自己的諾言,將女兒嫁給大衛(17:55、58)。你有興趣如此查根問底研讀《聖經》嗎?(撒母耳記上第十八章)|
喜愛大衛
當掃羅公開的說要殺大衛的時候,約拿單夾在要忠於朋友也要孝順父君之間,實在是左右為難,並且盡力使他們言歸於好(6、7節),他喜愛大衛(1節)之情,使他們日後成為刎頸之交。同時,米甲既把掃羅要殺大衛的消息告訴大衛,又從窗口將他縋下逃走,將神像放在床上欺騙掃羅差來的人,証明她是愛大衛的,不過其後大衛娶了亞希暖,而掃羅又將米甲嫁給帕提為妻(25:43、44),二人感情如何又另作別論。其後,大衛逃避掃羅到拉瑪見撒母耳,將掃羅向 他所行的事和盤托出,可見大衛對撒母耳極為敬重。至於「有一班先知受感說話(預言)」(20節),解經者大都同意,這是第一間神學院的成立,撒母耳是院長。(撒母耳記上第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