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綵排(約珥書第一章)
約珥名意為「耶和華是神」。由於他父親毘土珥(1節)無傳記,故其身世無人知曉,但從書的內容知道他是南國先知,是耶路撒冷人(1:9﹔2:15-17, 23, 32﹔3:1)。本書乃藉蝗災指出耶和華審判的日子快臨近,若不悔改,其「審判之災」比蝗災更烈。本章從蝗災之毀壞,寫到蝗災後的荒涼,因為蝗蟲一到,總是一大群的,且不斷地侵襲地土,吃盡農作物,直到全地寸草不留為止(4節)。無論國中長老(2節)、抑或醉生夢死的人(5節)、平民(11節)、宗教領袖(13節),都需要悔改。每一個信徒——尤其是在教會事奉的人(14節),都肩負雙重責任:為己為人,向上帝禁食禱告(13-20節)。
祂必高升(約珥書第二章)
「耶和華的日子」在本書出現的五次(1:15﹔2:1, 11, 31及3:14),這是《聖經》中極重要的一句話,事實上是指舊世代和新世代的交會點。「那日祂必高升」(賽2:11),戰勝祂所有的敵對者。主耶穌宣告上帝的國降臨(可1:14, 15),其實也是宣告耶和華的日子到了。祂所行的神蹟(路11:20﹔7:22),就是以能力表明這個新的世代。由於舊的世代還末完全來到,因此初聞耶穌寶訓的人深感震驚。今日我們正活在這兩個重疊的世代中(林前10:11),雖然已嚐到新世代的美善,但仍要等待新世代的完全來到,那就是基督的再來,為此我們要儆醒禱告,敬虔度日。耶和華的日子亦即基督的日子(腓1:6, 10﹔帖前2:2)。
見異象否?(約珥書第三章)
約珥是一位從歷史看到教訓的先知,這一章是他的總結。他說:災難時期一開始,上帝必使選民歸回,也必聚集萬國到約沙法谷,這谷可能在耶路撒冷城東,名意「耶和華審判」,今稱基倫谷。災難期過後(18-21節),上帝乃向其民厚施恩澤,這是一片祥和、豐足、喜氣洋洋之景象。約珥也是一位從歷史看見上帝作為的先知,他看到「耶和華的日子」是「大而可畏的日子」,以致他加倍熱切傳道。這種情況在初期教會也是如此。現今教會,也當儆醒,勿忘主再來的逼近。當你查考《約珥書》之際,對你有什麼提醒?你是否看到這位在主前835至795年間先知所見的異象:「到那時,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2:32)?
宣告八禍(阿摩司書第一、二章)
阿摩司是提哥亞的牧人及修理桑樹者(7:14),他不是先知或祭司的後人,而是一位貧苦的信徒。由於他為人謙卑(1:14, 15)、聖潔勇敢(7:10-17)、忠心(1:5, 8, 15)、有愛心(7:1-6)並且關心國家社會,上帝乃選召他作傳道人。他一開始就對六個外邦國家(1:3 ~ 2:3)及猶大(2:4, 5)、以色列(2:6-16)發出八禍的宣告。其格式是「XX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我必......,這是耶和華說的」。而宣判是全地性的,包括選民和外邦人。正如使徒彼得所說:「我看上帝是不偏待人」(徒10:34),包括得拯救或審判。我們當更謹慎自守、儆醒禱告、彼此相愛。(彼前4:7, 8)
預備見神(阿摩司書第三、四章)
假如說何西阿有慈母的心懷,那麼阿摩司就有嚴父的風範。其實在他蒙召時,正值國家內外太平的時代:北國由中興之王耶羅波安二世而南國在烏西雅統治之下,都屬國富民強時刻,可惜因為他們過份享樂,屬靈生活冷淡,以致道德倒退,毫無公義,先知乃嚴厲加以責備。雖然阿摩司直接指出他們犯罪的嚴重性,但「你們仍不歸向我(上帝)」(4:6, 8, 9, 10, 11)。故此他不得不呼籲他們:「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4:12)。上帝是愛,祂不容許自己的百姓陷入虛假的安全感中,祂愛他們,就差派阿摩司提醒他們。若如你的罪被上帝顯明,你要感謝祂,因為這是祂愛你的明証,你當悔改離罪,讓屬靈生命再邁進一步。
歷史重演(阿摩司書第五章)
「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4:12),這話提醒世人:在刑罰未臨到之前要悔改。阿摩司在此提出「四尋求」的勸勉(1-17節)和「二有禍」之警告。四尋求是:(1) 尋求信仰的真義(4, 5節)。(2) 尋求真神的憐憫(6節)。(3) 尋求社會的公義(7-13節)。(4) 尋求個人的善行(14-17節)。這是上帝在審判前先給人悔改的機會。二有禍是:(1) 虛假宗教生活的禍(18-27節),因為一般人的宗教生活是表面的。(2) 首領強暴荒宴生活的禍,他們只顧自己的享樂(6:4-6上),不為百姓的困苦著想(6:6下),故此他們必受上帝的審判(6:7)。以上是人類自犯罪以來,在歷史上不斷一次又一次重演的情況,所以,《聖經》的教導,適合每一個時代。
義正詞嚴(阿摩司書第六、七章)
當阿摩司先知身負重任斥責國家的宗教之時,巴力祭司亞瑪謝必然忐忑不安。然而阿摩司先知的指責,從來沒有違背上帝的真理,亞瑪謝也就束手無策。直到先知說及王將受審時(7:9),他才抓著控告他的機會。同時,亞瑪謝既然得到耶羅波安的同意,就更狐假虎威與阿摩司對抗。不過,先知告訴亞瑪謝他們之間的分別是:(1) 他自己是上帝選召的,信心建在祂之上﹔作先知是向上帝負責,謹守自己崗位。(2) 亞瑪謝作祭司非上帝選召,以人的力量撐腰,向人負責,最後他必喪失妻子、兒女、地位和自己(7:10-17)。假如我們對抗上帝、對抗上帝的代言人,上帝必鑒察,我們萬萬不可冒險啊!
栽於本地(阿摩司書第八、九章)
「主耶和華又指示我一件事:我看見一筐夏天的果子」(8:1),這正是指(8:2)的「結局」,「收割夏天的果子」本來是歡樂的季節,可惜他們收的是哀號和死寂(8:3),因為那些奸商一方面遵守月朔、安息日的律例,一方面急於聖日過去,可以大行騙財(8:5, 6),但日子近了,刑罰將來(8:8-14)。至此,「我看見主站在祭壇旁邊」(9:1),這是伯特利拜牛犢之祭壇,上帝的刑罰即臨到。同時,以色列民不應有優越感,以為自己超越別的民族,若然犯罪,同樣受刑罰﹔不過因為與上帝訂立了恩約,最後仍會蒙祂眷顧(9:7, 8)。「我要將他們栽於本地,他們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來,這是耶和華你的上帝說的」(9:15)。
論及以東(俄巴底亞書)
本卷是《舊約》最短也是先知書中最早(840BC猶大約蘭王朝)寫成的。俄巴底亞名意「上帝的僕人」,在《聖經》十三個喜用此名的人中,本書作者是寂寂無名的一位。本卷論以東(1節):「以掃就是以東」(創36:1, 8, 19)。自從以掃被雅各騙去父親的祝福後(創廿七章),已經動了殺機,他的後人(以東人)深恨雅各的後代(以色列人),經常用殘暴手段趁火打劫,不念手足之情(10-14節)。同時,他們驕傲橫行,乃因自恃居於險要地區(4節:居於巴勒斯坦極南的西珥)及勇猛有智慧(8, 9節),結果在312BC遭尼八達族殺戮(應驗了18節),主後七十年更在羅馬勢力下完全絕跡。我們要關心別人,切勿做「以東式」的信徒。
約拿與海(約拿書第一章)
在《舊約》中同樣有約3:16的「上帝愛世人」的救恩信息。有「錯誤且狹窄的愛國主義」思想的約拿就有過一次畢生難忘的經歷。約拿逃避上帝第一次的差遣(3節),神卻命令風和海去成就祂的旨意和計劃。而約拿對眾人的發問(8節),直接用自我介紹及介紹他所敬畏的造物主的方式答覆(9節),他又向他們提供可以達到「風平浪靜」的方法(11節),當時,眾人竟都放棄各人自己所敬拜的「神」,專心求告耶和華(14節),正如詩篇107篇23至25節所說的。結果,船上的人都成了約拿所結的果子(16節)。我們在靈性軟弱時,是否仍然不忘記藉自己的軟弱,向別人宣揚我們所敬拜的真神,領人歸主?
約拿與魚(約拿書第二章)
「大魚」(1:17),不一定是鯨,而是一條大魚,或者是海怪(根據太12:40原文)。這條大魚是上帝「安排」的,意即上帝並非為約拿這事件造這條大魚。約拿先知在魚腹中的禱告,先是感恩(2-6節),跟著認罪(7, 8節):承認自己有迷失的時候,犯了離棄上帝的罪,最後將自己歸給上帝(9節)。本卷所錄大魚腹中的神跡,是猶太人家喻戶曉的故事,連主耶穌也承認(參閱太12:39, 41﹔16:4),又以此預表祂自己「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的事實。「救恩出於耶和華」(9節)這句話,意義深遠,指出(10節)上帝的作為,也回應了上帝向約拿先知發出第二次的差遣(3:1)。
約拿與城(約拿書第三章)
上帝的話第二次臨到約拿,他照吩咐起程,所往之城是四個大城的總稱,其中包括了尼尼微城,四個大城周圍共約六十哩,其古跡至今仍有跡可尋。亞述國本已知道耶和華是真神,也知道從真神差來的人所傳的信息是非同小可的,因此他們的悔改是可理解的(5-9節),同時他們的悔改是極徹底的。第10節說明上帝差派約拿的主要原因,是要讓以色列人知道,上帝的救恩也臨到外邦人。不過,尼尼微城這次的表現,並不等於他們全國以後歸向上帝,當我們查考《那鴻書》時更清楚這一點。但起碼讓我們知道,他們對上帝的話也有一顆願意接受的心。我們由此明白到:我們都有向所有的人傳福音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