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 King James Version (KJV)
繼伊莉莎白一世 Elizabeth I (1558–1603),便是 James I (1603-1625),第一個統一英國,愛爾蘭,蘇格蘭的英皇。當時,他與英國教會都不喜歡 Geneva Bible 裡濃厚 Calvinist 與 Puritan 的更正神學與註釋。1611 年,他也以丁道爾手稿為本,完成了【英皇欽定本】Authorized Version (AV),後又稱 King James Version (KJV),取締了 Coverdale Bible (Great Bible),成為第三本在英國欽定的聖經。
1611 年的 King James Version (KJV)流傳至今,廣受歡迎,在序言中亦肯定了神的名字為 Jehovah。此譯本,八次把【四字神名 Tetragrammatonיהרה 】翻譯為 Jehovah,五次為神的名字,【出埃及記】6:3,和【詩篇】68:4; 83:18,【以賽亞】12:2; 26,三次在地方名字出現,【創世紀】22:14, 【出埃及記】 17:15, 【士師記】6:24,。
1971 The King James II Version (1971)
Jay P. Green, Sr., published by Associated Publishers。此譯本,保留了【英皇欽定本】原來八次的Jehovah名字,另外再多加一次,在 【詩篇】68:4。
1610 Douay–Rheims Bible
羅馬天主教眼見英皇 James I 計劃出版第三本欽定聖經,又鑑於翻譯潮流已成定局,無法再禁止教徒閱讀聖經,為免自己的信徒閱讀更正教徒的譯本,本來嚴禁翻譯聖經的羅馬天主教,無奈也要屈服,低頭跟風,也來英譯聖經,以濟信徒的飢渴。他們並且特別趕上在 1610 年【英皇欽定本】完成前一年,搶先出版了以英法兩地為名的 Douay–Rheims Bible(DR),以免信徒沾上快要出版的【英皇欽定本】。意料之中,此羅馬天主教譯本只是翻譯錯漏的拉丁【武加大譯本】,裡面當然沒有神的名。
諷刺的是此譯本把本來【出埃及記】6:3的『and my name Yahweh 我的名耶和華』翻譯成『and my name Adonai 我的名『主』』,然後又多此一舉的在後面加上註腳,解釋道:『『主』並非當日神告訴摩西的名字,只是放在這裡來代替我們不知道的名字 Adonai is not the name here vttered to Moyses but is redde in place of the vnknowen name』。
後來,在 1750 的修訂本 The Challoner revision of the Douay–Rheims Bible 裡,補充說:『近代譯者沿用 Jehovah 的名字,但此名由恒古到現在,無論猶太人或基督信徒,都不曾知道的 some moderns have framed the name Jehovah, unknown to all the ancients, whether Jews or Christians."』此話正確地指出 Jehovah 的名字,是虛構的 hybrid 字,實在從來不存在的。
1816 年馬殊曼【新舊遺詔全書】
馬殊曼 Joshua Marshman 是英國浸信會宣教士,拉撒 Joannes Lassar 是澳門出生的亞美尼亞人(Armenian)。1807 年,拉撒先翻譯【馬太福音】,然後再由馬殊曼核對原文修改,再交由中國人潤筆。1816 年,在印度的塞蘭坡 Serampore 完成【新約全書】,在 1822 年完成【舊約全書】,由印度塞蘭坡 Serampore 差會出版社 The Mission Press 出版 【新舊遺詔全書】。由於馬殊曼的浸信宗背景,譯本採用『蘸』字翻譯浸禮 baptism,有別於馬禮遜譯本用『洗』字。https://www.translatebible.com/blog/c007
1823 年馬禮遜【神天聖書】
馬殊曼是在印度翻譯聖經。1807 年,倫敦傳道會差蘇格蘭傳教士馬禮遜 Robert Morrison 是近代第一位到中國的宣教士,他抵廣州後便開始翻譯聖經。1823 年,馬禮遜,和米憐 William Milne,得到印刷工人梁發的幫助,在廣州完成了【馬禮遜米憐譯本】,在馬六甲以【神天聖書】之名出版。【舊約】稱【舊遺詔書】、【新約】則稱為【新遺詔書】。今天許多宗教的術語『天國』、『弟兄』、『福音』、『使徒』等詞彙都是來自馬禮遜譯本。
馬禮遜【神天聖書】與馬殊曼【新舊遺詔全書】合稱爲「二馬譯本」,兩個譯本都用「神」字譯 God。可惜,【神天聖書】沒有放回神的名字。例如,詩篇23篇:『(大五得所作之詩):神主為我之牧者,故我未致受缺。』此【神天聖書】可見於【信望愛信仰與聖經資源中心 https://bible.fhl.net/】
1833 Webster's Bible Translation
1833 年,Noah Webster的 Webster's Bible Translation,修訂【英皇欽定本】,除了以上八次Jehovah的出現, 再多加了七次,【以賽亞】51:21, 【耶利米】16:21; 23:6; 32:18; 33:16, 【阿摩司書】5:8 和【彌迦書】4:13。
1854 年【委辦譯本】
鴉片戰爭,中國戰敗,【南京條約】割地賠款,英國獲得香港殖民地,也獲得在中國通商地區宣教合法化的權利。1843 年 8 月,英美兩國聖經公會合作重新翻譯聖經,但在翻譯過程中,對用『上帝』還是用『神』各執己見,結果在 1852 年出版了兩種版本,美國聖經公會採用『神』,英國聖經公會採用『上帝』。
而英國倫敦會,米憐的兒子美魏茶 William Charles Milne 等,則在 1853 自行修訂了【舊約】。1854 年,英國倫敦會合拼了英國聖經公會的 【新約】,出版了【代表譯本】聖經,亦稱【委辦譯本】(Delegate's Version),此譯本則採用了『耶和華』的名,例如,詩篇23篇:『(大闢 David 所作):耶和華爲牧兮、吾是以無匱乏兮。』自始中國人便有『耶和華』在他們的聖經裡。 此【委辦譯本】可見於【信望愛信仰與聖經資源中心 https://bible.fhl.net 】
1872 年【高德文理譯本】
高德(Josiah T. Goddard 1813–1854),美國浸禮會來華傳教士。他和羅爾梯(Edward Clemens Lord)、憐爲仁(William Dean)三人曾屬委辦譯本委員會成員,但他們與馬殊曼同屬浸禮宗,堅持用『浸』禮,不同意馬禮遜【神天聖書】和美魏茶【委辦譯本】所用的『洗』禮,因而自立門戶翻譯聖經,參考「馬禮遜譯本」、「麥都思譯本」及「馬殊曼譯本」輔助翻譯聖經。 高德負責譯文,憐爲仁負責註釋,然後互相審閱對方的譯文。1850 年,出版了創世記,1851 年出版了出埃及記和馬太福音,於 1853 年出版新約【聖經新遺詔全書】,由寧波美國浸禮會真神堂出版。1854 年高德去世,1868 年,憐為仁完成【舊約】,1872 年,再由羅梯爾修訂【新約】,合訂以【高德譯本】名義出版。
後世對【高德譯本】的評語,總離不開文筆優美、語言通俗易懂,文字表達清晰,比【委辦譯本】更貼近原文等等。『曾經對譯文作出類似讚賞的學者包括:慕維廉(Muirhead, 1890, p.36)、海恩波(Broomhall, 1934, p.71)、羅旭榮(1988, p.38)、趙維本(1993, p.22)等。(尤思德,2002,第111至112頁) https://www.translatebible.com/blog/c014
此譯本【舊約】把把【四字神名 Tetragrammatonיהרה 】譯作『爺華』。此譯本將 God 譯為神,將 baptism 譯為浸。
https://zh.wikipedia.org/zh-hk/高德譯本
http://a2z.fhl.net/fore/fore41.html
https://www.translatebible.com/blog/c014
尤思德 Jost Oliver Zetzsche 2002 年著, 蔡錦圖譯《和合本與中文聖經翻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現稱:漢語聖經協會) [ISBN: 9789625132440][中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