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以色列人的《舊約》文明
《聖經 出埃及記》中的記載,說明了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其文明進程是如何受到上帝的親自教育和督促而形成的。通過神性真理信仰為核心、人性責任倫理的律法、法治—憲政的管理制度,猶太人的人性文明迅速提升,社會日益先進。
在《舊約》中可以清楚看到,每當人類在倫理道德上墮落,在人性上腐敗,在神性上叛逆,文明就會降級或失落。最後,甚至導致上帝毀滅人類。例如,在挪亞時代上帝發大洪水毀滅人類之前,人們 "終日所思的盡都是惡(創六:5)","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創六:11)",甚至,"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6)。" 挪亞時代之後,上帝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兩座城市,也是因為城裡的人們在上帝面前 "罪大惡極"。
以色列人在埃及淪為奴隸達 400 年之久,社會文明程度降到了最低點。然而,上帝帶領他們出埃及並進入迦南之後,只經過兩代人的時間,就將以色列教育培養成文明強國。這是非常珍貴的文明歷史案例。上帝教育猶太人的方式,大致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建立神性的聖潔真理信仰:從亞伯拉罕開始,上帝就開始在猶太人祖先當中培養建立神性的信仰。到了摩西的時候,這種神性信仰的重申和強化,到達了歷史性的新高度。上帝首先通過燃燒的荊棘向摩西顯現,隨後通過摩西行了許多偉大的神跡。這些神跡直接鼓勵和鞏固了以色列人的神性信仰—文明的源泉。
上帝行使了 12 個史無前例的神跡,懲罰埃及人,將以色列人從埃及政權的奴役下解放出來,賦予了他們人權、尊嚴和自由。同時,也讓以色列人的神性信仰有歷史事實根基,並產生敬畏之心。"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而智慧是文明的營養。當神跡出現在人類當中,人類出於人性的驕傲,容易忘記和不承認神跡的發生。於是,上帝設立逾越節,讓以色列人每年慶祝,紀念上帝行使了有目共睹的偉大神跡,將他們解放出來。同時,逾越節中還隱藏了一條數千年的預言,到了最後在耶穌的身上完全應驗,從而交叉証明了逾越節的神性來源和意義。此外,出埃及之後,以色列人在曠野的 40 年飄蕩中,無可否認的神跡,包括天降嗎哪食品一直伴隨著,繼續鞏固和深化了他們的神性信仰。
上帝以神跡的方式出現在人類當中,是為了促進神性信仰,提升人性的美好和社會的公義,從而促進人類的文明。人類的文明必須要有真理神性的源泉,否則就會被罪性污染腐敗,甚至完全墮落,導致文明降級甚至喪失。上帝在舊約時代選擇猶太人,因為他們是亞當、夏娃和亞伯拉罕、撒拉的直系後裔,代表著全人類,同時也是上帝持守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和所立的舊約。
第二、律法賦予權利和責任:勝利離開埃及後,上帝就通過摩西頒布律法。這些律法也包括倫理道德的內容,從而有力保障了文明的健康成長。在猶太人體會到了從奴隸成為自由人的可貴之後,上帝通過摩西頒布了十誡命(出埃及記廿:1-17)和相對應的詳細法規。
十誡命屬於憲法性質,分為兩部分:前四條是人應當怎樣對待上帝—即神性信仰的責任,同時也是上帝在人類面前的神權;後六條是怎樣對待別人—人性倫理的責任,同時也是基本的人權。以上帝真理為基礎的神性信仰責任與人性倫理責任,同時也是神權和人權,兩者之間的相互作用,直接締造了猶太文明,同時也豐富了人類文明的內涵,提升了文明的層次。
頒布十誡命之後,上帝開始頒布詳細的法律和法規。第一條就是怎樣建造為上帝獻祭的祭壇,即神性責任先行一步。然後,是關於怎樣對待別人的典章,首先是怎樣對待他們當中那些社會地位最為低下的奴僕。接著,上帝又頒布了大量細節性的法律條文,主要還是兩個部分:對上帝的責任和對別人的責任。其中,《利未記》的條文主要是怎樣具體履行人對上帝的信仰責任,旨在讓人聖潔;然後,《申命記》主要是怎樣具體履行對別人(包括鄰舍)的權利責任,旨在讓人行公義。當然,這兩書在神性責任和人性責任的兩個方面也有重疊交叉的部分。例如,《申命記》中也有強調神性責任的內容,還在四:24中特別提到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乃是烈火,是忌邪的上帝。"(同時參看《希伯來書》十二:29)(節選自筆者的《神性與人性—燃燒的荊棘》)
在真理的神性信仰的基礎上,責任和權利才能得到充分的促進,社會文明才因此提高。通過摩西傳播上帝的話語,重申與亞伯拉罕的契約,頒布法律規定神性信仰和人性倫理的雙重責任後,上帝將猶太人從奴隸的層次快速提升為文明的民族,並進一步繁榮強大,預備好進入迦南地區承受更偉大的賜福,建立國家,影響其它民族,榮耀上帝的聖名。
第三、法治與憲政確保社會公義:上帝頒布了法律,就開始嚴厲執行。上帝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讓以色列人明白,個人和社會團體是不可分割的,一個人違法,可能株連整個群體。同時,盡管是通過摩西頒布的律法,摩西和其它猶太人的最高領袖,不論是政治、宗教和軍事領袖,都必須和人民一樣遵守同樣的律法。這就是為甚麼即使是摩西和大衛那樣最有威望的政治領袖,在違背律法之後,也會受到懲罰,甚至摩西還失去了進入迦南的榮耀資格。同時,猶太人的政治領袖(國王)和宗教領袖(先知)的雙重權威,形成了權力相互制衡的兩權分立的政治管理模式。這就是憲政和法治文明的原始樸素模型,是上帝親自傳授給人類並進行實踐指導的。
因為違背律法,出埃及的那一整代人也失去了進入迦南地區的資格,直到曠野流蕩 40 年全部死去,新的一代人才進入了迦南,並且是在新的領袖的帶領下。進入迦南後,上帝又實施了一系列嚴格的法律和倫理的強化教育方針,讓以色列人從首領到平民,都因為大大敬畏而嚴格遵守律法倫理,嚴守上帝子民的身份並履行神性和人性的雙重職責,導致整個民族在上帝面前視為聖潔,神權得到尊重,人權得到保障,公義在社會中彰顯。因此,整體文明迅速提升,並蒙受上帝豐富的精神和物質的雙重賜福。
有時候,這種雷電般嚴厲的律法執行不僅讓猶太人感到恐懼,甚至也令他們感到氣餒。例如,大衛王在運送上帝約櫃的時候,忽略了只有利未人才是上帝膏立的祭司,才有資格接觸聖潔的神性器具,於是就讓一般的人運輸。結果,悲劇發生了:"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約櫃。上帝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上帝的約櫃旁。 ......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 於是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撒下六:6-7及9)" 這種憲政制度和法治運行的初期,即使大衛王也不太適應,並且感到氣餒。然而,他很快明白了問題所在,就嚴格按照上帝的律法規矩,讓利未人運輸約櫃,並符合法規的要求,結果平安運到,還因此蒙受上帝的祝福(《歷代志上》第15章)。上帝所揀選膏立的大衛王也必須臣服於上帝的律法,這就是憲政的原生精神所在。(節選自筆者的《神性與人性—燃燒的荊棘》)
正是這種憲政和法治的嚴厲性,導致了以色列人從奴隸層次的文化生態,迅速成為高度文明和強大繁榮的民族和國家。從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開始征服迦南,經過了大約 250 年,到了所羅門王的時代,以色列就成為最為文明發達的國家,名聲遠揚,讓外國使節和國王紛紛前來朝拜。根據《列王記上》十:23-25 的記載:"所羅門王的財寶與智慧勝過天下的列王。普天下的王都求見所羅門,要聽上帝賜給他智慧的話。他們各帶貢物,就是金器、銀器、衣服、軍械、香料、騾馬,每年有一定之例。"最令人驚奇的是,作為當時的文明古國埃及的法老,昔日猶太人的奴隸主,也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了所羅門王(列王記上三:1)。所羅門執政期間,聖潔、公義、智慧、繁榮、富裕和軍事強大,成為猶太文明的主要特征。耶和華的名大得榮耀。
以色列文明的敗落:文明可以在一代人當中建立起來,也可以在一代人中失落。以色列文明發展的根基,是神性信仰。墮落也是從信仰開始。《列王記上》十一:4及9-10記載了這一文明衰落的開始與原因:"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上帝。......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信仰的背叛,人心的腐敗,導致文明的衰落,帝國的崩潰始於內部。於是,以色列國的內部分裂,成為兩個國家。之後,由於國力衰弱,外國敵人開始攻打,戰亂不止。兩國之後的歷任國王中,再也沒有出現大衛和所羅門那樣的傑出人物,而上帝也不斷通過先知反復警告那些悖逆的國王,內容主要涉及兩點:信仰的聖潔和社會的公義。國王和先知的二權分立模式,仍然在維持著以色列的政治文明,盡管由於國王和人民對神性信仰的背叛和在人性倫理方面的墮落而導致大勢已去。國王所代表的是人性文化,總是希望獲得能夠獨立於神性信仰的自由和權力;而先知所代表的是神性信仰,意在讓國王的權力和人民的自由都臣服在上帝的倫理框架下。
在大衛、所羅門等文明繁榮的時代,人性文化與神性信仰之間是彼此和諧運作,因此文明高度發達。但是,之後的時代,兩者之間是彼此爭斗制約的,從而導致文明的衰落。然而,那些國王中凡是重視神性信仰的,就獲得上帝的賜福,文明就得到維護;反之,國家就遭殃。這樣反反復復,但整體趨勢是走向亡國,不可救藥。除了譴責國王,上帝還派先知譴責民眾的罪惡。不論是國王還是普通民眾,在罪性上都是一樣的(只是機會不同),都需要臣服於上帝的倫理約束。從這一點來看,如今西方政治自由主義者們所鼓吹的以"人民無誤論"為假設前提的民主制度,是幼稚而可笑的,經不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根據《列王記下》廿二:1-2的記載,所羅門王之後約 300 年,猶大的國王是約西亞,他是上帝所喜悅的,因為 "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 這位約西亞王在位第 18 年的時候,下令修復聖殿,結果在聖殿發現了先祖留下的文明的秘訣—律法契約書。根據《列王記下》廿三:1-3記載,於是,"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耶和華殿裡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從這約。" 接著,約西亞王開始拆除偶像,廢除異教,恢復真理的神性信仰,聖潔又開始回到政治和文化中。
這是多麼令人羨慕和肅然起敬的場景:國王和民眾都與上帝立約,復興真理的聖潔神性信仰,遵守上帝的法律和倫理。這就是猶太文明的秘訣,也是憲政和公民社會的基本思路。但令人遺憾的是,好景不長,正如《列王記下》廿三:25記載說:"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 因此,荒涼的結局已經定了。在基督徒個人的生活中,我們也是常常如此,不知道錯過了多少榮耀上帝和獲得賜福的機會。
小結
整本《聖經?舊約》也可以視為人類文明史的教科書。上帝在人類文明史中扮演導師的角色。以猶太文明為例,上帝幫助以色列人從建立個人和群體的聖潔神性信仰開始,然後頒布倫理法典,奠定神權、人權、責任、自由的文化理念,接著通過二權分立,建立法治和憲政的社會體制,最後強調社會的聖潔和公義。這是猶太文明的發展過程和基本元素。
《舊約》記載的猶太文明主要包括神性信仰、倫理道德、法治憲政。不可忽略的是,猶太文明也學習了當時埃及的一些先進文化,包括科技、藝術,等方面的。摩西從小接受埃及的皇宮教育,成為埃及文明中的精英,也就自然將埃及的一些社會文明帶入猶太人當中。同樣,在《新約》時代,基督教文明的發展,不僅繼承了猶太文明,還吸取了希臘—羅馬的邏輯思維哲學及其衍生的科學和政治模式—屬於純粹的人性,從而將人類文明推向了新的頂峰。
法治的嚴厲讓平民和國王都害怕,但這不是上帝的最終意圖。上帝希望人們能夠自覺遵守法律,從內心自然樂意臣服於上帝的倫理法典;這正是《舊約》時代上帝教育人類(猶太人為代表)所要完成的意圖。也可以說,人類的文明來自人類對罪性的自我約束,而這種自我約束的最理想原則是上帝所賜給人類的倫理律法原則—神權和人權,而最有效的約束是來自對上帝的神性信仰責任的忠實。這樣的自我約束程度越高,文明的程度就越高。自我約束,落實到最深處,是對心理的自我約束。文明的大樹,從心靈中發芽。
(參看筆者的《中國基督徒的心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