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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分別
有人說,世上的宗教可以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人尋找神;第二類,乃是神主動尋找人。如佛教、道教、印度教或各國民間的宗教都是人尋找神﹕人們製造各式各樣的偶像來跪拜敬奉,拼命行善,盼望修得正果。但是,創造宇宙萬物、惟一的真神耶和華是全知、全能、全然聖潔、永在的,祂的智慧無法測度,請看神所創造的浩瀚星宿、宇宙萬物、人體結構,甚至路旁一花一草,極度美好,無懈可擊,處處彰顯神的偉大與無窮智慧。試想,生命短暫脆弱、渺小卑微的人,又豈能憑著人的有限而能夠尋到那位無限的全能神?故此,我們可以肯定﹕只有神自己降卑,降生塵世,把屬於神的事向人顯明,人才能認識神,與祂交通。
真神與假神之別
看到這裏,可能你會問﹕我們如何能分辨真神與假神呢?親愛的讀者,請你根據常理,仔細分析思想,就必能清楚﹕
1. 真神既然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豈需要住在人手建造的廟宇寺院?真神既然是豐盛無比的,豈需要人敬奉的若干祭物,以補充其不足?
2. 真神既然是永遠長存的,豈能如泥塑木雕的偶像,可以生銹朽壞,倒塌毀壞,需要人常常修補翻新?
3.真神既然是榮耀的,豈會藏在人手所造的金、銀、紙、土、木頭與石塊中,接受人的香火呢?
4.真神既然是全然聖潔和公義的,豈能只因你燒點紙箔,或供奉點生果豬牛,就會受賄賂,對你的罪孽若視無睹而免去你的罪刑呢?
故此,人手造的偶像不是真神,民間的諸神更是虛構的,如關公、媽祖等,他們都是死後被人奉為神祇,怎麼會是神?而伊斯蘭教的教主穆罕默德,即使他曾自稱比耶穌更大,他還不是難逃一死嗎﹖他的骸骨還埋在墳墓裏。佛教的釋迦矛尼也不敢稱自己為神,祗說自己是「悟道」而已。祗有基督教的耶穌基督敢直稱自己是神,因為祂的確是神。祂的一生,完全應驗了舊約聖經一切有關祂的預言。請看門徒約翰的見證﹕「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
世人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
看到這裏,可能你會說﹕我生平不作虧心事,樂善好施,怎麼會是個罪人?難道我也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嗎?是的,我們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聖經明明的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 23)我們不一定會犯下殺人放火的滔天大罪,但在我們一生年日中,誰能心裏沒有一絲一毫的「貪婪、妒忌、爭競、背後說人......」?在全然聖潔的神眼中,這些也是罪。神洞識我們的內心,知道我們的意念,難怪聖經說「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 10-11)而天下人間,除了基督耶穌的救贖,神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耶穌基督為甚麼一定要捨命?
看到這裏,你可能又會說,既是神大能的,為甚麼不乾脆來個大赦免,基督也不用流血捨命了。
親愛的朋友,神不像人,人會私私相授,會良心麻木,甚至天良喪盡。永生神耶和華的確是大能的,祂也是全然公義的,絕不會把「有罪」當作「無罪」的,而「罪的工價乃是死」。故此,聖經明確宣告﹕「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故此,人的結局必定是永遠沉淪,多麼可怕!幸好我們的神也是極度慈愛的,祂愛我們至切,故此,在日期滿足時,差派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生,為擔當世人的罪孽,流血捨命,並且在死後三天復活,成就救恩。
親愛的朋友,耶穌愛你,願意為你捨命。請看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以嬰孩的樣式降生在卑微的馬槽,祂降世惟一的目的,就是要走向各各他,為擔當我們的罪孽,受苦捨命,被釘死在殘酷的十字架上!表明神愛世人的心意是如此的徹底和完全。
如聖經所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神的大愛是毫無保留,完全付出,不計代價,而且一視同仁,不會因我們的背景、學識、以往的過錯等等而對我們有所取捨。又請看當主耶穌被釘身十字架,連父神也因祂所背負世人的罪孽而對祂掩面不看,處於極度痛苦中,面對十字架下那些譏誚祂的人,祂依然大愛盈溢。受盡折磨、痛苦不堪、垂死的神子向父神發出響澈空際的呼求: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神子捨身大愛,的確比天還高,比深海更深,能不令你、我感動淚下?
親愛的朋友,願你也能趕快來信靠祂,接受耶穌基督為你的救主,因祂所流的寶血罪得赦免,成為神的兒女,得著永生,也使你一生蒙福得憐憫。
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死,也為我們復活
耶穌基督死後三天復活的證據多不勝數,簡述說如下﹕
1.聖經詳細記載,證明耶穌復活
耶穌不但把自己就是「神」向世人明說,並一早就預言自己會被釘死十字架,且在死後三天復活﹐成就神從創世以來就有的救恩計劃。耶穌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三﹕15)。祂也多次明說自己「要受長老祭司文士許多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十六﹕21)祂的一生,無懈可擊地一一應驗舊約聖經幾千年來指著彌賽亞所說的一切預言。
2.空墳墓的明證
耶穌的仇敵牢記主耶穌說祂死後三天復活的話,故此,當耶穌被釘死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太廿七﹕66)嚴防門徒偷取尸體。
關於主的復活,四福音有極度詳細的記載﹕當婦女帶著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來到墳墓前卻看見大石頭已經被挪開了,她們看見天使,又把天使告訴她們主已經復活的好消息趕快告訴門徒,彼得與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一同跑到耶穌的墳墓﹕「......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在另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廿﹕6-8)這段經文非常重要,確實地指出不是有人把細麻布解開把耶穌的屍體偷走,因為細麻布仍然捲著。由此可見,耶穌的確已經復活了,祂復活的靈體已超越空間的限制,能穿越過那緊緊包裹的細麻布。
故此,「偷尸論」根本不能成立,試想當時門徒驚慌得四散躲藏,有誰還會冒殺身之罪,衝過重重的守兵滾開巨石去偷取尸體?看守兵丁若真的睡著,又怎會知道門徒偷尸?這段經文也擊破了不信之人的「昏迷論」,即使重傷昏迷的人,也無法解開從頭到腳,緊緊捆綁自己的細麻布,再把它如原狀捲著,然後尚有力氣滾開墓門巨石,走出守兵重重的墓門而不被發覺。故此,惟一正確的結論,就是耶穌的確是神,祂已經戰勝死亡,從死裏復活了。
3.眾人見證主的復活
此外,復活後的耶穌,到祂昇天的四十天中,曾多次向門徒顯現﹐保羅如此詳細記載﹕「......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門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十五﹕3-8)故此,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容懷疑的事實。
4.信徒的改變
當耶穌被釘死後,門徒們如驚弓之鳥,四處躲藏。當復活主向他們顯現後,門徒從膽怯變為視死如歸的福音勇士,拼命傳揚主復活、拯救世人福音,甚至不惜犧牲生命。而耶穌基督福音所到之處,如野火燎原,使人心悔改歸正,靠聖靈大能砍斷撒但的捆綁,從黑暗歸向光明,使信靠祂的人能親身經歷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
5.外邦人歷史文獻的證明
此外,還有很多不是基督徒歷史文獻都詳細記載耶穌生平與復活,如研究猶太人歷史、最具權威,生於主後 37 年的歷史學家 Flavius Josephus,他的著作在第一世紀的歐洲極被注重,程度僅次於聖經(註一)。他的《猶太戰爭》(The Jewish Wars) 及《猶太古史》(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都肯定說,耶穌乃藉著童女馬利亞懷孕而生,門徒的改變、福音的廣傳乃是因耶穌復活之故。
耶穌基督復活,意義重大
1.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也是全人類救恩的確據。正如使徒保羅所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祗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4-19)
2.耶穌基督復活證明祂真的是神的兒子﹐因為「論到祂(父神)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3-4)。也祗有神的兒子﹐祂的救恩才有功效。
3.主耶穌復活證明祂是得勝的主!祂已經勝過死亡的權勢!(林前十五﹕26)。我們這些蒙神大恩得救的人﹐不但今生有聖靈與我們同在﹐更有永生的盼望,復活的確據,就如聖經所說的﹕「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要復活」(林前十五﹕22)。故此,基督徒的人生﹐不但罪得赦免,而且極度豐盛﹐大有盼望,不懼死亡,豈不是我們都樂意擁有的嗎?親愛的讀者﹐你認識這位愛你至切﹐為你捨命,而且為你復活的主嗎﹖
(註一:網絡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