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身份和雙重使命--中國基督徒的身份責任論(五)
單傳航
二、神學傳統中的教會與政府的關係
在神學歷史中,教會和政府的關係一直是探討的重要議題。西方的教會與政府的關係歷史可以大致分為四個階段:
1、教會初期受到羅馬政府的嚴酷逼迫,教會和政府是格格不入的關係。
2、教會得勝(公元313年)後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政府和教會聯合起來治理國家和人民。
3、基督教改革(1517)後,政府和教會分離,但政治與基督教並沒有分離。
4、自二十世紀初期,西方政府全面自由世俗化,政治與基督教開始分離,並逐漸演化為政府仇視和壓制基督教。
在下面的內容中,節選了從早期教父時代直到如今,關於政府和教會關係(或教會與社會的關系)的一些經典性的神學理論思想觀點。
1、早期教父的政治觀--公正的法律和法治
早期教會在護教理論中,特別是面對逼迫和敵意的政治社會環境,形成了對教會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認識,特別是對教會與政治(政府)的關係,以及基督徒雙重身份的問題。在他們的理論形成過程中,《聖經》尤其是《新約》,是他們忠實引用的根據。同時,由於受到希臘—羅馬文化的影響,他們主要從法律和公義的角度來理解和定義政府的職責,以及基督徒面對政府的責任。
殉道者猶斯丁(Justin Martyr公元2世紀),在其《致丟格那妥的信》中認為,基督徒是天上的公民,同時履行地上公民的所有職責。基督徒居住在國家中,服裝、語言、飲食等習慣,與別人沒有不同,卻如同過客﹔並且,"他們遵守國家的法律,卻同時在實際生活中超越法律的高度。"基督徒散居世界各地,如同世界的靈魂﹔基督徒的信仰是無形的,如同靈魂。教會是社會的靈魂。
猶斯丁的 "過客" 和 "天上公民" 觀點,是根據《新約》中使徒們的教導。《彼得前書》2:11說:"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希伯來書》11:13-16說:"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里昂的愛任紐(Irenaeus of Lyons公元2世紀)在《駁異端論》的第5書中認為,人類非常敗壞,許多人不懼怕上帝。於是上帝就設立政府,讓惡人懼怕和臣服,因法律的懲罰作用而有所收斂,在某種程度上尊敬公義。根據《羅馬書》,政府官員應當是 "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配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因此,政府制定的法律應當是 "公義的衣裳","官員通過公正合法的方式執行法律是無可非議的。" 總之,他認為,地上的政府是上帝所設立的,為了不讓人們彼此任意吞咬,肆意犯罪。
特土良(Tertullian公元2世紀)在他著名的《護教論》中,指出了真理和法律之間的區別。錯誤的法律不符合真理,因此是人制定的,而不是來自天上的。(通過站在神學的高度,面對上帝的真理,特土良走出了希臘哲學中的抽象真理和羅馬政治中的人造法律的局限性。)在此基礎上,他還指出了法律的本質是法治:"一條法律的合理性並不是它的年數久了,或者是制定者有多麼高貴,而是在於其平等性,除此別無標准。" 特土良提倡教會的殉道精神,認為地上的國家不是基督徒的歸屬﹔他還反對基督徒參與政府的軍隊服務。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公元三世紀)是一位哲學家,他認為柏拉圖所代表的希臘政治觀,特別是在立法方面,受到了摩西的影響。他指出,政治就是控制,是與人有關的,因此滋生國王的角色職責。 "國王通過法律管理,明白如何統治自願的民眾。" 柏拉圖認為政治包括法律和政治正確﹔政治正確包括政治視野與政治和諧秩序。 " 一方面,統治者需要調整自己適應被統治者﹔另一方面,被統治者要順服統治者。這是摩西管理事務的方式所突出說明的。" 他又指出,柏拉圖還受到摩西教導的影響,認為法律是基於人的出身,而政治是基於結社和同意。革利免認為,政治的目標是進行哲學思考(尋求真理),因為法律其實就是判斷正誤的尺度,是正確的話語表達,說明了允許做什麼和禁止做什麼。柏拉圖認為上帝是最高層的政治家。
如今在中國的一些基督徒通過法律維護公民基本信仰權利,不可避免地觸及到政治正確的問題。由此可見,柏拉圖認為政治包括法律和政治正確,是非常深刻的。一個國家的政治文明的程度,從法律體制和法治文明的程度就可以看出來。
2、中世紀教會神學的雙重權柄理論--國王與祭司
教皇格拉休斯一世(Gelasius I 492-496)提出了 "雙重權柄" 的理論,認為國王的權柄和神聖祭司的權柄,應當共同運用來治理國家。並且,祭司的責任更重一些,因為他們在上帝面前也要為國王們的靈魂是否得救而交賬。
作為致力於改革天主教的教皇貴格裡七世(1030-1085),認為使徒們的權柄能夠審判天使,掌握著開關天堂和陰間的鑰匙,當然有資格審判地上的事情,包括審判國王。教會有權柄將不服從教會權柄的國王廢除。教會的領袖是 "所有國王和王子們的父親和主人"。
阿奎那的托馬斯(1225-1274)是基督教歷史中最偉大的神學家之一﹐他在《論國王職位》的第一書中論証說:"與其它動物不同,人生來就具有的屬性,決定人是社會和政治動物,並且聚集而居住。" 而且,正如身體有頭腦指揮,人們所聚集的每個群體(社會),都需要有管理的制度。這種管理機制就是政府,並且政府行為也有對錯之分。社會群體分為兩種,一種是自由人組成的社會,一種是奴隸組成的社會。自由社會的政府對民眾的管理,是為了大家的共同好處(共同富裕),這就是公正的政府。相反,"如果政府的意圖不是為了民眾的好處,而是為了統治者的私人好處,這樣的政府和統治者就是不公正的、墮落的。" 而且,如果不公正的政府是由一個人統治,這個人就當被稱為暴君。如果公正的政府是由一個人統治,這人就當被稱為國王。面對暴君,基督徒個人的原則是非暴力不抵抗﹔而民眾作為群體,有權柄推翻暴君。政府有權柄發動正義的戰爭。
基督教改革的先驅、著名的《聖經》翻譯家約翰•威克里夫,他在《政治權柄--國王的職責》中提出,上帝在教會中設立了 "雙重代表":國王管理地上的事務﹔祭司管理屬靈的事務。(注意,威克里夫在這裡的前提是,國王也應當是基督徒)。"國王應當嚴懲不服從的人,如同《舊約》時代中上帝的面前容不得邪惡那樣。而祭司則是在恩典的時代行事,因此要像耶穌基督那樣,溫柔侍奉俯就卑微的人,正如上帝所命令的那樣......。" 威克里夫認為,正如奧古斯丁所說的那樣,國王要有上帝的形像,而主教要有基督的形像。此外,國王和祭司的權柄是同樣尊貴的,但是,國王權柄的功能要比祭司的功能更優越一些。
宣教志士身上的 13 個記號
2015-01-19 | 基督教論壇報 特約記者羅怡婷╱編譯
http://www.ct.org.tw/news/detail/2015-00178
有哪些人是宣教志士?他們眼中的世界是什麼模樣?也許他們隱身在你我的教會或職場之中,甚至在小聯盟擔任教練,但他們的作為與常人有何分別? 美南浸信會國際宣教部(International Mission Board)各地宣教士列舉了一份清單,說明宣教志士身上的 13 項重要記號:
1. 他們渴求與非基督徒相遇。如同路加福音第十章所記載,宣教志士們受耶穌差遣,去收「祂的莊稼」。他們積極尋找未信之人,並與他們開啟對話並建立友誼。
2. 宣教志士們不斷嘗試以別出心裁的方式分享福音。他們的宣教方式能夠因地制宜,並非一成不變。依據訴求對象的不同,他們選擇對方能夠理解,並與對方切身相關的方式宣教。他們的作為或許超乎常理、超越理智、違背直覺、甚至願意以身犯險,只為分享耶穌基督。
3. 他們的世界觀與眾不同。與其將眼界侷限在方寸之間,他們更關懷外部世界、其他文化及各種語言。他們了解,福音不該只是少數人的福音,更應該是所有人的福音,也為此立志將福音散播到世界各地。
4. 宣教志士聽見並順服上帝的聲音。當上帝差遣他們把救贖的愛傳播到鄰舍、他鄉、外邦、異國時,他們順服並立即起身而行。
5. 他們迫切禱告,並透過禱告與上帝直接連結。他們相信上帝的作為能夠超乎人所測度,因此熱切禱告呼求上帝動工。
6. 宣教志士們造就門徒且了解門徒訓練的重要性。他們時常自問宣教工作是否能結出門徒的果子。如果宣教策略只是讓人聆聽,福音便無法散播開來。
7. 宣教志士分享福音時能滿足人的需要。他們了解上帝差派他們的原因是向未信之人傳播福音,若在宣教工作中忘卻分享耶穌的初衷,就算鑿再多口井、餵養再多張口,也是徒勞無功,虛擲光陰與金錢。
8. 宣教志士們了解宣教不是「任務」,而是一種生活型態。他們每一天都活出宣教的精神,從清晨到日落,無時無刻都對周遭環境產生影響。
9. 宣教志士們重視關係。他們能覺察他人的存在,並願意離開自己的圈子,積極地與他人,甚至「當中最小的」發展關係,終至分享基督並造就門徒。
10. 他們動身!無論上帝差遣他們到哪裡,是西非的通布圖(Timbuktu),或是美國密西根州的卡拉馬助(Kalamazoo),他們都能在上帝所安排之處成長。一旦上帝再度差遣,他們也願意順服並動身前往。
11. 宣教志士們能在他人身上見到未來。所有尚未得著的人,都有可能成為未來基督裡的「弟兄姊妹」,因此他們迫切分享,讓所有人都能得到永生與喜樂。
12. 他們差遣!他們明白每一個人都肩負傳遞福音的責任。他們效法使徒行傳裡的典範,差遣其他宣教志士,並竭力相互扶持與支援。
13. 宣教志士們了解,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沒有盡頭。即使親朋好友都得救,世上仍有千千萬萬的人尚未宣告主基督的聖名。(資料來源:Baptist Press)
若沒基督就會滅亡,肯亞教會遍植堂所超過 4 千間
2015/1/3 下午 04:05:00 基督教今日報 編譯邱子雰/綜合報導
http://news.dhf.org.tw/News.aspx?cate=02&key=5326
肯亞於 1963 年 12 月 12 日正式獨立。目前國內有高達4千間以上已註冊的基督教會,接受世界各地機構的奉獻,從知名到鮮為人知的各式福音派教會都有。肯亞至少有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口宣稱自己是基督徒(包括基督教與天主教),不過其中也有許多當地人將基督教與傳統信仰(如巫術信仰)混合。
肯亞這個土匪、部落爭奪地盤、恐佈份子橫行,及缺乏現代化設備與基本設施的國家吸引了許多外國宣教士們,他們為當地人提供聖經真理建造與生活各層面等協助。例如「基督教援助事工」(Christian Aid Mission)機構,已在肯亞遍植上百間教會。
歡待在舒適的地點服事,他們傾向住在比較安全的地區,在那裡有好設備、好學校,以及乾淨的水源。」某位匿名的當地宣教執行長這麼說。「我們卻深入到艱困地區,因為知道,這些地區的人民若沒有基督就會滅亡。多奇妙啊!我們竟然遇到一群未曾聽過耶穌,更不知道什麼是教會的人們。」
不畏懼盜匪 宣教士深入偏鄉遍植教會
當地事工團體在肯亞乾旱的北部與東北部鄉間服事,目前已在桑布魯和圖爾卡納等地區的半遊牧部落中,植堂超過1千3百間教會。部落的主要活動是彼此偷走別人的牛,因此常有打架、爭奪的事件,但是基督信仰改變了部落,人們的生命與生活方式正在改變中。
除了部落彼此交戰,過去幾年土匪也持續增多。這位宣教機構執行長已被搶了數次。這些土匪不只搶劫,甚至還在去年殺死一位宣教團體的成員。肯亞政府渴望本地宣教士能為這些地區帶來和平,甚至付錢請警察來保護他們的安全。土匪、部落內部的爭戰,以及索馬利亞穆斯林極端份子青年黨的攻擊,使得這些地區更加危險;原本保護宣教士的免費安全措施也已被取消。
「現在想要有安全保障,法律規定必須提供一部車。」一位事工領袖說,「我們的支出因此增加了,現在我們被迫將警察保護我們免於土匪與青年黨的攻擊,視為一項事工。」除了車子之外,還需另購一台摩托車,載送牧師們往返部落。目前至少有超過80位全職傳福音同工,以及高達300位以上兼職的助理同工,參與在這項事工中,因為裝備訓練初信者是首要的事。
根據《普世宣教手冊》(Operation World)研究顯示,肯亞人口中有將近 83% 是基督徒,教會出席率卻僅有 7%,會友們信仰很淺,宗教混合的比例估計高達 41%,此現象很普遍。
開挖水井、看顧聾啞人士 以愛見證神的榮耀
當地宣教機構在遍植教會時,同步進行領袖造就與門徒訓練。隨著許多教會如雨後春筍般成立,機構團隊也到處挖井,因為水源供應是半遊牧部落中最主要的生活問題。他們已在當地挖了 22 口井,希望神能按這些地區的需要,提供更多水井。「現在,還有一些沒能力幫他們挖井的地區,改以提供大塑膠蓄水池,讓人們到那裡取水。在某些地區,我們還鋪設了約 5 公里長的水源管道,將水引進村落。」
一位「基督教援助事工」機構的代表補充說,在非洲地區,其中一項最尚未被觸及的是聾啞事工,因為聾啞人在非洲被視為是咒詛及恥辱。父母們把聾啞孩子藏在家裡,無法踏入教會認識基督,多數教會並未訂定計畫來幫助聾啞人士受洗歸入基督教。
因看見這項需要,有位在聾啞學校服事的宣教士妻子,已著手將各部落的聾啞兒童們集中一起,為他們開設認識基督的學習計畫。「我們播放耶穌的影片給他們觀看。」播放兩分鐘後,再由專人試著為他們翻譯,並祈禱將來有可以提供手語的電影給他們看。
許多宣教士們盡心盡力服事上帝,愛鄰舍如同自己,幫助肯亞人民得著福音的益處,盼望基督徒同心合意禱告,願神興起更多屬祂的兒女,將基督福音持續傳揚到地極,使萬民同蒙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