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物主只有一個,祂是全知全能全聖全智全善全美者,但祂卻是三而一(或說三位一體)的上帝,即以聖父聖子聖靈出現,故此祂不會寂寞。
為甚麼有惡的出現?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創造中;有一天使長用了上帝給他的自由意志,驕傲起來抵擋上帝,成為墯落的天使即魔鬼,故此惡便出現。人後來受了魔鬼的試探,亦同樣是用了上帝給人的自由意志,不聽上帝的說話,人便落在罪中與上帝隔絕。論到上帝給人的自由意志,祂連人可以反叛祂的自由意志也給了人,可見這真是造物主的愛,因祂造人並沒有造成是機械人。人卻選擇不聽祂的話,犯罪叫上帝擔憂。上帝卻為人預備救恩,但當人不肯接受上帝的救恩及訓誨時,惡便出現人間,正如聖經說得對;「世人都犯了罪」。但人還存留著一些上帝所給予的美善感、道德感、法律感及良心等,故此這世界還未至於不可收拾,善與惡不斷的爭戰,人與人之間、自己與自己之間善與惡不斷的爭戰。保羅這位偉大的聖經學者,他講出了千萬人的心聲;他說: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20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 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7章14-24)。
然而我們知道世界末日將近前會越來越敗壞,世界快將滅亡,故此人該快快悔改接受主耶穌的大愛救恩,免受末日的審判。保羅說:「感謝上帝、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有時我們會以為自己的罪很少,不足以落地獄,故我需要詳細一點的去解釋,因為罪使我們人對真理對上帝的認識有所偏差。甚麼叫罪?罪不單指觸犯地上法律才算為罪,聖經告訴我們人離開了造物主,不聽祂的話而行,越過祂的教訓,自把自為,自我中心,達不到祂的標準,這便是罪。中國人說「過犯」較接近這個意思,「過」就是「超越」、「過界」,人超越上帝的誡命便是罪,「犯」就是「犯規」、「違背」,人豈不是違背上帝很多的規條嗎!
諸如十誡說:「除了我(上 帝)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其實最大的罪是人拒絕上帝、以自我為中心、不肯接受上帝的大愛及救恩。不要以為我們行善、犯小罪便以為自己不足以落地獄,單是不認上帝罪已夠大了,正如父母生了我們,我們不認他們為父為母,只對他們說自己做好人便夠,那罪不是很大嗎?中國人說得好;飲水要思源,上帝賜我們生命氣息、花草樹木、陽光雨水等,若我們不懂飲水思源,怎能逃罪呢?何況上帝已經道成道身來到世界,為我們的罪被死在十字架上,代贖我們的罪,要賜我們永生,若我們不接受的話,你說我們是不是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