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門教(Mormonism)又名「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簡稱LDS)。所有正統信仰的基督教會都早已判斷它為異端,市面上其實亦有不少的資訊或書本,可以幫助大家去分析摩門教為甚麼是異端。以下一些網址及書可以提供給大家很好的分析,中文書有《明白真道》(王永信等著)、《摩門教背後》(馬國棟著)、《摩門教的真相》(Ankerberg及Weldon著)、《摩門教的內幕》(何克滿著);英文書有The God Makers (Ed Decker & Dave Hunt),Mormonism 101 (Bill Mckeever & Eric Johnson);網址有http://www.carm.org/mormon.htm,http://www.irr.org,等等。
論到摩門教是異端;他們與正統基督信仰大不相同,現只提出幾點:
(一) 摩門教相信多位神
摩門教的《無價珍珠》亞伯拉罕書四1 稱:「....於是他們在太初時下去,並且他們,乃是眾神,組織並造諸天和大地。」他們相信有很多神,不相信聖經所啟示宇宙世界中只有一位 神;聖經以賽亞書44:6說:「耶和華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
另一方面,摩門教是不相信真神有三個位格並且是三而一;就是聖父是 神、聖子是 神及聖靈是 神,而 神卻仍是一位。摩門教所相信的他們是三位神。
摩門教《教義與聖約》130:22 甚至說,父神具有與人同樣的可觸摸的骨肉身體,並且神是會結婚的(Orson Pratt, The Seers, p.37; also Mormon Doctrine by Bruce McConkie, p.516)。但聖經卻說 神是靈,並沒有可觸摸的骨肉身體,也不會結婚。
(二) 摩門教相信另一位耶穌不是聖經教導的
他們相信父神曾成為人與童女瑪利亞結婚生了耶穌(J.Smith, Doctrines of Salvation, vol.1:18 ; Orson Pratt, The Seer, p.158; and Journal of Discourses 8:115, quoting Brigham Young),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聖經指出:「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祂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太1:18)馬利亞是從靈懷孕的。
他們更指出路西弗(後來墮落成為撒旦)是耶穌的兄弟 (The Gospel Through the Ages, p.15;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6, pp.397,474),但聖經指出耶穌是 神道成肉身,祂是造物主並不是被造的,故此不是摩門教所說的耶穌。
(三) 摩門教相信另一個聖靈不是聖經教導的
他們相信聖靈是低於子神的一位神,並以她具有人的形態 (參尼腓一書十一11):「....因為我看到他具有人的形態;然而我知道那是主的靈;....」),然而聖經從來沒有形容聖靈如人有人的形狀。他們認為聖靈是受按才得的(參《教義與聖約》廿41、43、68),但聖經告訴我們人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是由聖靈重生,信主時聖靈便內住,而不是受洗後或按手時才獲得的。聖經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
(四) 摩門教相信的另一個福音不是聖經教導的
聖經的福音是人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得救,羅馬書3:28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因為世人都犯了罪,都死在過犯罪惡中,以弗所書2:1-5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人只有單靠 神的恩典並耶穌基督的救恩,以弗所書2:8-9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摩門教卻在他們的信條第3 指出,人的得救不單是由於信基督的贖罪,所有人類都可以藉著對福音的律法和教儀的服從而得救。這不是聖經的教導。
(五) 摩門教的經典可靠嗎?
除了所謂相信聖經之外,摩門教還以《摩門經》(BoM:Book of Mormon)、《教義與聖約》(D&C:Doctrine and Covenants)、《摩門教義》( M.D.:Mormon Doctrine by Bruce R. McConkie)、《無價珍珠》(PGP:Pearl of Great Price)等為他們的教義。
論到摩門教宣稱《摩門經》的原文乃「改良埃及文」,而且有專家印証。事實並非如此。 Charles Anthon教授受詢於研究摩門教錯謬專家 MR. E. D. Howe時,他於 Feb.17, 1834 回信中力証改良埃及文的錯謬,他說:「....The whole story about my having pronounced the Mormonite Inscription to be "Reformed Egyptian Hieroglyphics" is perfectly false.」(更多有關摩門經於歷史學、考古學、人類學等科學鑑証上之錯謬,請參 Walter Martin: The Kingdom of Cults P.180-195)。
《摩門經》記有三位見證人及八個見證人,其中有一半後來均背棄摩門教。包括三位見證人 Oliver Cowdery, David Whitmer, Martin Harris, 八人中也走了五位,即 Christian Whiter, Jacob Whitmer, Peter Whitmer, John Whitmer, Hiram Page, 剩下的三人均姓 Smith, 是 Joseph Smith 的親人。(後來Cowdery及Whitmer由於被控盜竊和假冒而入獄,被驅逐出離開摩門教會。) Whitmer 在 "An address to all Believers in Christ" 中宣稱,是上帝告訴他去與末世聖徒分離。Joseph Smith 在 Times and Seasons Vol. 1 p. 81, 及 Senate Document 189, p. 6,9 中,稱三位見證人為「賊與騙子」(Thieves and liars)。想不到這三位稱為「騙子」者,竟可成為所謂啟示的見證人。那麼《摩門經》可信嗎?
親愛的朋友,我們相信上帝愛世人,也包括愛摩門教徒,他們和我們以前一樣都是罪人,都需要單靠耶穌基督的救贖。只要我們認罪悔改,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參聖經羅馬書10:9-10)。有很多摩門教徒認識了真理後,他們在網上講述離開摩門教的原因,大家可以參看其中一個網址 http://www.exmormon.org/。願每一個摩門教徒都能慎思明辨,並歸正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