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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稱聖詩作家芬妮.克羅斯貝(Fanny Jane Crosby﹐1820-1915﹐以下簡稱芬妮)為基督教的詩聖,一點也沒有誇張。芬妮終年 95 歲,共寫了超過 8,400 首聖詩。她的詩歌不但出色,為基督徒喜愛,又被譯成多國言語,唱遍世界各地。她也是十九世紀後期美國最卓越的三位佈道家之一﹐其他兩位是慕迪(Moody)和孫蓋(Ira David Sankey)(註一),在她晚年時,被公認為當時一位罕有的敬虔聖徒(註二)。
出身寒微
芬妮生於美國紐約一個貧窮的家庭,她的父母和祖母都是敬虔的基督徒,她幾個月大時,因為庸醫誤聄,導致她雙目失明。在她還不到一歲時,父親去世﹐忙於作女佣養家的母親只好把她交給祖母照顧。母親、祖母深愛她,母親勸勉她,告訴她世上有兩位很有名的詩人,都是盲眼的,並說有時神拿走了人身體的某種機能,為的是要讓人靈裡的見識更完全、更敏銳。祖母是一个敬畏神的人,常常把耶稣基督的救恩向小芬妮述說,芬妮年紀很小就經歷了神的拯救,基督的救恩影响了她的一生。
芬妮從小就有寫詩的天份,因家窮且眼睛失明,不能進普通學校,遠處纽约市雖然有一所盲人學校,收費極貴,非她們所能負擔的。芬尼就把她的願望向神祈求,有七年之久,她的禱告好像沒有蒙主應允,但她依然禱告仰望神。有一天,有個陌生人到附近考察,看見她所寫的詩,非常驚訝,就幫助她進入盲人學校讀書。1858 年,她與盲人樂師 Alexander Van Alstyne 結婚,生育了一個女兒,可惜女兒在嬰孩時病逝。
出版《盲女與她的詩》
畢業後,她留校教書有十一年,向學生傳福音作見證,在校期間,她的詩多次獲獎,在她 24 歲時,出版了《盲女與她的詩》一書,在她四十一歲時,她寫了第一首聖詩,在四十四歲時,決定一生餘下的時間都為神寫詩歌,讚美神(註三)。而神也悅納她完全奉獻的心志,大大的使用她,芬妮在世上 95 歲,她寫的聖詩超過 8,400 首。
她的詩歌突破以往聖詩的古板,拘泥形式,感情深沉不露的框框,她採用口語化,用詞精簡明確,使不論年邁或年幼,教育程度高或低的人,都能明白。她把從心靈深處對救主的信心,愛慕與讚美,以歌頌形式表達出來。她的詩歌詞句堅定,喜樂盈溢,又由於她自小熟背聖經,聖經金句與精義運用自如,把從神而來的靈感寫出來。她的詩歌造就了歷代無數的信徒,令唱的,和聽的人,心靈都得激勵,故此,許多著名的大佈道家,如慕迪等等都喜歡在佈道會唱她的詩歌,或特約她配詞寫聖詩。
《有福的確據》
就如她其中一首最令信徒歡迎的《有福的確據》(Blessed Assurance),作曲的是她的一位好朋友(Phoebe Palmer Knapp﹐1839-1908)。在 1874 年的一天,Phoebe 到 Fanny 家,一連彈了這首歌曲幾遍,然後問她: 「你可聽到這音樂中的信息?」芬妮沉思了一下,然後說:「這首曲子好像在說:《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她立刻把她從神來的靈感寫下:
1.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我今得先嘗天堂的榮耀,為父神後嗣,已得救贖,從聖靈得生,寶血洗淨。
2.完全順服主,快樂無比,天堂的榮耀,顯在我心裏,天使帶信息,由天降臨,傳報主憐憫,述說主愛
3.完全順服,萬事安寧,我在救主裏,喜樂滿心懷,時刻仰望主,儆醒等待,滿得主恩惠,浸於主愛。
(副歌)這是我信息,我的詩歌,讚美我救主,晝夜唱和,這是我信息,我的詩歌,讚美我救主晝夜唱和。」
這首詩歌,感動了無數的人。據記載,有一次,在 Minnerapolis 慕迪召開的基督徒奮興會,這首歌最受歡迎,奮興會的人在火車上,及在街道上列隊遊行時,都高唱這首詩歌,給市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令人越唱越有喜樂,對神感恩的心油然而生。
此外,《一路我蒙救主引領》(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s Me)、《懇求救主格外垂聽》(Pass me not, gentle Saviour)、《拯救亡靈》(Rescue the Perishing Care for the Dying)、《近主十架》(Near the Cross)和雄壯異常,振奮心靈的《榮耀歸於真神》(To God be the Glory)等等數不勝數的詩歌,都是家傳戶曉、歷久不衰、使人靈命得造就。在她逝世一百年的今天,她寫的聖詩依然活潑有力,依然因傳揚神大愛的救恩與無比的榮美,把人帶到耶穌基督施恩的寶座前,她對歷代基督徒影響之大,實在超過人可以想像的。
看到這裡,可能你會問:根據常理,一個生於家徒四壁的貧窮家庭,父親早逝,自己又是一個雙目失明的女孩,她的一生豈不是注定會淒涼度日,可憐可悲嗎?是什麼令她的生命如此不一樣?如此有喜樂,又如此豐盛有意義?親愛的讀者,詩人芬妮的一生,的確精彩有意義,因為:
1.她認識真神,得著耶穌基督寶貴的救恩
芬妮的祖母是一個非常有智慧,並且敬虔的基督徒,她知道,人生的好處與福氣都在耶穌基督裡面。她務要讓這個自己深愛,自小失明的孫女兒得著人生最貴重的珍寶—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因為聖經明明地說:「除祂(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因此,每天傍晚,老祖母都抱著盲眼的小孫女坐在那張老舊的搖椅上,一邊搖,一邊講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愛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又講述基督死後三天從死裡復活等等的聖經真理給小芬妮聽,故此,芬妮從小就知道神愛自己,永遠與自己同在,有什麼比知道宇宙唯一的真神愛自己至切,甚至捨命拯救自己,能更使人得安慰?得激勵,得鼓舞?
因祖母生動的辭句,無微不至的愛心,把聖經的真理、神的大愛,主耶穌的救贖循循善誘地灌輸在她幼小的心靈裏。所以芬妮在年幼時就有了重生的經歷,且喜歡和主耶稣有親密的交通,她深被救主十架捨命的大愛所感動。
2.她的心眼看見神的偉大創造
她的祖母也心疼孫女兒一生無法用她的肉眼觀看欣賞神所創造、極度美麗的大自然,於是她也把神創造宇宙萬物的美善,大自然的美麗,日出日落的光輝描述給她聽,又常帶著她到野外,用手觸摸樹葉,花朵、流水,泥土,石頭,和動植物,甚至在暴風雨過,會帶她到小山頂向她描述彩虹美麗,又再次趁機把聖經的真理告訴她﹕「哦!芬妮,天空有好美麗的彩虹,有七種顏色,我真希望你能夠看到,這是神向人類所訂憐憫之約的記號」(註四)......
雖然芬妮的肉眼無法看見大自然,神創造的美麗,但是神賜給她過人的記憶力和領悟力,她記得觸摸過的各樣花草,大小動物的特徵,聽在耳中的小鳥清脆的歌聲,風吹在樹梢的聲音,溪水奔流聲,雨水擊打在屋頂上的叮噹響聲,和夾在暴風雨中的轟轟雷聲......讓她的心靈能體會神的大能與創造,她對神無比不盡的讚美,常常在她的詩歌表露無遺。
3. 自小背誦聖經,把神的話語銘記於心
不但如此,祖母每天不厭其煩,一句又一句把聖經讀給她聽,教導她把聖經背下來。祖母說:「孩子,你縱然不能像我一樣,從書案上取出聖經來讀,可是你能將許多經節-神的話,豐富的珍藏在心裏。以後你無論到哪裏去,神的話都要隨著你,比一切財物更寶貴,要成為你用不盡的寶藏。」(註五)故此,芬妮從小就非常用心背誦聖經。把神的話語銘記心頭,年紀很小,她已經可以背誦許多詩篇。箴言,路得記,及大部分的新約聖經。對聖經,她曾如此寫:「我所尊敬的書啊!你給我多少的安慰。我童年時的良伴啊!你對我比寶石還珍貴。」(註六) 一個把神的話語看為人生珍寶的人,就如聖經所說:「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芬妮就是一個蒙神賜大福的人,她的人生喜樂盈溢,充滿盼望。
4. 顺服神的心意,按照神的旨意而活
曾有人如此問芬妮:「如果神真的那麼愛你,為什麼沒有讓你多看看這個世界的美麗?」芬妮如此回答:「如果我有選擇,我願意一出生就是個盲人,好讓我去朝見神的時候,我第一眼看見的是我恩主的臉。」(註七)她對神旨意的順服,令問的人羞慚不已。
在她 85 歲寫自傳時,她如此記載:「我從來沒有一刻懷恨過那位醫生(幼兒時誤診她,導致她雙目失明的醫生)因為我自壯年至今,就相信仁慈的主,藉著他無限的慈愛和奇妙的旨意,用這種方法將我分別為聖,使我直到今天還能有機會作主所安排給我的事工,我若不瞎眼,就絕對得不到這麼好的教育,也不會訓練成如此強的記憶,更不能使這麼多的人得到益處。(註八)」
由此可見,芬妮的確信靠主慈愛的人,深知若沒有神的允許,沒有一件苦難可以發生在神兒女的身上﹐就如她的雙目失明一樣,她知道神能使苦難成為我們的祝福,就像金子在烈火中熬煉除雜質,金子越煉越貴重,她明白神賜給我們都是最好的,明白「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一位如此謙卑,如此體貼神心意,願意完全被神使用的人,神就悅納她,大大地使用她,她的生命也因此喜樂盈溢。
是的,芬妮的一生,如同歷代以來、勝數不清、為主重用的聖徒一樣,他們生命的見證,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向我們證明了:耶穌基督的救恩能使一個本來可憐可悲的生命因罪孽得著神的赦免而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大能的神並且能使用一個卑微,順服的器皿,流出屬天的活水江河,使無數的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親愛的讀者,你認識這位愛你至切,為拯救你,甚至捨命十字架,又在死後三天復活,並且使你的生命豐盛無比的真神耶穌基督嗎?
註一至註七:網絡搜索
(紐約短宣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