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只因為我不信耶穌,我完全沒有犯過罪,這樣就判定我不能得救,這樣判定合理嗎?公平嗎?
答:請你放心好了,你若真的沒有犯過罪,公義的 神絕對不會將你刑罰的。因此,我們相信夭折的嬰兒,是得救的。因為他們沒有犯過罪。
聖經由頭到尾都一致地說:「 神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嬰兒沒有行為可言,當然不能定他們不能得救。至於「原罪」問題,那是天主教的說法而已。古代的天主教神學家,因為不明白「遺傳因子」或「DNA」的問題,只觀察到所有嬰兒都有父母犯罪的性情,長大後每一個嬰兒都犯罪,於是就認為嬰兒遺傳了父母的「原罪」,需要靠「聖水」灑在他們身上,叫他們靠洗禮得救。
其實嬰兒的靈魂不是父母生的,乃是 神所賜的(參傳道書十二章7節);然則, 神怎會賜人有原罪的靈魂呢?這樣,「原罪」豈不是從 神而來, 神豈不是也有罪嗎?若說嬰兒的肉身有「原罪」,還說得過去,一來因為嬰兒的肉身是由父母所生,二來嬰兒的肉身會死,但嬰兒的靈魂是聖潔的,是無罪的,是可以得救的。所以,任何人,只要沒有罪,就不需要滅亡,乃是可以得救的。