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問得好有關異端與極端的問題「異端」、「異教」與「極端」

「異端」、「異教」與「極端」

 

原文登載 http://www.emethchapel.org/mp3/SundaySchool/cults/cults_2005_09_18.pdf

I. 前言
在歷代基督的教會中,往往有一些所謂的異端團體出現,以致於魚目混珠,造成混淆,也造成外人的誤解。然而如何區分何為異端,何為極端教派(卻不是異端),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以免打擊面太廣。

II. 異端(Cults)
1.異端的定義:「異端」乃是任何扭曲聖經真理(如三位一體、因信稱義),或拒斥歷代教會信仰(如使徒信經等)的基督教團體。

2.異端的特性:
(1)「新的真理」:常藉其他經典﹝如「摩門經」等﹞作為新真理的依據。
(2) 對聖經的「新解釋」:多半經由神祕經驗,獲得此「新亮光」。
(3) 對耶穌「位格」之扭曲:通常否定耶穌的神性,也不承認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如摩門教、統一教、耶和華見証人會等﹞。
(4) 道德行為上之扭曲:如摩門教的「多妻制」等;「主神教」的姦污女教徒等。
(5) 以基督的再來為訴求:如耶和華見証人會就是以此起家的,東方閃電更是如此。
(6) 獨裁式的領導:大部分的異端團體,都是由創立者或領導者專權獨斷的。

III. 極端(Sects)
1.「極端」的定義:「極端」乃是一些基督教團體雖在基要信仰上沒有明顯的偏差,但在組織及信仰的實踐上,卻有走極端的現象。如聚會所、Boston Church Of Christ等。
2.「極端」的特性:
(1) 排斥其他教會:有「孤芳自賞」、「唯我獨尊」的心態
(2) 獨裁式領導
(3) 有「靠行為得救」的律法主義傾向
(4) 在某些次要真理上,過份偏執於某種見解(例如一定要說方言),缺乏包容性

IV. 異教
1. 傳統宗教:如佛教、道教、回教等,都有自己獨特的教義、經典和儀式、組織。

2. 新興宗教:如日蓮正宗(創價協會)、巴哈教(Baha'i)、觀音法門(清海無上師)、一貫道等。通常有宗教混雜的特質,因此也會提到基督教的某些教義,但是不算是基督教的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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