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 年 6 月 26 日,是為美國喪鐘敲響的一天,也是美國歷史上最黑暗、最羞恥的一天。由九位聯邦大法官組成的最高法院,以 5 比 4 的票數,判定全美 50 州同性婚姻合法。投贊同票的都是左派或傾左的大法官,先不說各處的同性戀人士和其同情者歡呼喝彩、盡情慶祝。最令人嘆息的是美國總統歐巴馬第一時間在T witter 發文,居然慶賀「我們使自己的聯邦更加接近完美。」(註一)。白宮的面書頁面圖樣立刻換上代表同性戀群體的「六色彩虹」顏色;而以投機營利為首,為迎合同性戀者的財團,如 Google 及 YouTube 也不甘後人,趕緊也轉換了「六色彩虹」心形和人鏈手拉手的圖案(註二),可見人心的敗壞與叛逆。
而四位堅持異議的都是保守派的大法官,他們堅持:
最高法院並不是一個立法的機構,因為憲法並沒有明確指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故此最高法院無權把「同性婚姻的基本權利」強行讀進憲法;而美國的政制是一種聯邦主義(Federalism),每州有獨立的憲法、民選議員,不同的社會政策,故此,同性婚姻應否合法,應該交與選民與民選議會決定,非民選的大法官不應越俎代庖,最高法院不能否定每個州在決定婚姻制度上的自主權,並因而強行改變一個數千年來形成人類社會基礎的社會制度(註三)。大法官(John Roberts)並問:『我們到底把自己當成誰?』這話問得真好,可惜那五位左派的大法官一意孤行,他們微弱的多數判定把美國的道德推下了萬劫不復的悲慘深淵,真是令人痛心疾首!
其實,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從最高法院以往對同性戀的判斷,看出國人在道德上讓步,讓撒旦有機可趁:
1. 1958 年, 最高法院推翻低院的判斷--允許同性戀雜誌或色情雜誌經美國郵局郵寄給顧客,是為同性戀當年最大的勝判。
2. 1986 年,因當年的大法官多為敬畏神的人,最高法院作出不利於同性戀的重大判決,稱「憲法並未規定同性戀者的雞奸行為是受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這個判決允許各州將同性的性行為定為有罪。
3. 1996 年,判定承認同性戀者受到憲法的保護。兩人自願的性關係,有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
4. 2003 年,最高法院推翻德州 1986 年德州反雞奸判定,承認同性戀的性權利受憲法保護。
5. 2013 年,推翻加州「8 號提案」判定--「禁止同性戀婚姻」違反憲法。
6. 2013 年 ,判定(有的州)同性婚姻合法(註四)。
也請看,在撒旦黑暗的勢力下,推動同性婚姻合法的暗潮是何等兇猛與陰毒:
1. 他們的矛頭直指美國的政壇,利用金錢、自由媒介的推波助瀾來左右美國的政治選舉,如:在州與區的選舉,他們利用巨款、自由派傳媒渲染,猛烈打擊反對同性戀的競選者,選出自己人。他們更看準了在 2004 年曾表示願意贊成同性戀的參議員的奧巴馬,為使歐巴馬成為他們的囊中之物,當年同性戀團體對其政治獻金已超過了 50 萬美元(註五)。在 2012 年連任競選佔下風,為得同性戀的大量捐款,奧巴馬於 2012 年 5 月 9 日,公開贊成全美同性婚姻合法,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公然違背聖經真理的總統,就在其發表力挺同性婚姻言論 90 分鐘後,其競選團隊立刻收到一百萬美元的政治捐款,全部來自同性戀群體。第二天,奧巴馬又打鐵趁熱,出席了好萊塢明星為其舉辦的籌款晚會,他再次表示願意支持同性婚姻合法,這一晚,奧巴馬籌集 1500 萬美元,創下美國政治史上單場籌款金額的最高紀錄(註六)。為投桃報李,歐巴馬除了任命多位聯邦的自由派法官外,更在 2009 和 2010 年時,分別兩次任命兩位傾左的女性大法官進入美國最高法院,使最高法院首次左派佔大多數。看 2013 年這兩人的票數,已經為同性婚姻合法鋪路,她們也是今次投贊同全美同性婚姻合法者。可見,一個國家領袖是否真正敬畏神對國家的興亡影響是多麼的大。
2. 同性戀人士漠視美國憲法「言論自由」,對任何不贊成同性戀的國民抹黑、攻擊為「偏激狹窄」、「反潮流」、「散佈仇恨言語 」、「侵犯人權」等罪名,又群起而攻之,如福來雞(Chick-fil-A)被抵制,Mozilla 創立者及首席執行官 Brenda Erich 被迫辭職(只因為他在 8 年前曾捐了一千元給加州贊成婚姻是一男一女的 8 號提案)(註七)。還有試圖保衛基督教信仰,不願接同性結婚生意的烘焙師、攝影師,居然被同性戀聯盟抗議、被政府罰款、面臨停業威脅。務要使國民因懼怕被點名、排擠、遭報復,而不敢在人前堅持「同性婚姻是罪」的聖經真理。
3. 同性戀群體的大財團,以經濟制裁、鼓吹民眾示威等等來杯葛不願同流合污的州政府,使對方屈服在其淫威下。
4. 他們大事表揚社會有名望、或腰纏萬貫的同性戀者,如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Timothy D. Cook) ,和某足球員,以吸引年輕人為目的來效法他們。難怪聖經說:「...他們雖然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歡喜別人去行。」(羅1:32),真是可怕。
美國公眾輿論在這些可惡、卑劣的伎倆下快速演化,2008 年只有 39% 國民支持同性戀婚姻,現今卻有 50% 之多(註八)。國民對罪惡妥協、含污納垢,令人握腕嘆息。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問:聖經記載人類的罪惡,種類多不勝數,如「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怨恨神的...」(羅1:29-31),為何聖經特別強調同性戀的可惡?
1. 同性戀認可罪惡、是惹神震怒的罪
同性戀者不但犯罪得罪神,而且他們故意不承認是罪,除了托詞說是「自由選擇」、「自由喜好,與別人無關」,最常見的「同性戀是天生的」,把他們的罪行歸咎於神對他們錯誤的創造;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歡喜別人去行,他們罪行的確可恨可惡,難怪聖經舊約嚴厲地警告:「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18:22),「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20:13)神對同性戀者的審判,以硫磺與火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的記載已經非常清楚了(參看創世記19章)。在新約也如此宣告:「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羅1:26-27),及「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可見同性戀的確是惹神震怒的罪,這是極度明確、不容異議的。
2. 同性婚姻摧毀神所設立的婚姻制度
神起初設立婚姻,命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成立家庭,「生養眾多,管理全地」,這是極度淺而易見的真理,才是正常的婚姻,也是符合神創造的心意。婚姻也是預表教會與基督的關係,是神聖不可褻瀆的。
同性婚姻則是因罪人私慾的放縱,是任意而為,故意歪曲、破壞、否定神所設立的婚姻關係,能導致社會、國家道德敗壞,毒害正常的婚姻制度。
3. 同性戀婚姻摧毀宗教自由、迫害基督教信仰
在不久的將來,同性戀的魔爪必然會迫害持守聖經真理的教會。如強迫聘請同性戀的牧者,強迫為同性戀舉行婚禮,或禁止在講台上傳揚「同性戀是罪」等等的信息,並以取消教會「非營利」的特權、或以「傳講仇恨信息,要判監坐牢」等等迫害教會與神的僕人。
看到這裏,可能你會問:在這樣黑暗邪惡的世代,我們基督徒能作些甚麼?
1. 堅決持守聖經的真理,對罪惡絕對不妥協
我們信靠的永生真神耶和華是公義的,也是全然聖潔的神。祂絕對不會以「有罪」當作「無罪」,認可同性戀及其婚姻合法就是認可罪惡,也是等於否定聖經的真理,否定基督教的信仰。故此一個蒙神大恩拯救、成為永生神兒女的基督徒,我們要體貼神的心意,要分別為聖,對同性戀及其婚姻絕對不能認可妥協,也不能沾染他們的污穢。
2. 我們深信,「洪水氾濫,耶和華仍然坐著為王」
我們確信在現今邪惡的亂世中,神仍然掌權。而「神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而是我們的罪惡攔阻神的拯救。讓我們從冷淡、不冷不熱、疏懶沒有傳福音、隨波逐流甚至妥協中認罪悔改,讓我們切切向神呼求,認定神、仰望神的拯救,因為「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只有大能、慈愛的神能拯救美國,能扭轉時勢的變遷,能改變歷史,能使罪人悔改歸向他。
3. 認清我們的仇敵
我們的仇敵並不是同性戀者,因為「神愛世人(包括同性戀者),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同性戀者與其他還沒有得救的人一樣,是我們禱告、傳福音的對象。而聖經明確地指出:「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者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6:12)。故此,基督徒務要警惕不懈,靠主保守自己的心,切勿沾染同性戀者的污穢,絕對不閱讀和觀看美化此罪惡的書報、電影,也不要到他們流連的場所,如酒吧等等,以免自己為罪惡所勝,而陷在罪中。
4. 作主的精兵,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
聖經的教導非常清楚,要得勝,我們必須「要靠著主,依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弗6:10)「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6:14-18)
5. 努力傳福音,為主作見證
我們要重整自己的心志與人生目標,藉著禱告和讀聖經,更加親近神,從他支取力量,依靠神,勇敢地、有智慧地,繼續向我們周圍的人見證神的可信與聖潔,務要傳福音,無論得時與不得時,只有耶穌基督的福音能改變人的生命,改變美國。
6. 恆久不斷地禱告
為自己,自己的家人,為美國執政掌權的禱告,為國人的悔改禱告,神是永活的、大能的,祂必定會憐憫我們,垂聽我們的禱告。
7. 勇與參政,立場明確
盡量聯絡我們的執政官員表達我們持守聖經真理的立場,善用我們的投票權,選出真正愛主的基督徒領袖,影響美國的去向。
願我們能如聖經所教導的:「...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2:15-16)(阿們)
(註一至註九﹕網絡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