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拿西王
由於瑪拿西是一個帶領全國拜偶像的惡王,在位五十五年又是諸王中最長的一個,這足以造成猶大國亡、百姓被擄到巴比倫的遠因。雖然他在遭到亞述王的將帥用鐃鉤鉤住、用銅鍊鎖住,帶到巴比倫後,「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且在他列祖的上帝面前極其自卑,他祈求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12、13節)。這種經歷,讓瑪拿西猛然覺悟,也成了每一個離棄上帝之後遭遇禍患,經過懇切禱告蒙衪垂聽,再得著幫助又返回上帝面前的一個例子。當瑪拿西的孫兒約西亞登位,就從當中吸取教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歷代志下第卅三章)
約西亞王(一)
約西亞王的祖父瑪拿西死後,沒有葬在列祖諸王的墳墓中,卻「葬在自己的宮院裡」(33:20),與約蘭、約阿施、烏西雅、亞哈斯諸王同一命運。死後兒子亞們繼位,「不在耶和華面前像他父瑪拿西自卑。這亞門所犯的罪,越犯越大」(33:22-23),故此在位只得兩年,被臣僕所弒,宮中經過一番殺戮,終立約西亞為王。他八歲登基,「作王第八年,尚且年幼,就尋求他祖大衛的上帝,到了第十二年,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除掉邱壇、木偶、雕刻的像,和鑄造的像」(3節)。如此年幼就在那瀰漫拜偶像之風的環境中有這大作為,身邊群臣固然居功厥偉,而本書作者在別的書卷沒有這些記載之中補此一筆,可謂用心良苦。(歷代志下第卅四章)
約西亞王(二)
約西亞王是猶大國好王之一,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除邱壇、廢巴力,更拆毀耶羅波安在伯特利所設的祭壇(王下23:15-20),進而修葺聖殿,宣讀律法書及領導復興。但可惜的是,在主前609年,亞述人正與其在哈蘭流亡的政府爭戰時,埃及王尼哥派兵援助亞述,要借道巴勒斯坦。約西亞對保護亞述人沒有興趣,於是貿然出兵米吉多,去阻止埃及軍隊,埃及王請他不要介入,並說:「......你不要干預上帝的事,免得祂毀滅你,因為上帝與我同在」(21節),大概上帝容許埃及王幫助亞述攻打新興國巴比倫,約西亞竟逞強且中箭身亡。猶大國最終的結局是被擄於巴比倫,我們做事若沒有上帝的旨意實在不該無事生非。(歷代志下第卅五章)
末代四王
本章1至21節將猶大國末代四王約哈斯(作王三個月)、約雅敬(作王十一年)、約雅斤(作王三個月又十天)、和西底家(作王十一年)的事作扼要的記載,又為耶路撒冷淪陷及百姓被擄往巴比倫的悲劇作了解釋:「西底家行耶和華他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先知耶利米以耶和華的話勸他,他仍不在耶利米面前自卑」(12節),「尼布甲尼撒曾使他指著上帝起誓,他卻背叛,強項硬心,不歸服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13節),「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14節),「......他們卻嬉笑上帝的使者,藐視祂的言語,譏誚祂的先知......以致耶和華忿怒,無法可救」(16節),是故猶大國之滅亡,非一朝一夕的事。(歷代志下第卅六章)
重返耶京
猶大國之滅亡,正應驗了耶和華上帝藉耶利米先知所說的預言(耶25:9-12)。同時《歷代志下》最後兩節經文,再出現在《以斯拉記》開始的頭兩節,而在最早期的基督教會正典中,《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本是一卷書,名為《以斯拉記》,因此有聖經學者同意,此三卷書作者同一人,或即以斯拉。更重要的是,《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是猶太人得波斯王古列准許返回耶路撒冷進行復國工作的僅有記錄,其歷史價值可想而知。不過,由於未嚴格依年代編寫,因此引起在解釋上的困難在所難免,然而在此二書卷中,當有耶和華上帝的心意,我們應該盡力去查考、明白,記載人名眾多是我們誦讀時要克服的難處之一。(以斯拉記第一、二章)
開始重建
猶太人宗教曆的七月,相當於陽曆的九、十月之間,時為主前537年。同時猶太人幾個重要的節期都在七月,是安排回國的最佳日子。領導回國的重任則落在所羅巴伯和耶書亞身上。這批回歸者雖然是奉波斯王之命恢復敬拜耶和華上帝,但他們的敵人卻心存恐懼,當築壇之時還可以「不理對鄰國之民的恐懼,在原有的根基上築壇」(3:3),及至其後竟有重建聖殿的意圖,敵人生搗亂之心(4:1、2)乃可想而知的事。在敵人多方設法阻攔之下,促使古列亞達薛西王下旨逼令停工,一直到波斯王大利烏第二年才復建,中間竟隔十五、六年之久。敵人破壞上帝的工作的方法五花八門,我們若不倚靠上帝彼此同心,必一事無成。(以斯拉記第三、四章)
聖殿竣工
《以斯拉記》第五、六兩章乃四章5和24節的延續,停工重建聖殿事隔十多年,雖由大利烏王降旨准許再動工,但仍需由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參閱《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傳遞上帝的信息方能成事。哈該從大利烏王第二年(主前520年)六月初一日(陽曆八月廿九日)開始至同年九月廿四日(陽曆十二月十八日)四度敦促猶太人恢復重建聖殿工程,而在哈該第一篇信息後兩個月,撒迦利亞又加入勸勉(尼12:16;亞1:1),聖殿之重建就在大利烏王第六年(主前516年)亞達月(猶太人宗教曆十二月,陽曆二至三月間)完成(6:15)。若聽從上帝僕人的勸勉,同心合意,必完成不可能的事工。(以斯拉記第五、六章)
祭司返國
本章開始記以斯拉回歸的事,應在主前458年間,他是祭司,又被稱為「文士」(6節),因為他乃是精通摩西律法的聖經學者,這也是以色列民被擄巴比倫後才有的一項職任,負責過去祭司擔任的教導律法的工作(申33:10;瑪2:7)。亞達薛西王對他極之尊重,出諭旨曰:「諸王之王亞達薛西,達於祭司以斯拉通達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12節),諭旨內又有:「以斯拉阿,要照著你神賜你的智慧,將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立為士師、審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們教訓一切不明白上帝律法的人」(25節),別人尊重我們是尊重我們明白並肯遵行我們的上帝的律法。(以斯拉記第七章)
眾返國者
本章3至14節,記載跟隨以斯拉從巴比倫各地返國的十五個家族的子孫共1496人,其中並不包括已列出名字者。再加上婦孺、約40個利未人和220個殿役。由於返國路途遙遠,什麼情況都可以發生,「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上帝面前克苦己心,求祂使我們和婦人孩子,並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我求王撥步兵馬兵,幫助我們抵擋路上的仇敵,本以為羞恥;因為我曾對王說,我們上帝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衪的;但衪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一切離棄衪的,所以我們禁食祈求我們的上帝,衪就應允了我們」(21-23節),從這一點,可以知道以斯拉的為人及處事的方法。(以斯拉記第八章)
雜婚問題(一)
《以斯拉記》第九、十兩章,論及以色列民與外族雜婚的問題。這些子民可能是與所羅巴伯一同回國者的子孫,在當地居住一百年後只有113人犯了這罪(10:18-43)本不為怪,但若他們是後期才跟以斯拉回國者則為數委實不少,而所提到的外邦民族都是摩西律法中嚴厲禁止與他們通婚或密切交往的(參閱出34:16;申7:1-3,23:3等等),以斯拉以「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3節)。這表示他對首領和百姓此舉的悲痛,跟著他又禱告認罪(6-15節),而他的禱告認罪可與(但9:4-19)及( 尼9:6-38)類似的禱文作比較。屬靈領袖擔子之重,實在只有上帝和他自己知道。(以斯拉記第九章)
雜婚問題(二)
關於不可與外族通婚的事,尼希米也有同一看見:「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上帝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尼13:25)。瑪拉基亦如此:「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瑪2:11)。到了新約時代,也有同樣的提醒:婚嫁當在主內的人(林前7:39)信與不信的「原不相配」(林後6:14)。從牧者過往經驗觀之,除非願意跟隨上帝的引導再加你用禱告、愛心、信心,婚後努力經營,否則當你與不信者結婚時,此沉重擔子得一生背負。(以斯拉記第十章)
聽聞災禍
《尼希米記》是一傳記,乃尼希米之自傳,又是一歷史書,是舊約選民最後一卷歷史書(《瑪拉基書》是最後一卷先知書)。《尼希米記》注重禱告,顯出尼希米是個「禱告人」。全卷書一共十三章,第一至第六章記載重建聖城的事。尼希米名意「主的安慰」,其名如其人。他聽見城牆被毀,心中負擔甚重,因而痛哭禱告,他的禱告以認罪作大前題:「願您睜眼看,側耳聽您僕人晝夜在您面前為您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您所犯的罪」(1:6),又常以自己和以色列人為上帝僕人自居(2:20),與天上的神的關係份外親切,於是乎感動亞達薛西王讓尼希米回國建造城牆(第一、二兩章)。(尼希米記第一、二章)
眾建城者
《尼希米記》第三章記載分配人修造城牆。表面看來,一大堆人名和地名,讀來使人乏味,但卻是舊約中不可多得可以幫助後人確定耶路撒冷城當日地貌的珍貴史料。當中有十個城門的名字:羊門、魚門、古門、谷門、糞廠門、泉門、水門、馬門、東門和哈米弗甲門,可見城門被破壞得最嚴重,而從城牆的受毀程度觀之,可推想昔日亞述和巴比倫只作重點性被破壞,並非將之全毀。其中一事值得一提:反對造城的多比雅及參巴拉,原與領頭建造、以身作則的以利亞實有親戚關係(13:4、28),尼希米夾雜在這種錯綜複雜的關係中,能取得以利亞實的合作,証明他的誠信感人,上帝的事工,實在需要這種領袖。(尼希米記第三章)
衣不解帶
《尼希米記》第四章是接續第二章20節,修造城牆的消息惹來撒瑪利亞省長參巴拉和他手下的人的嗤笑和藐視,並且因為尼希米將猶太人組織起來決心修造城牆而大表不滿、怒不可遏(4:1),當城牆建到一半高時,更設計進攻耶路撒冷(4:8)。同時,尼希米也明知這班人不敢動武,但謠言滿天飛的情況卻影響民心,尼希米的做法是衣不解帶地日夜提高警覺。另一方面,重修城牆是為了保障眾百姓安居樂業,但是若在社會上發生不平現象(例如5:5所提及的),就比城牆荒廢使尼希米更難受,他在要債主發誓處理好例如歸還田地等等不平的事之後,會眾都以「阿們」回應,且一同讚美耶和華上帝(5:13)。(尼希米記第四、五章)
陰謀失敗
當企圖破壞修造城牆的仇敵聽見尼希米已經完成了修牆事工後,只好用更不屑的手段對付上帝的子民,就是陷害他們的首領尼希米,三番兩次派人約他到耶路撒冷以北二十英里的阿挪平原的一個村莊會面。尼希米深明敵人的計謀,乃以「我現在辦理大工,不能下去,焉能停工,下去見你們」作理由婉拒他們,直到第五次敵人更寫信出言恐嚇,其後仍不得逞,索性企圖夜裡殺了尼希米。當我們面對仇敵攻擊時,應當效法尼希米的以智慧取勝,也當學習他們的忠信又敬畏上帝(7:1、2);效法他們的謹慎、同心(7:3、4)。只要我們倚靠上帝並且眾志成城,仇敵沒有可能達成他們陷害我們的詭計而將我們擊倒。(尼希米記第六、七章)
重建聖民
城牆重建完成就分派各人管理(第七章),其後又舉行講經大會(第七章,由以斯拉和尼希米主講)和奮興會(第九章),會後各人簽名立約(第十章),並舉行獻牆大典(第十二章)。在重建聖民的過程中,不但要聽道、奮興、決志,且要實際地做幾件事:(1)杜絕不潔之民(13:1-3);(2)潔淨聖殿(13:4-9);(3)恢復十一奉獻(13:10-14);(4)重守安息日(13:15-22);(5)杜絕罪行(13:23-29)。事實上,尼希米待各樣事情都上了軌道後,曾返回波斯十二年之久(參閱2:6、5:14及13:6),當他重回耶路撒冷時,發現重建聖民比重建聖城更重要。今日,我們同樣需要藉《聖經》的教導常常更新我們的屬靈生命。(尼希米記第八、九章)
立約簽名
在尼希米、以斯拉舉行了講經大會和奮興會後,眾人要簽名立約以示同心,這一章也不厭其詳地將參加簽名者的名字列出。簽名之餘必須付上實際行動,就是「奉獻」:為上帝殿的使用(為祭司食用的陳設餅、素祭、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贖罪祭及上帝殿一切費用)奉獻(32、33節);每年各族輪流定期奉獻獻祭的柴,燒在耶和華上帝的壇上(34節);獻初熟土產和果子(35節);奉上頭胎兒子(用代贖方式)和首生牛羊(36節);將地上所產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又奉給聖殿中作事奉者的祭司。我們身為基督徒,除了在心志上與上帝立約之外,也必須在金錢上、時間上付出奉獻的行動。(尼希米記第十章)
居民名單
《尼希米記》第十一章接續第七章73節的〈尼希米回憶錄〉,其中插入了第八、九章以斯拉的事工和第十章尼希米第二次擔任省長的記載。根據:「耶路撒冷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7:4),於是用「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百姓掣籤,每十人中使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那九人住在別的城邑」(1節)的方法移殖人口入耶路撒冷,同時以「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祝福」(2節)作鼓勵。在居民名單中,第3至19節是第一批從巴比倫回國住入耶路撒冷的百姓,乃依照平民、祭司、利未人、歌唱者、守門和殿役(尼提寧)這個次序排列。上帝的子民必須行動一致且有秩序。(尼希米記第十一章)
城奉獻禮
在「與所羅巴伯同歸的祭司和利未人」 這個名單結束之後,從《尼希米記》第十二章27節開始,又再恢復記載有關尼希米的事蹟,其中以完成城的重建所舉行的城牆奉獻禮為尼希米返國後事奉的高潮。「耶路撒冷城牆告成的時候,眾民就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耶路撒冷,要稱謝、歌唱、敲鈸、鼓瑟、彈琴,歡歡喜喜的行告成之禮」(27節),「那日眾人獻大祭而歡樂,因為上帝使他們大大歡樂,連婦女帶孩童也都歡樂,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歡聲傳到遠處」(43節)。由此可見,在上帝的家中,當我們排除己見、同心合意去完成祂的事工時,上帝必使我們大大歡樂,這種歡樂也必傳到遠處,使別人羨慕且欣賞。(尼希米記第十二章)
宗教改革
《尼希米記》以宗教改革為結語。尼希米的一生,可以成為歷代聖徒的模範:1.他以祈禱去解決每一件事; 2.他是對上帝大有信心並「信行合一」的人; 3.他甘心為自己的同胞犧牲自己; 4.他極有膽量,凡事身先士卒; 5.他是矢志忠心事主的人; 6.他處事不徇私; 7.他有恆心毅力,為這緣故他被上帝所重用。我們在這幾方面能學習多少呢?同時,我們如何分得出尼希米和以斯拉這兩位領袖不同的恩賜和角色呢?1.以斯拉是宗教領袖;尼希米是政治領袖。 2.以斯拉是屬靈導師;尼希米是外交長官。3.以斯拉是牧師;尼希米是建築師。4. 以斯拉是祭司和文士;尼希米是酒政。5.以斯拉的事工是重建聖民,尼希米的是重建聖城。(尼希米記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