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申訴
本章與第十七章是約伯的申訴。他此刻有「上帝和朋友都與他對立」的感覺。「上帝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11節)。同時他根據(創4:10)表達出「地阿,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18節)約伯是希望死後(當時他是孑然一身,且滿身生瘡,絕望至極),他的血會為他伸冤,正像亞伯無辜被害要用血為自己伸冤一樣。不過,可喜的是,他仍「心中有神」:「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21節),他此刻求上帝自己作他的見証人和中保,也盼望有一人代他辯白,當時他雖然不知道有一位拯救世人的主耶穌要來,但苦難幫助他去尋求這真理(參閱來2:9、10;14-16)。(約伯記第十六、七章)
比勒達言
這比勒達第二次發言,他直接說明:惡人遭受苦難是行惡的証據,例如:「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5節);「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7節);「四面的驚嚇要使他害怕,並且追趕他的腳跟」(11節)。比勒達提醒並質問約伯:「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麼?」(4節)意即:「請問約伯先生,你是不是自己認為是個特殊人物,連『人有罪必受罰』這放諸天下而皆準的法則,也會因為你而改變呢?」最後,「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此乃不認上帝之人的下場」(21節)﹐給予約伯極大思考的空間,在以後繼續討論的進程中,他逐漸見到前人未發現的新亮光。(約伯記第十八章)
約伯再答
在約伯深感朋友(2-5節)、上帝(6-13節)、親戚(14節)、使女和外邦人(15節)、
僕人(16節)、妻子(17節)、小孩(18節)、密友(19節)都離他而去,他立即返回上帝的面前。「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別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望眼欲穿」(25-27節)。約伯在人身上實在找不到出路,在猛醒回頭之下返回上帝懷抱中,是何等大的福氣。或許當日對「救贖主」(主耶穌的降生、受死、復活)全無概念,但他以上帝作為懇求對象是他當時有把握的。今日主已為我們完成了救贖,我們在苦難中得救贖更是「阿們、阿們」的。(約伯記第十九章)
瑣法再言
本章是瑣法第二次發言,在急躁的表達中,力言惡人的興旺是暫時的:「你豈不知亙古以來,......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麼?」(4、5節)雖然他論及「罪中之樂」(12-15節)發人深省,說到罪對人的禍害(16-29節)也很正確,但他以「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留,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20-29節)所講惡人的報應加在約伯身上,說「......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23節)及「......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26節參閱1:13-22),實在太過武斷和直接,使約伯沒法接受。(約伯記第二十章)
約伯感歎
「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掩口」(5節),約伯與三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無法溝通,惟有請他們三緘其口。在本章經文中,他用親身的經歷,感歎「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7節)他們心中沒有上帝(14-15節),但一生長壽、家宅平安、兒孫無恙(8、9節),甚至「他們度日諸事亨通,安然進入墳墓(一般人所求的死得瞑目)」(13節)。第二回合結束之際,帶出《傳道書》第九章1至12節所探討的「義人與惡人遭遇並無分別」的問題。主耶穌為此給了答案(馬太福音5:44、45):上帝既忍耐且慈愛,正直人終必蒙福,人的一生並不止於生前「活得快樂」,也不可以「有限」的經驗對「永恆」作判斷。(約伯記第廿一章)
以利法言
《約伯記》第廿二至廿六章是與兩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在第三回合中的對話,瑣法則沉默不語,比勒達也只說了很短的話(25:1-5),在話不投機半句多的情況下,以利法倒責備約伯,說他:「......剝去貧窮人的衣服......,困乏的人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沒有給他食物......打發寡婦空手回去」(6、7、9節),這是憑他覺得約伯只顧自己家肥屋潤而疏忽缺乏者的直覺去推斷。同時,他和瑣法同樣相信約伯是惡人,提醒他要認識上帝(21節)、領受並遵行上帝的話語(22節)、追求上帝及放棄對金銀財寶的貪戀(24-26節)、在上帝面前謙卑(29節),「你要禱告祂,祂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幫助有需要者)」(27節)。(約伯記第廿二章)
與神辯白(一)
《約伯記》廿三、廿四繼續上一章為自己無辜受禍再度申訴,他這次是與上帝辯白:何以上帝對世間的不平現象袖手旁觀?這也是一般人或對上帝信心不足的基督徒心中的疑惑,你是否也是其中的一個?在此之前,約伯雖然曾經說過:「祂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上帝剛硬而得亨通呢?」(9:4)但現在他有了信心:如果上帝給他表白的機會,他必定「申訴得直」。不過困難的是,此刻找不到上帝(8、9節),可幸的是,他肯定一件事:「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10節)。當我們落在試煉中,是否將自己完全交託主,信靠祂,努力去學習屬靈的一課:「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約伯記第廿三章)
與神辯白(二)
「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1節)。「那日子」是指審問那些作奸犯科、恃勢欺人的人而又為正直人伸冤的日子。約伯根據自己眼前的經歷,著眼於世間的不平現象:有人搶別人家畜(2-5節),有人收割別人的農作物(6節),有人搶別人的兒女(9節),有人佔了別人的居所(11節),上帝卻不理會(12節)。於是惡人變本加厲背離正直,做出殺人、姦淫、強盜......等等勾當。但約伯祈求上帝(有人認為18-24節是編輯加上)刑罰這些惡人,重點在於:「然而上帝用能力保全有勢力(信心實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上帝使他們安穩、有倚靠(23、24節)。(約伯記第廿四章)
讚美上帝
在《約伯記》第廿五章中,比勒達第三次發言,重申上帝的無所不能,對約伯而言毫無新意。他於是用譏諷的話回覆比勒達(26:1-4)都用「你」,顯見以利法、瑣法二人已不再發言。隨著與三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三個回合辯論的結束,約伯開始讚美上帝:祂的作為何其偉大,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空氣中﹔密雲包著雨不破裂﹐卻又可以遮蔽滿月的臉如同祂的寶座;光明與黑暗之間(天地日夜之間)以水為界;群山(天的柱子)由祂指揮,祂又以智慧擊倒拉哈伯(12節,參閱本月十日經課);以「清朗」妝飾天使,用手刺殺快蛇(以賽亞27:1稱為「鱷魚」)。總而言之,上帝的作為偉大,同時對世人也無微不至。(約伯記第廿五、廿六章)
總結陳詞
這一章是約伯的總結陳詞,首先說明自己正義無詭詐,至死仍以受如此大苦難為無辜:「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5節)。其後指出惡人必受的報應:1.家庭遭報:兒女被刀所殺,子孫不得飽食;妻子不為他死去而哀哭(14-15節)。2.所擁有的化為烏有:錢財如沙,衣飾如土;錢財衣飾為義人所用,房屋枉成了蟲窩(16-18節)。3.物質豐足卻惶恐度日:人生的驚恐、風暴圍繞他,上帝對他的刑罰也毫不留情(19-22節)。「上帝要向他射箭」(22節):這是由於惡人故意干犯上帝,耶和華神不再顧惜他們(耶利米13:14);又因他們用可憎的物、做可厭的事玷污了上帝(以西結5:11),祂也就不再可憐他們。 (約伯記第廿七章)
智慧之篇
《約伯記》第廿八章是本書答覆「何處可以找到智慧?」這個問題的「智慧之詩」。 整篇詩篇分為三段:(一)智慧正如寶石藏在沒有人知道的地的深處(1-11節),因為智慧乃上帝所賜,非人的能力所及。(二)智慧非藏於地,也不能用世間財物購得(12-19節)。(三)智慧獨有上帝擁有,尋求祂的必得智慧(20-28節)。世人問:「智慧從何處來呢?聰明之處在那裡呢?」(20節),本「智慧之篇」 給了一個唯一的答案:「祂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28節)。《箴言》第九章10節同樣有這至理名言:「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我們要熟記這《箴言》並實踐於生活中。(約伯記第廿八章)
最後陳詞(一)
《約伯記》第廿九至卅一這三章是約伯的最後陳詞,全文包括三部分:(一)往日的追憶:1.從前的幸福生活(2-10節):當日上帝保守﹐又待他如密友;兒女環繞身邊﹐又受各階層人士的尊重。2.是有福的人(11-17節):由於救助貧困、扶持弧寡、幫助殘疾、以公義為袍,使別人得福﹐自己也被稱為有福。3.滿有自信(18-20節):必享長壽,且善終在家中;生命必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詩1 :3);兒女必帶來榮耀(詩127:4、5)。4. 受人尊敬(21-25節):別人都向我請教,我向他們微笑,他們受寵若驚,又以我臉上的光為寶貴。可見約伯往日的幸福,在於上帝的看顧並約伯自己有端正的行為。(約伯記第廿九章)
最後陳詞(二)
本章約伯繼續他最後的陳詞:(二)今日的苦難:1.別人瞧不起他(1-8節):「但如今,比我年少的人戲笑我,其人之父我曾藐視」(1節)。2.受到不少恥辱(9-15節):以我作笑柄,向我臉上吐唾液;使我驚嚇失去尊榮與地位。3.現今陷在悲傷中(16-23節):徹夜不能入睡;上帝也將我置之不理。4.今非昔比(24-31節):往日我對遭難者施以援手,今日我落難則無人過問;往日有瑟聲、簫聲伴我,今日卻在悲音哭聲中度過。約伯不但身在苦難中,更將自己放置在「上帝和人對他都不公平」 的考量中,將往日的幸福與今朝的苦難作個對比,假如我們用他這種心態看待苦難,也必將自己陷在更深的「災難」中。(約伯記第三十章)
最後陳詞(三)
本章約伯繼續他最後的陳詞,他說出自己的優點:1.意念純正(1-6節)。2.不收受賄賂(7-8節)。3.從未犯姦淫(9-12節)。4.因為面對上帝的緣故(尊重上帝)而不藐視僕婢(13-15節)。5.與孤兒相處,如父子相待(16-23節)。6.不倚靠錢財(24、25節)。7.不叛離真神(26-28節)。8.不向仇敵懷恨(29、30節)。9樂於接待客旅(31、32節)。10.因避免被人藐視,故不隱瞞罪過(33、34節)。最後,約伯懇求上帝垂聽他的表白,並願以「畫押」(「押」是希伯來文最後一個字母TAW,有「最後的話」'的意思,証明呈堂証供真實,與我國古代審案「畫押」有異曲同工之妙)証明並無虛言(35節),他的目的在於希望上帝向他說話。(約伯記第卅一章)
以利戶言(一)
約伯與三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舌戰三個回合並安靜下來之後,他的一位年紀最小的親戚以利戶出現了,一共講了四段說話(1.第卅二、卅三章;2.第卅四章;3.第卅五章;4.第卅六、卅七章)。他第一次所講的包括:(1)引論(32:1-5):「以利戶見這三個人口中無話回答,就怒氣發作」(5節)。(2)他對年紀比他大的約伯三友更有智慧(6-14節):「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8節)。(3)因約伯三友已無話可說他始介入(15-22節):「我也要回答我的一分話,陳說我的意見。因為我的言語滿懷,我裡面的靈激動」(17、18節)。至於以利戶是否有智慧,我們當拭目以待。(約伯記第卅二章)
以利戶言(二)
今天所讀經文,繼續昨日以利戶對約伯所發表的四次說話中的第一次:(4)他要求約伯專心聽他說的話(1-7節)「我在上帝面前與你一樣,也是用土造成。我不用威嚴驚嚇你,也不用勢力重壓你」(6、7節)。(5)他指出約伯力言自己無辜及上帝不公正乃不當之言(8-13節):「我要告訴你說:你的話無理,因上帝比世人更大。你為何與祂爭論呢?因祂的事都不對人解說」(12、13節)。(6)約伯說上帝默然不語並非事實(14-28節):他認為上帝常向人說話,有時用異象,甚至差天使傳話。(7)以利戶請求約伯聽他發言(29-33節)。他和約伯三友所缺乏的都是愛心,用愛心說誠實話才可以造就人(弗4:15)。(約伯記第卅三章)
以利戶言(三)
今天這章經文是以利戶對約伯第二次的說話,目的在於為上帝辯護而責備約伯發言不當,其實他繼續表達出他自己空泛的原則,沒有理會約伯的特殊情況。(1)他指責約伯不敬虔(2-9節):「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7節)他認為約伯必是惡人,因為上帝不會有錯。(2)他答覆約伯說上帝不公平的話(10-15節):「他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11節)。(3)他為上帝不偏待人而辯護(16-30節)「上帝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鑒察」(23節)。(4)他責備約伯因愚昧說輕慢上帝的話(31-37節)。或許以利戶所言有理,但對於約伯而言,也沒有實質的幫助,缺乏愛心是致命傷。(約伯記第卅四章)
以利戶言(四)
經過了過去的讀經,你已經從《創世記》第一章讀畢《約伯記》第卅四章,完成了全本《聖經》的三分之一有多(1189章中前470章)。在今日一月一日第二年第一天的開始,一方面要檢討一下去年讀經的心志,是否每一天都按章去讀?對《創世記》至《以斯帖記》這《聖經》中頭十七卷書已加深了認識多少?對你屬靈生命是否有幫助?牧者與你是各盡其職:牧者盡心盡力去編寫期望你當日要讀的章次,祈盼每天幫助你了解當日經文,以致各人靈命有所增長的經課(在這逐章去查考、思想編寫的努力過程中,牧者自己正陪伴著你一同靈修),你當盡的本份是每天按章讀上帝的話,讓我們都成為有福的人(詩1:2)。(約伯記第卅五章)
以利戶言(五)
上一段經文是以利戶對約伯第三次的講話,指出人若呼求不當,向上帝所求必無所得(35:12、13)。而今明所讀兩章(卅六及卅七章)是以利戶向約伯第四次說話,也是最後一次發言,強調人在上帝面前應存謙卑、敬畏的心,因為祂的偉大奇妙難測。「上帝藉著困苦,救拔困苦的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11節),因此,義人受苦對他們有益。「你不可忘記稱讚祂所行的為大,就是人所欲歌頌的」(24節),當我們落在用自己的智慧不能理解的苦難中,不可忘記歌頌上帝偉大奇妙的作為。至於「水點從雲霧中就變成雨,雲彩將雨落下」(27、28節)這種自然現象,在當日是「超時代」的知識,當然是上帝的默示。(約伯記第卅六章)
以利戶言(六)
接續上一段以利戶對約伯第四次的講話,他用頌讚的詩句描寫天地間的自然現象,以表達上帝向人類施予慈愛:1.「上帝發出奇妙的雷聲;祂行大事,我們不能測透。」(5節)2.「祂對雪說:要降在地上,對大雨和暴雨,也是這樣說」(6節),用意在於「或為責罰,或為潤地,或為施行慈愛」(13節)。3.「祂使密雲盛滿水氣,布散電光之雲。這雲,是藉祂的指引,遊行旋轉,得以在全地面上行祂一切所吩咐的」(11、12節)。這一切的一切,「論到全能者,我們不測度;祂大有能力,有公平和大義,必不苦待人。所以人敬畏祂,凡自以為心中有智慧的人,祂都不顧念」(23、24節)我們不可用自己的智慧去量度神的慈愛。(約伯記第卅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