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門教

 

原文登載 http://www.emethchapel.org/mp3/SundaySchool/cults/cults_2005_09_25.pdf

I. 緣起
1. 創始人:史密斯約瑟(Jeseph Smith, 1805-1844)
係惡名昭彰的掘寶者,自稱分別於1820及1823年見到異象,並於1827年挖出所謂的「摩門經金片」。他在1830年組織教團,並譯成摩門經。他在1844年因率教徒搗毀一報館,而被拘留於伊利諾州之Carthage監獄。兩週後,被兩百名暴徒攻破監獄,史密斯約瑟及其弟被槍殺。

2. 繼承人:楊百翰(Brigham Young, d.1877)
係史密斯約瑟之繼承人,極有領導力,摩門教的聲勢是在他手中建立的。他在1847年率餘眾「長征」至猶他州鹽湖城,並在此建立摩門教總部。在他於1877年去世時,摩門教徒已增加至15萬人。他生前至少有42位「妻子」。

II. 主要經典
摩門教認為除了新舊約聖經之外,還有摩門經、無價珍珠及教義與聖約三本書是屬於權威性的「啟示」。他們認為聖經中有許多人為的錯誤,因此需要這三本書的「補充說明」。

1. 摩門經(Book of Mormon)
摩門教稱之為「耶穌基督之另一部約書」(The Third Testament),係1830年由史密斯約瑟由金箔片「譯成」的,但原金片已無存。內容是主要是談論以色列之十支派餘民逃至北美洲,變成今日之印地安人之傳說故事。顯然受1823年Ethan Smith所著之The Ten Tribes of Israel in America 影響。其文字多抄襲自King James版本之英文聖經。但迄今摩門經已修改過達三千處以上的經文。

2. 無價珍珠(The Pearl of Great Price)
包括四個文獻,其中「亞伯拉罕之書」(Book of Abraham),據稱是譯自埃及文。但如今原版已於1967年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發現,其實係談論木乃伊製作之書,所謂的「翻譯」,完全是穿鑿附會之說,成為摩門教當今最大之醜聞。

3. 教義與聖約(Doctrine and Covenants)
係1831年出版,其中包含許多摩門教最主要的異端教義,如為死人施洗,及舉行聖殿婚禮等。

III. 教義之謬誤
1.「神論」與「人性論」- 基本上摩門教是多神論,但是與一般的多神論又不同,而且常隨時間的發展,有很大的變化。摩門教的觀念是:「神曾是人,人將成神」(As man is, God was;as God is, man may become.)。換句話說,神也曾經是會死的人;將來人都會變成不會死的神。雖然今天的摩門教徒很少再提及楊百翰的「亞當-神」論,但基本觀點並未改變。

2. 耶穌基督的屬性與位格 - 對摩門教徒來說,耶穌基督不是神的「獨生子」,祂是只是神的眾子之一,但祂是「首生的」。同時,祂的神性與其他人的神性,並無二致。

3. 救贖論 – 摩門教認為人蒙救贖,不僅是靠耶穌基督的贖罪,還得靠守律法及規條。因此摩門教有強烈的「因行為稱義」的觀念。

4. 末世論 - 摩門教認為有三層天堂,其中Celestial天堂只有遵守一切教規的摩門教徒才能進入,Terrestrial天堂則是不夠格的摩門教徒,及非摩門教的「好人」所去之處;而其他人,都會去Telestial天堂。至於地獄,則只有魔鬼,及極少數十惡不赦的壞人才會去。

IV. 偏差的行為及特異的儀式
1. 多妻制 - 史密斯約瑟及楊百翰都有數十位妻子,直到1890年才正式廢止。但在猶他州,迄今仍有兩萬多位摩門教徒仍實行多妻制。他們曲解以賽亞書4:1節的經文,以支持自己淫亂的作為。

2. 種族歧視 - 1978年之前,黑人是被排除在摩門教祭司階級之外的,理由是因為摩門教認為
黑人是挪亞之子「含」的後裔,乃是被咒詛的(創世紀9:24-27)。但摩門教會自己宣稱,在1978年,因摩門教總會長Kimball的「懇求」,神才「改變心意」。

3. 為死人施洗 – 摩門教以林前15:29的經文為基礎,實行為死人施洗的儀式。他們所建的富
麗堂皇「神殿」(Temple)就是為了舉行婚禮及為死人施洗之用。他們甚至建立了全世界最大的電腦資料庫,以儲存家譜的資料,便於讓人找到祖宗八帶來為他們「受洗」。

V. 摩門教的組織
摩門教的組織是由上至下,典型的中央集權的獨裁式領導。強調權柄與聖職 (Priesthood) 的重要性。而他們的「祭司」階級又分「亞倫」及「麥基洗德」兩種,但只限男性。但是除了在猶他州鹽湖城總部的少數人之外,所有的地區負責人都是由不支薪的義務人員擔任。

VI. 摩門教的傳教方式與內容
1. 傳教者
摩門教最令人讚佩的是他們的傳教士,這些年輕的男士們服裝畢挺,成雙成隊的去挨家「摸門」。依據摩門教的教義,只有這些擔任過傳教士的男孩才可以由「亞倫」等次的祭司升級為「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所以通常他們高中畢業後從十八歲到二十一歲左右,服兩年半的「傳教役」,然後才回去讀大學。因此很少有女性的傳教士,也很少看見二十多歲以上的「老」傳教士。他們傳教期間的經費,都是由父母負擔的。父母很早就為兒子們開始積蓄宣教費用,並算為高達24.5%的固定奉獻
之內。這些傳教士要經過六個月的密集語言及傳教方法訓練,然後才上陣。

2. 傳教的對象與方式

摩門教專門挑那些對基督教略有所知,卻又迷糊的人傳教。因此他們在天主教國家發展特快,但是對佛教徒及回教徒則束手無策。他們通常先由挨家「摸門」開始,如果你反應還不錯,然後他們就開始邀請你去參加他們的活動。他們在語言教學及社會服務方面做得很好,是他們的主要切入點。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