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為世上最知名(臭名)的無神論者 Antony Flew (安東尼‧弗盧),在做了幾十年無神論者之後,寫了這麼一本書─《有一位神,世上最具臭名的無神論者怎麼改變他的思想》。他說他以前所寫的反對有神的書全部作廢。
他說他的改變是從這 50 年來科學的發現,其中之一是 DNA (去氧核酸) 的奇妙。物質世界的奇妙,特別是生物界的奇妙,叫他不得不得到結論─有一位神。但是為什麼他不能接受聖經的上帝呢?因為他不能解釋苦難的問題!
達爾文離棄了有神的觀念,也是因為苦難的問題,他無法解釋一位慈愛又全能的上帝,怎麼會讓他可愛的小女兒死去。
現代,有些基督徒仍然不能接受,為什麼仁愛又全能的神會容許苦難和死亡。我們常聽到某些 "信徒",因為苦難病痛,就離棄了耶穌基督。
我的一位大學教授說,某些人以為上帝是 "樓上的好朋友"(buddy upstairs),信耶穌就有 "健康、富貴、智慧",但是,在實際的經歷上,人生確實有苦難,因此有些人就失望而離棄耶穌。
天災人禍
試看目前的苦難,我們叫做 "天災人禍"。人禍我們比較容易了解,看看我們的社會,每天的新聞都有叫人心痛的 "禍"。某些人認為只要不跟他們的,就叫做 "不信者" 或 "異教徒" (infidel) 。他們就可以隨意殺害。我們都痛恨那些抓了我們華人婦女去當 "慰安婦" 的軍兵,然而,今天仍然有這些強抓女人去當他們 "性奴" 的人,還聲稱這是合理的,他們的 "宗教" 說是合理的!
絕大多數的人都只求安居樂業,享受天倫。但是卻看到到處天災人禍,難民冒死逃生,船沉人亡。我自己的父母親,豈不是一樣嗎?砲火連天,居無定所,這裏逃,那裏躲,家產都不見了,連照片也不能帶了,抱起小嬰兒逃命為要。你問:爸媽做了什麼壞事?沒有!為何受苦?
這是不是一般人的經歷?!
我們一般人,不是為非作惡,卻是常經苦難。有某些人,因為自己的野心,自己的 "原則",自己的 "理",叫他人受苦,這叫人禍。
你一定讀過這類新聞,某人因為自己的女朋友不要他而將之殺害。你會問:為什麼愛變成恨呢?
聖經早有這類的記載:「隨後(強姦她之後),暗嫩極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愛她的心更甚。」(撒母耳記下十三章1-15節)
上帝如果是全能的,怎麼不能或是不要救這些 "無辜"。先知耶利米說:「主耶和華阿,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利米書卅二章17節),這是先知在他面臨大災難,不明白為什麼惡人殺害比他們好的人時說的。
三千年前詩人也問同類的問題:「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等我進了上帝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詩篇七十三篇3﹐16節)。原來我們要以上帝永恆的眼光看事情,才較能了解。「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上帝必審問你。」「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上帝,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傳道書十一章9節,十二章13-14節)
當上帝審判的日子到來的時候,祂必按公義審判每一個人!俗語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是不報,時候未到。」「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以賽亞書十四章24節)
那麼,天災呢?
要知道天地的創造主,創造了一切之後,不是不理不顧。你買了一間房子,如果一、二年讓它 "自生自滅",它只會 "自滅"!對嗎?今天,我們的地球能夠照常自轉公轉,土地還長食物供應我們,為什麼?因為我們的創造主,「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希伯來書一章3節)
全能的創造主,能夠「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申命記廿九章5節)
當然,全能的創造主,可以叫地殼不裂開,地下水和熔漿不噴出,沒有地震,沒有海海嘯。上帝為我們預備的第一個家園,沒有天災。但是當人不要順從上帝而要自作主張之後,一切敗壞就開始了!上帝沒有真正放手,可能只放一個手指!感謝主,祂應許這些災難都是暫時的。等到 "萬物復興(恢復 restoration)(使徒行傳三章21節)的時候",一切都會美好,因為那時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將祂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祂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祂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犂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以賽亞書二章2-4節)。可惜,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成立的聯合國,只要最後那四小句,卻不要祂的道和教訓,不要行祂的路,不要讓上帝為主為審判者,所以聯合國成立以後,戰爭沒有停止過!
就像「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使徒行傳四章32-35節)。「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二章43-47節)可惜,如果我們只要 "凡物公用" 的好處,卻不要那賜力量的上帝,當然行不通!
無辜的人呢?
那些有病痛,生來殘障的呢?
是的,依人看來是無辜的受害者,但是,其實我們都在這已經因罪而帶來不理想的地上。不理想就帶來死亡與病痛殘障,不一定是某人 "犯了什麼罪",而是全人類都已經在敗壞的轄制之下。
有人問耶穌:「這人生來瞎眼,是誰犯罪,他自己或是他父母?」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約翰福音九章3節)
「有人問耶穌,為何有天災人禍,是這些人更有罪嗎?耶穌回答,不是的,不是這些人更有罪,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加福音十三章3節)
常常當一些 "不好" 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時,我們會問:「為什麼是我?」
耶穌要告訴我們的是,應當問的是「為什麼不是我?」「都要如此滅亡」是告訴我們,因為人的罪(自作主張,因此帶來不理想)所以一切都敗壞了,我們都應滅亡。今天,我們還沒滅亡,是上帝特別的恩典,希望我們悔改。
是的,我們在世有死亡,有病痛,有殘障,有不理想,這些都是因為整體的人類,從始祖開始,不要順從創造主。我們也看見,我們不能怪上帝,因為被造的不順從創造者,結果當然不理想。被造的機器不照著設計者的指示,當然不理想。在人造的機器方面,我們可以不順從機器的設計者,因為設計者也只是人,智慧有限。但是創造宇宙那位,是全能全知的,有無限的智慧,我們這些被造有限的人,自作主張,不順從祂,當然後果自負了!
感謝我們的創造主,祂也是全愛的,祂的計劃乃是為我們的幸福,為我們的好處。當我們順從祂的辦法,悔改前非,不再自作主張,不再叛逆,不再驕傲時,祂已為我們預備了新天新地。當創造萬物的主耶穌基督,復興萬事,我們在祂的國度,將是好的無比。
今天的世人,就像聖經所說:
「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剛看到一則新聞,一對男同性戀者挑戰一位善良的政府工作員,一定要為他們簽發「結婚證」,態度多麼的兇!今天,在所謂 "自由" 的社會,實在卻是不自由。小小的糕餅店,因為不接一宗生意,為一對同性戀者做 "結婚" 蛋糕,不但被恐嚇,不得不關閉,還要被罸巨款。一位生來是男生,卻說他是女生,要用女生廁所,竟然有人支持他!以幫助女人為號召的墮胎所,每年得巨款支持(這些錢是納稅人的錢),竟然在賣被殺死的嬰兒器官,新聞界卻不出聲,政府也不停止供錢!這些不公義的事件,天天在發生,多可憐的世代,多可憐的社會!
感謝上帝,「洪水泛濫之時,耶和華坐著為王,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詩篇廿九篇10節)
那對男同性戀者問那基督徒為何不給他們簽發 "結婚證",基督徒說因為她信上帝,同性戀者說, "我不信上帝"。他不知道,不信上帝,不會改變事實。 "你們把事情顛倒了﹐豈可看窰匠如泥麼?被製作的物豈可論製作物的說﹐他沒有製作我。或是被創造的物論造物的說﹐他沒有聰明"(賽29:16)。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有ㄧ天,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
這些好譏誚的人說:「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彼得後書三章3-4節)這就像當代的 "古今一貫論"(均變論)﹐「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上帝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這就像我們世代的某些地質學家,不承認世界曾有一次全球性的大洪水,因此強說地層是千萬年積成的。「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彼得後書三章5-7節)
創造主上帝「不是躭延,乃是寛容」,「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悔改」,「有一天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
是的,「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得後書三章9-13節)。
公義、慈愛的創造主上帝,有一天要接那些遵行天父旨意者進入祂公義的國度,不再有死亡,不再有痛苦!
上帝有永恆的計劃,苦難是人不要上帝的必然結果。如今,上帝已經為我們預備了回歸的途徑─耶穌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
如果我們已經得到在耶穌裏的永恆生命,我們可以如保羅說:「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四章16-1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