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編者按:作者在前七期論述了《聖經舊約》所呈現的猶太文明﹐西方歐美的基督教文明﹐以及教會和基督徒在中國創造新文明之一部份﹐本期繼續探討。查看前文請在本刊網頁(www.GlobalTM.org) 內點擊 "昔日真理報" 後﹐再按年、月份查閱。
5、建立憲政法治保障公民權利
正如前述,《聖經 舊約》提供了原始樸素的國王與先知的二權分立的憲政模式,並且是在對上帝的神性信仰和遵守倫理律法的基礎上運作的。上帝通過摩西頒佈的倫理法典,主要分為兩部分--神權和人權。法制和法治,是連接神權與人權的橋樑。
人們只有首先保障神權,才會有尊敬人權的意識與動力。基督教文明的社會也是如此,必須要同時尊敬神權和保護人權,並通過法治來確保基督教倫理的主導性,才能實現社會最高效率的良性運作。筆者在《基督教與中國公民社會》中,論証了公民社會和憲政法制起源於基督教的神性文化,是基督教倫理的產物和基督徒精英政治的作品。如今,中國教會和基督徒已經促進了中國憲政和公民社會的發展,盡管總體上來講還是無意識的行為。下面是部分節選內容:
基督教對當前中國公民身份-權利的促進,主要是基於無形化的教會社區,通過以 "公義和愛為核心的基督教倫理" 為基礎的教區文化,教會和基督徒堅守信仰意識形態及其實踐原則,不停止聚會,推廣法律維權模式,影響教會與社會。這種模式推動了公民社會在中國的發展,並催生了新型的政教關係。總之,作為從西方借貸來的制度文化資本--憲政公民社會和政教關係模型,正在中國通過基督教新文化運動而良性本地化,並將避免當代西方公民社會模型中倫理體系的缺失。
歐洲現代公民身份-權利(citizenship rights)的形成發展,得益於在 17-18 世紀英國社會的資本主義進程中,產業工人們爭取權利的運動,並主要是通過基督教的教區(pastoral regions),並且是在 "法律、社區和政治文化" (law, communities and political culture)這三大因素之間的機制性關係模式的結果﹔因此,公民身份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機制化過程,並非靜止的定義(瑪格麗特?索默斯﹐Margaret Somers ,1993)。
現代公民身份擁有三大權利(T. H. Marshall馬歇爾, 1964):民生權利(civil rights﹐工作權、法律權,等)、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選舉和被選舉權利,等)和社會權利(social rights﹐社會福利權、受教育權,等)。中國公民正在爭取的有五大權利,還包括生育權利和宗教權利(birth rights and religious rights)。
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尤其是 "無形化教會社區"(invisible and unstructured church communities)的不斷壯大成熟,通過基於基督教倫理的教區文化(Christian ethical culture of the communities),與現行的 "偽憲政法制"(pseudo-constitutional law infrastructure),共同構成了塑造和推動中國公民身份-權利和憲政公民社會(constitutional citizenship society)發展的三大要素板塊,並主要是通過堅持聚會和法律維權這兩種手段,來實踐爭取宗教權利(信仰意識形態權利)。
如今,中國基督教無形化社區的快速發展和壯大,已經提供了推動公民社會發展的基督教倫理板塊。所以,以爭取公民宗教信仰權利為出發點的教會法律維權運動,通過無形化教區,與 "偽憲政法制" 和 "基督教倫理為核心的教區文化" 一起,推動了中國公民社會的實質性發展。在這個過程中,基督教倫理賦予中國基督教精英團體嶄新的視角,來理解並實踐公民權利,並因此能夠站在足夠的高度,對國家侵犯公民的權利進行批評,從而形成樸素的教區政治文化。但是,這又觸及到另外一個必須解決的神學和政治哲學問題: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需要怎樣的政教關係--即政治和宗教的關係(包括政府和教會的關係)。
需要注意的,本文探討的是中國的實際情況所導致的公民社會發展方式,不同文化背景的國家都有可能在自己的信仰意識形態體系中發展出公民社會,盡管運行效果會參差不齊,甚至面目全非。但是,基於現代公民社會是從西方的基督教文化環境中形成的原理,這種借鑒的社會制度模型,將在中國通過基督教的新文化社區實現理想效果的本地化。這種公民社會制度文化資本的輸入和良性本地化,還可能在未來中國帶來意外的紅利:形成以基督教倫理(保守的《聖經》倫理)為紐帶的政教聯合關係,並用憲法的形式固定下來。
這種政教關係模型,將會修正當代西方式憲政公民--民主社會制度的弱點--倫理缺失導致的一系列困境,因為基督教的倫理向我們解釋說,"因為全律法都包在 '愛人如已' 這一句話之內了。"(《聖經 加拉太書》5:14)甚至,耶穌還教導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聖經 馬太福音5:44》 )這種不以國家、民族、公民身份為最高負責對象,而是面對上帝和人(鄰舍)負責的 "世界公民倫理" 體系,能夠更好地解決正義論、道德論、公民身份-權利論、民主論、多元信仰文明論、國家主義、種族主義、民族主義、國際和平論、生態公義論的等等困境,提供美好的出路。同時,在這個體系內部,仍然會出現左右兩翼,即相對保守和相對自由的兩種競爭制約勢力。
由於政權和信仰意識形態的不可分割性,中國精英和民眾在未來有權做出選擇,採用所認為正確的信仰意識形態體系作為立國思想之本。基督教對中國公民社會的影響和最終得勝,將可能導致未來中國社會採用以保守基督教倫理(《聖經》倫理)為基礎的洛克契約主義和美國清教徒主義的憲政模式,實現公民社會模型的理想本地化,並合成衍生新型的政教關係模式。這將是一種避免當前崇尚無主導信仰秩序的多元主義的西方憲政民主制度的缺陷、基於基督教倫理的一元秩序為主導標准的、崇尚現代科學的理性文明、重視西方式(雅典式)的高等教育模式、鼓勵世俗文化、容忍其它宗教的有限多元社會結構。這種以基督教倫理為基礎的社會結構,為個人的生活提供神聖的保護傘,並將所組成的社會運行在神聖的上層建筑穹頂下(Peter Berger, 1967)。這相當於在傳統的美國憲政文明的歷史基礎上,又邁進了一步--政府與教會仍然保持分離,但政治哲學與基督教倫理融合,形成基督教信仰意識形態所支撐的政權。這種憲政文明的特點是,憲法中具有清楚的、決定性的神性位置(美國的《獨立宣言》中只有模糊的神性)和以此為基礎的豐富人性。(《聖經?舊約》中"十誡命的憲法結構"具有啟發意義:參看筆者的《人性與神性》)
總之,這種對英美的基督教信仰及其倫理影響下的憲政公民制度文化資本的借貸,在基督教本土化並迅猛發展的有力平台上,不僅從思想和實踐方面解決了不斷受到限制—逼迫的教會和基督徒精英們的困境,促進了中國公民身份-權利和公民社會的本地化發展,還進一步開始產生政教關係的紅利--政府與教會分離,政治與基督教通過倫理聯合。這個原則還可以從現在就指導中國的教會和基督徒,在與政治的接觸中,要從基督教倫理的角度來決定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而不是按照 "是否參與政治" 這樣的誤導性思路。
6、基督徒忠心履行雙重使命
教會和社會文明的發展,都無法離開基督徒們的忠心和對使命的勤奮履行。中國境內的基督徒們,需要有意識地承擔起雙重使命--影響教會和影響社會,因為這是基督徒的雙重身份--天國的公民和社會的公民--所決定的。其中,影響教會的職責包括:傳福音,門徒培訓,建立教會,發展神學,執行大使命,建立基督徒團體機制模式,等方式。影響社會的職責包括在政治、商業、社會文化、學術教育,等方面。
基督徒要做忠心的僕人。下面是筆者在《基督徒的雙重身份和雙重使命》中的部分節選內容:
《聖經》中所教導說明的信仰責任和倫理責任,確定了基督徒的教會身份(基督徒身份)和社會身份(公民身份)。由於責任決定身份的《新約》原理特點,基督徒需要忠實地履行雙重責任,並且,通過履行信仰責任影響更新教會,履行倫理責任影響更新社會。履行責任的途徑有兩種:個人的方式和團體的方式。
基督徒在中國要做上帝忠心的僕人,還要將上帝賜給我們的才干發揮出來,忠心於自己的雙重身份--地上國度的公民和天國的公民,履行上帝交托我們的雙重職責--信與愛(愛上帝和愛人)。通過信仰和美好的作為,將責任在履行過程中升華,成為信仰使命(教會使命)和倫理使命(社會使命)。這是中國基督徒需要肩負的雙重使命,並當竭盡全力,以此榮耀上帝的聖名。
在教會歷史中,教會領袖和基督徒曾經犯過嚴重的錯誤。例如,中世紀基督教對人性的壓抑、17-19 世紀美國和英國的奴隸制得到許多教會領袖和基督徒的認可、二戰時期德國納粹對猶太人的屠殺也得到許多教會和基督徒的認可、二戰之後東歐共產主義國家的東正教和中國三自基督教體系對敵基督的共產主義政治的信仰妥協,等等(參看《警惕中國教會裡的愛國主義異端》)。然而,在這些歷史錯誤中,總有一些教會領袖和基督徒站起來反對,沒有盲從,他們的秘訣是--在社會中堅持 "愛鄰舍如已" 的倫理責任原則。
總結可知,造成教會在上述歷史錯誤中蒙羞的主要原因和方式有兩種:
1、政府和教會關係的認識錯誤,導致要麼教會綁架政府,要麼教會被政府綁架。
2、神性信仰與人性文化的界限混淆,導致要麼信仰壓制文化,要麼文化異化信仰。通過本文的探討可以明白,教會領袖和基督徒如果以忠實履行信仰責任和倫理責任的角度為原則,不僅能夠讓上帝兒女的教會身份和社會公民的身份實現有機和諧,還能最大程度地避免上述兩種錯誤,從而在各種政治、社會和文化的潮流中保持頭腦清晰,不致迷失,站立得穩,榮耀主耶穌基督的聖名。
通過在耶穌基督裡的信仰,靠著聖靈的大能更新工作,不僅能夠給個人的生命和生活帶來革命性的變化,作為教會和基督徒群體,也會給社會帶來生命性的影響和更新。這種影響和更新的結果是,在中國締造出全新的社會文明。基督徒認真實踐雙重身份和雙重使命,會直接導致對教會和社會的深刻影響,從而在教會中結出美好的屬靈果實,在社會中結出美好的文化果實。毫無疑問,基督教正在並將繼續成為塑造中國新文明的主要力量。
也就是說,基督徒通過履行雙重使命來實踐自己的雙重身份,榮耀主的名,就會締造出新的社會文明。不僅如此,基督徒在中國還要有意識地積極參與對社會文明的更新,釋放上帝通過神性信仰和倫理而帶給人類的全面祝福。當中國境內的教會和基督徒締造了全新的美好文明和輝煌的社會成就,並讓世界有目共睹,那麼,中國教會全面對外宣教的時代就到來了。
在中國社會裡締造基督教新文明,基督徒個人的努力無法脫離教會、團契、基督徒社區等單元的平台,個人和團體應當共同努力。基督徒個人文明的提升,到了一定程度就難以長進,這是因為文明的群體社會屬性,因此需要依靠基督徒團體,個人文明才能夠進一步提升。群體性的觀點、意見和標准,能夠賦予個人積極保持與團體相配的身份的心理動力﹔換而言之,由於這種身份導致對群體負責的心理,以及通過學習和彼此督促而受到鼓勵,個人的自我約束和追求生命更新的動力就大大提升。當一個群體的文明到達一定程度,也會難以突破。這時候,作為這個群體的一些代表性的個人,需要進入更高文明層次的教會和社會群體(例如,來到美國),通過學習和接受熏陶,就能夠將先進的文明內涵標准和模式作為文化資本,帶回原屬的文明群體,並轉化成該群體文明的新標准和方向。
結束語:文明的屬靈意義
基督教在中國需要締造新的文明,實現從信仰到創造的跨越。在此基礎上,要進一步積極影響世界文明的進程,正如歷史中所有的基督教文明,榮耀主耶穌基督的聖名。
基督教信仰,或者說,基於整本《聖經》的信仰,本身就是一整套提升人類文明的最高真理:以福音為核心,涉及個人的生命包括靈魂、心理和頭腦的悔改更新,還有婚姻、家庭、團契、教會、社會等文明機制,以及基督徒的教會和社會的雙重身份、做光做鹽,對教會和社會的影響更新,等等范疇。上帝通過啟示性真理教育人類,使人類不斷創立更高層次的文明﹔人類文明的進程是螺旋式上升發展的,正如基督徒個人生命的成長過程。
注意,只有基於《聖經》的真理神性信仰,才能最大程度地促進文明,並不是所有的真理都能促進文明,也不是所有的信仰都對文明有正面作用。正如《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頌》所指出的,"惟道非聖不弘,聖非道不大﹔道聖符契,天下文明。" 意思是,真理沒有神性就影響有限,神性缺乏真理也非偉大,兩者相符和諧,才會天下文明。這是相當深刻的有關信仰、神性、真理與文明相互作用關係的原理。
基督教信仰在個人、家庭、教會和社會中,必然會產生美好的效果。這不是一種機械式的效應,而是如同溪邊樹上結出的果實。這樣的果效在個人生活中,表現為新造的豐盛生命﹔在家庭中,有聖潔的浪漫婚姻﹔在教會中,形成火焰般的神性文化﹔在社會中,產生清泉似的人性文明。基督教影響社會文明的關鍵是神性與人性的平衡。基督徒在中國要實踐信仰真理,更新心理與思維模式,嚴格自我約束,遵守《聖經》倫理,從而改變傳統和現行文化的基因。我們要在個人、家庭和教會平台的基礎上,有意識地更新社會,承擔起在中國的環境裡締造基督教文明的使命。基督徒要履行更新教會和更新社會的雙重使命,這是神聖的呼召。
此外,上帝還在歷史中不斷通過神跡奇事來啟蒙和教化人類。然而,基督教社會的文明程度越高,上帝用超自然方式的直接介入和接觸就越少。因為,基督教帶動人類文明程度的不斷地提高,是人類通過信仰上帝及其真理而向罪惡斗爭並勝過魔鬼撒旦誘惑和破壞的有力証明,是上帝所期盼和喜悅的。那麼,所有來自上帝的神跡奇事,最終都可以視為是旨在提高人性文明。從這一點來看,千禧年作為人類文明自伊甸園裡墮落之後、經過接受漫長的神性教育和人性發展而到達頂峰之後的歷史結束點,是合理的,可稱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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