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識之神(使徒行傳第十七章)
住在雅典的人所以「將新聞說說聽聽」(21節)過日子,乃因為受以彼古羅(他們主張人生以享樂擺脫痛苦﹐死後一切完結)和斯多亞(主張一切聽天由命,人生觀消極)兩學派影響。另一方面,他們又不斷尋找神,在所拜滿天神衹中,其一為「未識之神」(23節)。保羅趁此時機,在亞略巴古(給人作公開演講的議會)講論中,介紹他們「宇宙間一位真神」(24-31節):(1) 祂是創造的神。(2) 國家民族興衰都在祂手中。(3) 祂與人同在,離我們不遠。(4) 祂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31節)。群眾聽後,雖然有漠不關心的、有譏誚的、有推辭的,「但有幾個人貼近他,信了主,其中有議會的官丟尼修和婦女大馬哩」(34節)。
放膽講道(使徒行傳第十八章)
保羅離開「將新聞說說聽聽」的雅典,來到紙醉金迷的希臘政治、商業中心哥林多,遇見一對虔誠的夫婦亞居拉、百基拉。保羅與他們「同業」(3節)的原因:(1) 他在哥林多由於特殊原因被接待,經濟困難。(2) 織帳棚是暫時的,只此一次(林前9:7-9)。(3) 他是傳道人,可表明工作無分貴賤。(4) 這不是「帶職傳道」的例子。本章插入亞波羅的事(24-28節),他有學問,有口才,熟悉《舊約》,心裡火熱,也聽過耶穌的事,可惜「單曉得施洗約翰的洗禮」(請細讀可1:4-8),在他放膽講道之餘,亞居拉、百基拉夫婦幫助他明白「引《聖經》証明耶穌是基督」(28節),讓他更為主所使用。
在以弗所(使徒行傳第十九章1至22節)
「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人」(6節)。「按手」和「方言」,是教會過渡時期的外顯証據,這些信徒是舊約信徒生活在新約時代,當時要叫他們知道聖靈來到,新約開始,讓他們經歷到五旬節(第二章)其他信徒所經歷的。至於「士基瓦的七個兒子」(13-16節),士基瓦是屬猶太家族一份子,但沒法証明他是祭司長,可能是他的「自稱」,他的七個兒子也以此作「特權」,但人冒主的名而沒有印記是必失敗的,只有屬主的人才可用主的名。這事件的結果,便住在以弗所的人懼怕之餘,「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
銀匠鬧事(使徒行傳第十九章23至41節)
今日所讀在以弗所發生的「銀匠鬧事」,是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提及受逼迫事件之一,而「亞力山大」(33節,提前1:20、提後4:14)更是苦害他的人。事件起因(23-28節):底米丟是製造亞底米神龕的銀匠,亞底米乃「人頭獸身」女神,相傳乃由天空降下一塊殞石雕成人像,稱為「月神」,此廟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每年「娛神賽會」,成千上萬人燒香﹐銀匠造小型神龕大賺錢。這次他眼見多人信主,財路被斷,乃煽動同行,要致保羅於死地。此時,上帝安排說話有力的「書記」(35節,保管市政局文件的羅馬官員)証明不應該逼迫保羅等人。在保羅往各處傳福音的日子中,經常出現不同的非猶太人,使他們脫離險境。
在特羅亞(使徒行傳第二十章1至16節)
這一章前面的短短幾節,記載了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中幾件重要的事:(一) 他在上一章提到的暴動之後﹐即離開以弗所前往馬其頓(1節),盼望在五旬節前抵達耶路撒冷(16節)。(二) 主後55年冬(參林前16:5, 6)在希臘住了三個月,在哥林多寫了《羅馬書》(羅16:1, 23),當時他攜帶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的奉獻回耶路撒冷(19:21,羅15:25)。猶太人知道這事,想在途中殺他,保羅乃由坐船改由馬其頓循陸路回去(3節)。(三) 第四節列出各地方教會派來陪保羅送捐款往耶路撒冷的代表。(四) 「除酵的日子」(6節)即逾越節(出十二章),保羅循陸路前往特羅亞,過節後,再乘船上耶路撒冷,時為主後 57 年。
在米利都(使徒行傳第二十章17至38節)
「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17節),米利都離以弗所約36哩。保羅的此次辭別,使我們對他的為人、心腸、工作態度有深入的認識:(一) 個人見証(18-21節),事奉態度、生活見証始終如一,傳道人為主的緣故,要流汗、流淚、甚至流血,為信徒的靈魂儆醒。(二) 個人心志(22-24節),願將牲命擺上,絕不半途而廢。(三) 瞻望將來(25-35節):(1) 上帝要我提醒的,我已說出來(26, 27節)。(2) 教會領袖,自己先要謹慎,再為全群謹慎(28節)。(3) 有假師傅異端(29節)。(4) 一切勸戒出於愛心(31節)。上帝深知牧者的心懷,但求群羊有長進,彼此相愛,興旺福音。
人在耶京(一)(使徒行傳第廿一章)
《使徒行傳》第廿一、第廿二兩章記載保羅在耶路撒冷受捆綁。他上耶京是否上帝的旨意?答案是肯定的。原因是:(1) 在保羅蒙召於大馬色時,上帝預定他要受大患難,証明這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的安排(徒23:11),主自己也有如此經歷(太16:21-23)。(2) (10-11節)亞迦布的預言說出事實,非勸他不要去耶京。(3) 保羅遵行上帝的旨意,在羅馬兩年傳福音。事實上,保羅清楚上帝的旨意,且照著去做,門徒知道他會受苦,但不明白主的旨意(14節),乃出於愛心勸他。他到了耶路撒冷,被門徒歡喜接待,七日後(27節),因誤會他「帶外邦人入聖殿」,結果被千夫長搭救。
人在耶京(二)(使徒行傳第廿二章)
本章3至21節,是保羅向猶太人的申訴,表明看見是他的個人見証,其實是一篇辯道,分三個步驟講述:(1) 保羅述說自己的出身,教育及早年的經歷,表白先前逼害教會是因為:(a) 他是猶太人,以祖先為榮,任何使猶太人蒙羞的事都加以反對。(b) 熱愛摩西律法,有人反對律法,他必定反駁。(C) 向來熱心事奉上帝,所以為上帝發熱心逼迫基督徒(3-5節)。(2) 述說在大馬色遇見復活的主後生命的轉變(6-8節)。(3) 說明與外邦人的關係,他是上帝差往外邦傳福音的(17-21節)。其後,由於羅馬籍的(當時對他的事工有利)護持,免受拷問(24-29節),千夫長不敢造次,決定交由猶太人最高公會處理審問保羅的事。
保羅受審(一)(使徒行傳第廿三章)
由這一章起,記述保羅四次受審:(1) 在耶路撒冷城猶太人公會受審。(2) 在該撒利亞受審於巡撫腓力斯(廿四章)。(3) 在該撒利亞被囚兩年後,受審於非斯都(廿五章)。(4) 在該撒利亞受審於亞基帕王(廿六章)。這一章再一次看見上帝如何保守祂的僕人免受殺身之禍。四十多個猶太人,在「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甚麼」(14節)的仇恨之下,千夫長(前曾為知道保羅是「尊貴的羅馬籍」而害怕,22:29)從保羅的外甥得此消息,頓感事態嚴重(保羅一死,如何向羅馬官員交待?)立即調動近五百兵馬(23節),護送他到巡撫腓力斯那裡。第二天,又護送他回營樓。上帝不但是創造的主,也是保守我們免受災害的主。
保羅受審〈二〉(使徒行傳第廿四章)
本章保羅趁為自己申訴的機會向腓力斯談道(24-27節),土西拉是腓力斯的第三夫人,是亞基帕王一世的幼女,保羅「對症下藥」提出三點:(1) 公義:腓力斯有計劃貪不義之財(26節),又討好猶太人(27節)。(2) 節制:他們倆是不正當的結合放縱情慾。(3) 將來審判:由於以上的罪必受審判,要逃避審判只有接受主耶穌。聽了道,腓力斯雖甚覺恐懼(25節),並不等於悔改,因為他要做的事,其後照做如儀。這一次審判,可以說是由一個最壞的人,審一個最好的人。從歷史可知,腓力斯生性殘暴,無故棄髮妻勾引土西拉,她是殺害雅各的亞基帕的女兒。保羅卻毫不忌諱地向他們傳福音。
保羅受審〈三〉(使徒行傳第廿五章)
保羅在監獄渡過兩年後,腓力斯任期屆滿,非斯都接任。事隔兩年(24:27),猶太人對他的仇視仍未消除。非斯都在這案件上說的話包括三點(13-22節):(1) 保羅沒有罪。(2) 猶太人恨保羅,因他傳復活之道。(3) 他沒有可說的,心中作難。同時,從保羅自己所表明的立場是:他根本沒有作過擾亂民心,使羅馬政府處於尷尬的事,只是傳主耶穌復活之道。因此他自願站在該撒的堂前說明一切,那是他應該受審的地方(10節),而非斯都也告訴亞基帕:「我查明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25節)。當我們傳福音時,若遇上保羅所面對的情況,也當坦然表白,不要讓主名被辱。
保羅受審〈四〉(使徒行傳第廿六章)
保羅在本章第三次(另兩次在第九及第廿二章)講述他的得救見証,抓緊機會在亞基帕前見証主耶穌是彌賽亞。其中:(1) 2、3節是引言,亞基帕熟悉猶太人的規矩,明白保羅的言辭,所以保羅有機會陳述(2-7節上)。(2) 保羅講述未信主前的經歷(7節下-12節)。(3) 講述悔改時的經歷(13-18節)。(4) 講述悔改後的生活(19-23節)。亞基帕的反應是:「你這樣勸我,幾乎叫我作基督徒了」(28節小字)。在保羅作見証期間,表明了:「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19節)。是的,每一位蒙召作傳道者,異象都是從天上來的,在一生事奉主耶穌的過程中,必須義無反顧、堅定不移,絕不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