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識基督徒後,覺得基督徒都是很友善、有愛心、誠實、關心人﹐並且表現出有樂意幫助人的好行為,但當被邀請去信耶穌時﹐他們的回應常常是:等我做好時才信耶穌。他們這樣的想法對嗎?請看以下的回答。
信耶穌後才改變
基督徒給人一個有好行為的形象﹐其實並不是靠自己的努力﹐乃是因為有了主耶穌所賜的新生命,耶穌說:「我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人本身的生命是沒有行至善的能力﹐正如保羅在聖經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羅馬書7:18-20)我們人「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聖經以弗所書2:2-3)
基督徒認識到自己在未信耶穌之前的生命都是不好的,這個稱為「舊的生命」﹐活出不同的過犯來,例如有不懂得去愛人的、自私的、驕傲的、不饒恕人的、放縱情慾的、妒忌人的、懷恨在心的、貪心的、自以為義的、自我為中心的......等等。我們靠自己一直都不能改好,直到我們聽聞真理,被 神的靈光照,認識自己是一個有罪過的人,並且認識主耶穌就是世人的救主,於是認罪悔改接受救主,結果祂就賜予我們一個新的、豐盛的生命。
換句話來說﹐正是主耶穌所賜給人的這個豐盛生命,使基督徒活出好的行為來。聖經哥林多後書5:17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意思指任何人只要連於耶穌基督、藏在祂的生命裡本來不好的舊生命要過去﹐人可以得著一個新生命﹐並且活出好行為來。聖經其實記載了好些人接受耶穌後被改變的例子,例如路加福音19:1-10提到一個人說:「......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裡經過。耶穌到了那裡,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指耶穌)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撒該昔日不單只不懂得關心窮人﹐他更會訛詐人。但當他願意接受耶穌後﹐主耶穌改變了他的生命﹐他於是懂得去關心窮人﹐並且悔改他過去的不好行為﹐願意給他昔日訛詐過的人作出賠償。
人沒有資格成為基督徒
未信主的朋友看見基督徒有好的行為是很美的事,但我們很想告訴大家,基督徒之所以被稱為是基督徒,不是因為我們覺得自己做到夠資格才成為基督徒。其實人是不能靠自己做好而成為基督徒的,因為聖經指出我們人都是有過犯的罪人。以賽亞書 64:6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耶利米書 17:9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詩人大衛並且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 )聖經更說:「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世記8:21)傳道書7:20說:「世上實在沒有一個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新譯本)詩篇53:2-3 說:「 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祂的沒有?他們各人都退後,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而有罪過的人是與 神隔絕的,以賽亞書59:2 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基督徒承認自己都是有罪過的人,我們所犯過大大小小的罪是無數的,一生之中不知道貪心了多次、自私了多少次、驕傲自大多少次、不潔淨的思想多少次、心中的忌恨多少次......。其實不是不知道,乃是指數不盡那麼多的罪污。每一個人只要誠實地去反省自己,願意在 神面前承認罪過時,都會像大衛認罪說:「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詩篇38:4)故此,我們是沒有資格成為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即基督徒)的,因為主耶穌是那一位無瑕無疵的救主﹐祂是完全聖潔的萬主之主、萬王之王﹐是罪人不能夠親近、不能夠跟隨的真神。
成為基督徒需要靠主恩典祝福
不單如此﹐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又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世人死後是要面對 神審判的﹐結果人因為有罪過的緣故與 神隔絕﹐要往地獄去。然而﹐基督徒卻能往天堂去﹐原因何在?是因為他們好嗎?行為完全嗎?不是﹐上文已經說明世人(包括基督徒)都是有罪過的﹐基督徒得救只有靠耶穌基督的救贖!聖經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又說:「所以現在,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自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律法是因肉體而軟弱無力,所作不到的, 神作到了:祂差遣自己的兒子(耶穌)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羅馬書8:1-3)以弗所書2:8-9 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親愛的朋友,當你聽到基督徒分享他們的見證﹐尤其聽到他們未信耶穌前的人生﹐如何因著信耶穌後得到幫助﹐生命並且有所改變,把以前不好的性情、壞習慣等不好的東西改變過來時﹐請你不要誤解以為要做到好像他們的標準後才信耶穌。他們生命的見證要告訴大家﹐是主耶穌的恩典改變他們﹐只有信靠耶穌才能活出真正好的行為來﹐而不是靠自己努力掙扎去做好。 主耶穌能夠改變千千萬萬人的生命﹐祂也能夠改變你我的生命﹐只要你和願意接受祂所賜的新生命﹐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